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代性正处于重构的历史之中,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变动中互构着其内在与边界。在后现代社会中,社会生活领域以系统性再分化的逻辑在分离与融合中再生产着社会生活的主体、生活领域以及公共生活本身。这一过程使个体重返公共生活并以总体性的方式再生着自身,公共领域以及公共性也在量与质上成长着。诸多愿景使我们对后现代领域融合社会的公共生活充满期待。但领域互动、融合之时也在衍生着隐忧,公共人的衰落、公共生活价值的迷失以及公共领域的碎片化等现实,都以一种消解的方式冲击着我们对道德共同体的追求。而我们只能期待一场以伦理自治为主旨的、塑造具有公共精神的道德人的新启蒙,走出这一自相矛盾的困局,使领域融合的社会成为总体性的,由道德的人构成的伦理共同体。
简介:围绕着客观处罚条件的理解,德日刑法理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学说,其总体的趋势是告别传统的刑罚阻却说,而将其作为犯罪论考虑的课题。但是无论是"还原说"还是"独立要件说"可能都存在疑问,还原说没有注意到构成要件与客观处罚条件的差异,同时对于"违法"的理解仅仅停留于日常生活层面,并未从规范的角度着眼。作为独立要件说的内在客观处罚条件,可能与构成要件的违法推定机能存在紧张关系,而且也未能处理好与故意理论的衔接。因此,需要将内在的客观处罚条件都归入外在的客观处罚条件,从而形成统一性的客观处罚条件,仍然以应罚性与需罚性为基础,作为刑罚阻却要件,并且需要进一步扩大在分则中的适用。刑事政策学需要与刑法教义学保持适当的距离,强调刑法教义学的独立品格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