简介:法治的真正实现,不仅要求有充分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同时也必然要求有相应的社会文化环境,尤其是观念的更新。只有如此,才能适应法治需求,促进法治实现。一、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法治的思想,在西方最早由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他指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良好的法律。"近代意义上的法治是随着资本主义制度而发展起来的,是以民主政治为前提的。它首先要求法律要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其次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和社会团体严格服从法律。社会主义法治是一种新型的法治。其社会政治内容与资产阶级法治有
简介:法治是一种合作性秩序,但同时也是一种对抗性秩序,这种秩序存在着秩序盲区、高成本和励讼等问题。引入礼来优化法治可以填补法治的秩序盲区、预防和过滤诉讼并适应中国国情需要。社会秩序存在第一性秩序和第二性秩序之分。第一性秩序是没有对抗和强制的社会秩序,如礼俗或宗教信仰所维持的秩序;第二性秩序是第一性秩序遭到破坏后依靠强力来维持的秩序,法治属于这种秩序的典型形态。第二性秩序需要通过第一性秩序才能完美地发挥秩序作用。礼让性秩序是一种无需强力维持的第一性秩序,是通过教化人的非理性的情感、情绪和习性来实现的秩序,它可以和法治相容并存,并弥补对抗性秩序的不足。把握传统礼乐文明的精神,建立适应现代文明的新礼俗,不仅可以接通中国传统文明的断脉,而且还可以使中国法治得到优化,彰显法治的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