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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制宪权”之所以成为无法无天、完全失控权力,制宪主体之所以有权代表“政治统一体”作出“根本政治决断”,原因均在于它们代表了事实上并不存在“公意”。卢梭意义上一贯正确“公意”是方法论整体主义虚构,却被移花接木用于现实中制宪和立法过程。在现实世界,“公意”至多是多数人意志,和少数人意志一样会作出错误判断,只不过在一定条件下犯错概率更小而已。一旦祛除“公意”一贯正确光环,制宪权就不过是代表了多数人意志,“政治统一体”也不可能做到绝对统一,不同意见永远存在并有可能被证明是正确,“制宪权”“政治统一体”这些指向无限权力怪兽也就得统统回到潘多拉魔盒里。

  • 标签: 制宪权 公意 方法论整体主义
  • 简介:中国国际法学双维主流化要求中国国际法学在中国法学界和全球国际法学界两个系统中进入主流视野。这是基于中国国际地位与学术进步历史进程,基于国际法学当前取得成就和存在问题而确立新时代发展目标。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国际法研究领域有很大扩展,研究成果数量显著增加,研究课题不断迈向前沿,研究水准逐渐提升,在很多领域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尽管如此,中国国际法学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值得认真审视和反思,特别需要从理论争点和实践困境入手,得出真正具有洞见价值解释和具有指引意义建议和方案。国际法学双维主流化提升路径应当提纲挈领、突破要点。其中,人因素核心在于倡导敬业精神;研讨论题关键在于坚守实事求是,研究方法要点注重实证分析。同时,也必须强调国际法学与其他学科理论与观念充分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前沿有效配合、良性互动。由此在中国法学界和全球国际法学界书写国际法中国范式

  • 标签: 中国 国际法学 双维 主流化
  • 简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凸显了法律人格边界模糊和结构性不平等加大等问题,须在主体性原则理论层次上才能有效处理。主体性原则是现代法权体系构建根本原则,具体体现为"自由原则"核心原则,以及"理性原则"和"人文原则"两个基础原则。网络空间发展,开显了更高层次的人类自由——"积极自由"可能性路径,同时也面临"消极自由"受到侵害现实威胁,二者构成自由理论内在矛盾。网络空间层次性,错开了"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直接对立;网络空间开放性,要求确立网络隐私权在落实主体性原则方面的基础性地位;网络空间系统性,要求强化对算法审查和监管。

  • 标签: 网络法权 主体性原则 网络隐私权 大数据 人工智能
  • 简介:共同危险行为既有理论无法回答一些边缘性案件能否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0条。本文考察了美国法上择一责任制度,提出了基于证据损害现象证据整体理论,即各个行为人实施危险行为相互作用,使原告陷于无法辨别谁是真正加害人困境,这种困境不能由无辜受害人承担,而应该由行为人负担,故在举证上应当对受害人予以优待;即应当允许用整体行为与损害因果关系来推定个别行为因果关系成立。这种理论一方面符合证明妨碍法律思想,也能完美地解释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原因;另一方面也没有不当地限缩典型性案例适用,还可以恰当地处理边缘性案例。

  • 标签: 共同危险行为 证据损害现象 证据整体化 证明妨碍理论
  • 简介:本文在梳理国内外关于碳排放权法律属性问题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宜立足公权解决碳排放权法律属性问题,通过对国内已经具备一定实践基础目标分解落实与考核制度、碳排放核算报告制度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系统梳理,对碳排放权行政规制权法律属性进行了进一步论证。

  • 标签: 碳排放权 法律属性 气候变化
  • 简介:破产程序终结后民事权利救济问题,存在着权利主张受限制,救济措施不具体,追责制度不完善等"瓶颈"。有必要对破产程序终结后民事权利救济作限度扩张,从增加可救济法定事由、放宽救济时限要求方面,扩大救济范围;从明确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申报、建立管理人恢复制度和破产分配财产预留制度方面,完善救济措施;从加强预防性救济、建立多元救济机制方面,拓展救济渠道;从完善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范围、加重责任负担、完善追责程序方面,健全追责制度。

