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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个结果
  • 简介:监督过失型渎职犯罪最重要的特点是有他人的行为介入和主要以不作为为表现形式,其因果关系体现为间接形态,认识上常常出现一些误区。这些误区集中表现为把犯罪因果关系和行为人的认识能力联系在一起,夸大因果关系在犯罪体系中的地位,停留在简单决定论的因果关系认识上。置于监督过失理论框架下,强调间接因果关系是监督过失型渎职犯罪的因果关系基础,采用形式符合性、充分关联性和中断性认定方法,是判断监督过失型渎职犯罪因果关系成立与否的基本路径。

  • 标签: 监督过失型渎职 因果关系 认识误区 判断路径
  • 简介:【裁判要旨】在有数天提押未送还监室的线索印证被告人的刑讯逼供辩解的情况下,侦查人员出具未刑讯逼供的书面说明,但不出庭作证,且不能提供该时间段内的同步录像,结合审前供述前后矛盾、同案犯审前供述相互矛盾的情况,可判断侦查人员出具未刑讯逼供的书面说明不具有证据能力。对证据的关联性应根据经验法则进行判断,无关联性则无证明力。

  • 标签: 证据能力 排除合理怀疑 证明标准 刑讯逼供 侦查人员 出庭作证
  • 简介:会计职业判断是会计职业的精髓,新会计准则给会计职业判断更多的空间,目的是为了使会计信息更具相关。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能够得到满意的财务结果,往往利用会计职业判断的空间进行盈余操作.结果导致了企业财务信息质量的下降。从会计职业判断的角度出发研究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因素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研究内容主要先介绍了相关理论;再从会计主体、会计客体、判断标准、判断环境四个主要方面构建影响会计职业判断的框架基础;进一步分析职业判断是如何影响盈余管理的,并举例分析说明了该影响;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 标签: 会计职业判断 盈余管理 会计操纵
  • 简介:行政协议制度经过了几十年的实践,一直没有解决其定性与分类的问题,由此产生了不少法律适用上的分歧与困惑。应通过对行政协议的概念重塑,将行政协议定性为行政行为,并重点关注协议中的行政权作用、行政法律效果以及协议本身所承载的公益导向与治理追求,进而确立行政协议族的边界及判断标准。引入数学与逻辑学思维,在国家治理的语境下,将行政协议行为类型化,以更有针对性地回应理论与现实问题。确立行政协议行为的边界不代表所有的行政协议行为都要在当下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而应在不断探索中完善制度架构。

  • 标签: 行政协议 行政行为 国家治理 行政法秩序
  • 简介:我国刑法中的因果判断领域一直纠缠于必然说与偶然说两种哲学上的因果关系之争,似乎由于这种哲学概念的复杂性让人望而生畏而导致理论与实践的停滞不前,面对当前哲学概念模糊、事实法律关系混杂、责任判断囫囵吞枣的现状,有必要在事实判断与法规范、价值分析相结合基础上,改变我国刑法引用“因果关系”解决刑事责任判断的局面,建立真正明确、清晰的结果客观归属思想体系。

  • 标签: 出路我国 刑法因果 判断客观
  • 简介:对以DNA证据为代表的科学证据的有效审查判断是法庭科学在司法实践中应用的关键,然而,DNA证据的"科学"属性使这一任务陷入困境,证据审查流于形式,质证虚化均是其鲜明体现。从学理与实践不同层面予以分析则可开辟审查DNA证据的新路径。学理层面上对DNA证据的审查以考察英美法系国家证据规则、判例的演变以及大陆法系国家自由心证基础上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分析为基础,推出我国对DNA证据的审查应以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及合法性为内容;司法实践中审查DNA证据则采取分阶段审查模式,具体指侦查阶段的成证审查、起诉阶段的书面审查以及审判阶段的实质审查,其目的在于改变庭审质证虚化及公、检、法配合有余、制约不足的状态,体现庭审中心主义。

