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已知史料没有刘基与高明在出仕之前结交的记载。两人的交往可分为处州时期:至正七年(1347年)到至正八年(1348年);杭州时期:至正八年(1348年)到至正十一年(1351年);温州、台州和庆元时期:至正十一年(1351年)到至正十三(1353年);绍兴时期:至正十四年(1354年)到至正十六年(1356年);退隐以后:至正十八年(1358年)以后。对两人交往的考证表明:对事业生活,刘基受永嘉事功学派的影响,重事功;高明是程朱理学的信奉者,否定事功。对方国珍,刘基主张“宜捕而斩之”;高明的态度则相对温和。对元朝,刘基审时度势,投至朱元璋麾下;而高明选择了为元王朝尽忠尽节。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共谋共同正犯是为了对犯罪背后的首要分子或没有分担实行行为者科处正犯责任而诞生的理论。但是,实务中存在脱离共谋关系的情况。日本下级审与韩国大法院使用"共谋关系脱离"的概念来限制共谋共同正犯引起的处罚范围的不当扩大。1950年以来,日本下级审一直认定"共谋的脱离"。判例的"共谋关系脱离论"被大塚仁发展为"共犯关系脱离论"。共犯关系脱离论是指,其他共犯完成犯罪时,对自愿中止犯罪并脱离共犯的人也科处全体犯罪的责任的做法太苛刻,因而扩大使用共谋关系脱离的理论。1972年以来,韩国大法院受到日本下级审判决的影响而肯定"共谋关系脱离"的概念,并且,利用其概念限制共同正犯的成立范围。大法院认为,加入犯罪共谋后但在着手实行共谋犯罪前脱离共谋关系时,该人不承担共同正犯的责任。日本的最高裁判所还没有认可共谋关系脱离的案例,只有部分下级审的判例认可"共谋关系脱离",但是,日本下级审没有对只离开现场的情况肯定共谋脱离,要求明示
简介:摘要语音是人类发音器官发出的具有区别意义功能的声音,是语言交际工具的声音形式。音和意义的联系是人们在语言实践中约定俗成的,这种音义关系体现了语音的社会属性。而汉语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语音方面,在词汇和语法方面方言与普通话的差异是有限的。语音差异是造成交际困难的主要原因,因此,汉语拼音是民族地区学习普通话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