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调查芜湖市医院内蟑螂种群构成及侵害状况,为蟑螂的有效防治提供科学依据。方法用诱捕法和药激法捕获蟑螂,并进行种类鉴定、计数及数据分析。结果共捕获蟑螂574只,分类鉴定为美洲大蠊、黑胸大蠊、澳洲大蠊和德国小蠊;医院内各生境类型均有蟑螂孳生繁衍,其中门诊部、住院部和食堂内蟑螂以德国小蠊为优势种,行政办公室以美洲大蠊为优势种。医院蟑螂平均侵害率为80.33%(294/366),平均孳生密度为1.57只/间;其中医院食堂蟑螂侵害最严重,侵害率为100%(54/54),与门诊部、住院部和行政办公室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且蟑螂平均孳生密度为4.74只/间;住院部普通病房受蟑螂侵害最严重,侵害率为93.65%(59/63),与高干病房、值班室、ICU和手术室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且蟑螂平均孳生密度为1.71只/间。结论芜湖市医院蟑螂侵害状况较为普遍,其中医院食堂和住院部普通病房内蟑螂侵害严重,蟑螂防治工作十分紧迫。
简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如何体现消费维权的社会其治?《消法》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