  • 标签: 破产程序终结 民事权利 救济
  • 简介:有效家庭监护,科学家庭教育,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司法处遇、实现教育矫治和回归社会目标等具有积极意义。对涉罪未成年人而言,家庭监护功能包括日常生活中一般监护和司法程序内特别保护两个方面。前者着眼于犯罪前预防,后者侧重于犯罪后保护。调查发现,大多数涉罪未成年人家庭存在监护功能缺位与实现障碍问题。应当建立健全涉罪未成年人综合监护体系,突出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监护补充责任,落实国家监护兜底责任。

  • 标签: 家庭监护 涉罪未成年人 社会监护 国家监护
  • 简介:非法人组织作为民事主体需要满足以下要件:有特别法对于具体组织类型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经登记或批准;具有一定组织性;具有主体独立性。业主委员会可以取得非法人组织资格。非法人组织和"其他组织"是不同概念。法人分支机构不属于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可以具有独立财产权,但是《民法总则》并不要求非法人组织必须拥有自己财产。应当区分非法人组织对自己财产财产权与出资人(设立人)对非法人组织所具有的权利。取得非法人组织资格可以产生财产区隔效果。非法人组织债务承担规则中无限责任仅指出资人(设立人)对于非法人组织债务最终承担无限责任。非法人组织对于其出资人(设立人)自身债务仅承担有限责任。

  • 标签: 非法人组织类型 主体独立性 财产区隔 债务承担 分支机构
  • 简介:公诉机关与被告人协商与合意是认罪认罚从宽前提与基础,量刑建议正是基于协商与合意而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认罪认罚案件中,量刑建议是被告人认罪认罚前提,是检察机关客观义务体现,是裁判者量刑依据,也是被害人服判息讼基础。明确、规范、合理量刑建议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案件诉讼结果有清晰预期,能更好地促使被告人与公诉机关进行有效协商、确保法官量刑裁判精准与统一

  • 标签: 认罪认罚从宽 量刑建议 约束力 生成机理 规范路径
  • 简介:法治并非法体系、知识与技术逻辑堆砌,而是包涵了深刻价值内涵治理方式。道德与价值共识是建设法治社会基础,当代中国社会治理中最大问题是法治建设中缺少了道德因素,因此,法治难以担当重塑社会共识角色。从寻求法治共识和道德基础意义上看,儒家提倡之"德"是古代官民之间共享一套道德话语和价值体系,"德"恰恰是凝聚古代社会共识核心价值。在儒家治理逻辑中社会法律体系与治理结构均建立在全社会共享道德话语与价值共识基础之上。

  • 标签: 法治 儒家 社会共识
  • 简介:纳税信用修复制度允许失信纳税人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恢复正常纳税信用,契合纳税人权利保护、税收效率提升、征纳秩序优化法益目标。其基本原则是坚持失信惩罚与修复激励、行为修复与信息修复、纳税人纠错与政府认可统一。当前我国纳税信用修复制度在立法方面位阶较低且相关立法衔接不畅,在申请方面主体范围偏小、实体条件较低且程序条件不明,在处理方面主体单一且期限规定、异议处理机制缺失,在结果公示方面程度偏低且自主解释说明机制缺失,在监督方面对税务机关事中监督不力且对纳税人事后监督缺失。因此,应完善纳税信用修复法律体系,健全纳税信用修复申请机制,规范纳税信用修复处理机制与公示机制,加强对税务机关事中监督与对纳税人事后监督,扭转税务机关与失信纳税人因失信惩罚而陷入"双输"困境为"双赢"状态。

  • 标签: 纳税信用修复制度 申请主体 修复处理 结果公示 监督机制
  • 简介:预见可能性在过失犯构造中体系位置混乱,根源于传统理论未区分过失认定与过失归责。作为经验事实范畴预见可能性,仅对过失归责判断产生影响。预见可能性具有超越于过失犯一般意义,它构成刑法中自我答责正当性门槛。立足于法律中个体形象从道德主体向社会主体转变,需要引入社会维度,倡导责任社会理论,以行为是否背离社会规范性期待作为罪责基本内容。责任社会理论,努力将罪责概念与一般预防目的相协调。一种既能发挥刑罚限制机能又能兼具预防有效性责任理论,具有相对合理性。依托此种理论框架,对预见可能性因素重新定位,合乎责任主义要求。直面我国实务中乱象,在处理过失案件时,有必要将涉及预见可能性问题案件与其他类型案件作区别化处理。