  • 标签: DNA证据 证据能力 证明力 成证审查 书面审查 实质审查
  • 简介:摘要:为保证地铁刚性接触网故障得到更好解决,本文主要对地铁刚性接触网故障的危害进行有效性分析,并提出故障判断和查找要点,并采用妥善的处理措施,确保地铁刚性接触网故障得到更好处理,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 标签: 地铁 刚性接触网 故障
  • 简介:具有违法性的行为,在民事与行政上的效力一般被予以否定,即违法则不可能有效。但是在一些情况下,肯定这些行为的效力,更有利于法益保护和立法目的的实现.故在民法上出现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规定的区分。这体现了有效性与违法性判断一定程度上的分离.而这在行政法上也有体现。这种分离既体现了法秩序的统一性.又体现了各部门法不同的利益导向及法的利益权衡本质,也决定了各部门法判断的相对独立性,即使具有保障法地位的刑法也是如此。“一般违法性”的存在,与刑法判断的独立性不相冲突,而民事、行政法有效性与犯罪的成立也并不完全排斥。

  • 标签: 有效性 违法性 法秩序统一性 独立判断
  • 简介: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划分的理论已深入人心,但这一理论并非尽善尽美。现在关于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很多,但其有一共同属性,即均强调绝对的'交叉无效原则'。这种非彼即此的划分标准从理论划分上来看简单明了,从实践操作上来看极具便利。但在现实中还存在同时具备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两种属性的行政行为,而实务中却常将这种行政行为简单地以内部行政行为处理。这是对权利的忽视,应重新审视这块模糊领域,将其纳入行政诉讼救济范围中来。

  • 标签: 复合式行政行为 双重属性 可诉性
  • 简介:本文以一幅40年前的模糊指纹的处理为例,介绍了利用名捕刑侦用计算机痕检/文检数字图像处理系统对该模糊图像进行处理并进而得到清晰指纹的过程和结果,同时将该结果与其他非专业处理方法的处理结果进行了比较.

  • 标签: 痕检 模糊图像 恢复 数字图像处理
  • 简介:模糊限制语(hedge)是指一些'把事物弄得模模糊糊的词语'.这些词语就话语的真实程度或涉及范围,对话语的内容进行修正或限定,表明说话人的态度、主观认识与评价.英语中存在着大量模糊限制语.模糊限制语不仅是说话者保持面子的一种策略,而且在政治访谈中更是一种目标.

  • 标签: 模糊限制语 政治访谈 表现形式
  • 简介:康德是现代解释学的一个重要思想渊源,在现代解释学发展中承担着“历史性的导论”的功能。康德哲学自身中包含丰富的解释学内涵,但学术界对此尚缺乏充分的认识。从《判断力批判》的反思判断力概念人手,廓清这个概念与现代解释学的历史关联,将能阐发其具有的解释学的意义空间。反思判断力可看作伽达默尔的解释概念的前导概念,而目的论判断可直接视为康德的解释学。反思判断力的思想仍将继续启发和推动当前解释学的思考。

  • 标签: 解释学 反思判断力 想象力
  • 简介:现有的不能犯理论对主观论存在着诸多误解,其原因在于混淆了未遂犯的处罚根据、不能犯的判断以及法条规定三方面的关系。是否对不能犯进行处罚取决于法条规定,主观说并不会扩张处罚范围。具体危险说自称是客观理论,但其实质是主观理论。抽象危险说虽然备受日本学界批评,但将其放在不法主观化的背景下考察,则需要重新认识其理论意义。台湾地区的刑事立法、大陆地区的理论学说都明显偏向客观主义,对此需要理性分析。重大无知标准是印象理论的具体化,体现了不法主观化的趋势,同时也较为符合我国的刑事司法与刑事立法,且重大无知说在理论支撑力上优于抽象危险说,应予提倡。

