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给付是20世纪之后,随着西方国家在经济、社会领域的扩张,法律社会化趋势日益明显的背景下的产物。目前,赴台大陆居民享有台湾地区行政给付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包括社会保险与津贴、社会救助、福利服务、就业安全、社会住宅与营造、健康与医疗照护等内容,但常被实行歧视性差别对待。因此,在两岸合作交流的背景下,只有秉持'先经后政'、'先易后难'的原则,分近程、中程、远程三个阶段的不同模式提高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的行政给付待遇。可见,海峡两岸在'一个中国'的基础上,彼此给予对方'国民待遇'应是不可阻止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