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笔者以审理一典型行政案件的思维演绎为红线,剥茧抽丝地展示创新型的审理模式应当遵从的思维路径。首先指出行政审判实务中存在一种法条主义审理模式及其僵化的思维定势,认为法官必须充分利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赋予的司法裁量权,通过价值衡量的方法,“挤压”不合时宜的规章的适用空间;当突破行政法规范的能动司法模式面临其本身的合法性拷问危机时,法律适用的能动解释成为法官解决自身行为合法性疑问和实质性解决社会纠纷的最重要武器。最后,笔者提出行政法官的目光应当在事实一法律规范一后果一政策(或价值观)中来回穿梭、往返顾盼,并最终找到各种价值元素之间的平衡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才能实现统一的基本观点。
简介:根据调研统计分析,'无法可依'的常见情形包括一审错误却结论维持的'歪打正着'型、一审正确却无奈发改的'突发事变'型、应予发回却于法无依的'发回尴尬'型等。法律规范对'二审情境'难以拒绝,在坚持'监督一审'的前提下,更应突显'定分止争'的功能。重构二审裁判方式,应区分程序性与实体性规范。程序性规范具有基础性、独立性与非逻辑性特征,因此程序问题相比实体问题处于基础层次,往往属于二审程序无法自救的硬伤,不应限制发回次数。建议将禁止二次发回的规定的适用范围进行限缩,应当仅适用于因事实与法律问题的发回情形。实体性规范体现较强的法律逻辑,对此,现行规定属于'不完全归纳';可以尝试'逆向思维',即立足'假定'推'处理'。在此演绎思维模式中,'假定'部分必须引入'二审情境',从而对'假定'情形进行充分类型化,以演绎逻辑逐一推出'处理'结论。以三要素的具体情形及排列组合,确定'假定'的12种情形,以此演绎12种'处理'结果;'处理'部分又表现出二元性特征,既要对诉争法律关系的结果做出认定,又要对一审裁判正当性做出评价。最后通过合并同类项构建科学的二审裁判方式体系。
简介:案情简介1993年7月4日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西语系90级法语班学生周江红晚间熄灯后,在床上蚊帐内点燃蜡烛看书。次日凌晨1时45分左右,蜡烛点燃了周江红床上的蚊帐,火苗往上铺的同班同学陈游床上蔓延,把陈游床上的蚊帐等物烧着。陈游在熟睡中被火所困。此时,住在同一房内的学生跑出房外大叫失火,并取水救火,约匕分钟后,火被扑灭,但陈游已被烧成重伤。当天,陈游被送进医院抢救,陈游住院期间,学校领导十分关心多次到医院探望,西语系师生也参加护理和送汤送药。陈游及其家人曾对学校处理事故的做法表示感谢。后来医疗费很快增至14.68万元,而全校学生全年的公医费只有9万元,学校无法继续为陈游垫支医疗费。此时,陈游的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法治建设进程的加速,百姓维权意识的提高,基层人民检察院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由于群体性行政争议较为突出,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群体事件,失去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形成社会发展新的不稳定因素。行政争议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较多,牵扯的时间较长,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人力、物力和精力的较大消耗,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成为社会法律法学界致力探讨的方向。基于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的原则,构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成为破解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最佳途径。必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持续创新工作方式与方法,才能使和解机制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