  • 标签: 不能犯 具体危险说 抽象危险说 重大无知说 主观不法
  • 简介:刑事人身物证鉴定意见具有理论定位的交叉性与诉讼价值的多元性。立法中的“列举式”规则与理论中的“归纳式”规则对其审查判断的特定性、可操作性与指导性存在欠缺。刑事人身物证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需要有特殊规则加以规制。这一特殊规则的主线是同一认定理论。逻辑前提为司法鉴定与司法审查判断认识思维的同质性及相应主体专业分工的异质性。特殊规则包括鉴定对象同一认定标准证明程序以及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综合判断的同一认定心证程序。这一规则的落实需要学科交叉的进一步尝试与多元主体的共同努力。

  • 标签: 人身物证鉴定意见 同一认定 审查判断 特殊规则
  • 简介:一、现行判断标准存在的问题司法实践中,金融诈骗罪的判断标准主要以结果作为判断标准,笔者将其称之为结果型判断标准。这一判断标准存在的问题如下:

  • 标签: 判断标准 金融诈骗罪 非法占有目的 司法实践
  • 简介:康德以前的哲学家,无论是经验论者培根还是唯理论者笛卡儿,都认为人类有两种类型的知识--经验知识与逻辑知识。康德不同意这种两分法,他认为经验知识来自事实的归纳,它能给人以新的知识,但是不可靠的;逻辑知识来源于演绎推理,它是必然的绝对可靠的,但本质上是同义反复,不能给人以新知识。

  • 标签: 先天综合判断 康德 认识论 逻辑知识 经验知识 演绎推理
  • 简介:在涉及多个法律规定可能适用于同一案件的情形下,法官必须首先对该多个法律规定的关系包括是否存在冲突或抵触进行判断或确认。这是法官对法律适用选择的前提性作业,并且与其他所有判断一样靠的是知识、经验或技术而无需权力的介入。因此它并不需要法律的特别赋权,也不属于立法法规定的送请裁决的事项范围。诚然,法官在对法律冲突进行判断的过程中,包含着对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规的审查。但这种审查只是适用性的审查或者叫"牵连审查",与以废改同上位法抵触的下位法或宣告该下位法无效为目的违宪审查或司法审查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而且它所体现的是国家统一司法权的工具性运用,与人大对法院的单向监督制并不相悖。基此,对"有限司法审查"应作如此纠偏:法院对法律规范及其相互间冲突的审查,应予限制的是审查方式而非审查对象。

  • 标签: 法律冲突 司法判断 法官职责 连带审查 国家司法 审查限制
  • 简介:《合同法》第174条并未明确对其他有偿合同所参照的买卖合同有关规定的范围,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股权转让合同是否能直接参照买卖合同相关规定都存在争议。通过对第67号指导案例以及同类股权转让案件的分析,可以总结出该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则:首先,作为特殊标的物,股权的移转和交付方式决定了其转让合同不应当适用《合同法》第167条规定的分期付款解除权;其次,在适用其他法定解除权时,应当从商事交易的特殊性角度出发,从严把握解除权的适用条件。由于商法与民法体系之间的价值取向各有侧重,商法更偏重效率价值以及外观主义而民法更偏重追求当事人间的公平正义,导致了同一行为的内外部价值评价出现矛盾,因此,从行为本身的属性来判断异类规则的适用性和适用程度是更为合理的解决方式。

  • 标签: 股权转让合同 解除权 分期付款 商事合同
  • 简介:患者家属拒绝签字行为属于法律上的不作为行为,不具备违法阻却事由,由于家属对于死亡结果通常存在主观上的过失,拒签家属应当负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在家属拒签的前提下,医生不采取急救手术符合法律上的不作为条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构成其不作为的违法性阻却事由,属于行为人对违法性阻却事由的认识错误。如果医生对于患者死亡结果具有过失或者具备了主观责任条件,就应当以医疗事故罪定罪,反之则属于违法行为但不负刑事责任。

  • 标签: 不作为 违法性 特定义务 认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