  • 标签: 预见可能性 过失犯 责任主义 自我答责 功能主义 预防刑法
  • 简介:我国"影子银行"实践并不具有脱媒性,而是代替银行成为投资者和融资者之间信用中介;其风险形态因此也与传统银行近似,突出体现为金融机构层面上期限错配。与美国不同,我国形成上述风险特征制度性根源主要不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二元监管结构,而更多归因于长期以来金融抑制策略、路径偏好及思维定式。就法律政策选择而言,一方面确有必要强化银行信用中介专营权及相应规则,抑制监管套利、防范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要考虑对现有监管制度进行盘整,使影子银行活动更加有效地与银行信贷业务形成互补,实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三项任务。

  • 标签: 影子银行 信用中介 脱媒性 期限错配 金融抑制 资产管理
  • 简介:大数据、人工智能广泛应用,必然会带来人类社会生活与生产方式重大变革,尤其会对人们生存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劳动与雇佣工作模式将面临大变局。如何应对智能时代给劳动者就业及社会发展所带来机遇与挑战,尤其是人工智能应用可能带来消极作用是值得深思问题。考察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每一次工业革命,人能力不断被超越、人力不断被替代,但是人类社会仍旧在不断向前发展,如何应对此番机械智能革命给我国劳动就业所带来影响,发达国家历史发展启示告诉我们,技术不断迭代更新需要有前瞻性、不断完善劳动法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才能维系整个社会平稳发展,此外,不断提高劳动力教育水准和比例,革新教育模式,努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技能劳动力也是重中之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新旧历史背景下技术革命与人类社会发展顺利过渡。

  • 标签: 人工智能 工业4 就业 劳动法制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中正当防卫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证明方式等问题,在理论、制度和实践上都有太多争议,以致出现要么无罪要么死刑极端差异裁判结果。借助法律经济学一以贯之成本效益分析工具,通过权衡证明成本、预期错案损失、未来类似案件社会总成本和法院裁判成本等因素,应要求被告人首先建立以合理怀疑为标准争点,再由控方排除合理怀疑地予以证伪。辩方形成正当防卫争点时无需完整印证链条,法官可通过自由心证进行判断。如此方能在合理证明成本和裁判成本范围内尽可能发现真相,且即便出现错案也能确保损失最小,并引导人们在未来选择成本最低行为方案。

  • 标签: 正当防卫 证明责任 证明标准 证明方式 法律经济学
  • 简介:民法与商法"和而不同",民法规范论在公司法中同样适用。公司法领域绝大多数法律规范属于任意性规范,其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规则是任意性规范,有关公司内部决议机制规定因公司类型不同其规范类型不同,信义义务规定通常是强制性规范。在判断强制性规范时,应首先区分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其次在否定决议行为效力时,应区分公司内部行为和外部行为,并结合商事外观主义判断内部行为外部效力。无论是公司内部行为还是外部行为,否定行为效力原因一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二是有害于公共利益。

  • 标签: 任意性规范 强制性规范 决议行为 公共利益
  • 简介:监督过失型渎职犯罪最重要特点是有他人行为介入和主要以不作为为表现形式,其因果关系体现为间接形态,认识上常常出现一些误区。这些误区集中表现为把犯罪因果关系和行为人认识能力联系在一起,夸大因果关系在犯罪体系中地位,停留在简单决定论因果关系认识上。置于监督过失理论框架下,强调间接因果关系是监督过失型渎职犯罪因果关系基础,采用形式符合性、充分关联性和中断性认定方法,是判断监督过失型渎职犯罪因果关系成立与否基本路径。

  • 标签: 监督过失型渎职 因果关系 认识误区 判断路径
  • 简介:地方法制概念上不同于法治或者地方法治,它指的是在法治统一原则下,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需要,在应对宪法法律实施所产生各种问题过程中,形成规则与制度总和。当前我国地方国家机关在整个权力体制下拥有完整独立权力,地方在实践中衍生出各种次级规则和制度因此也对整个国家法治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合理把握次级规则与制度和国家法律关系正是理解地方法制关键。地方法制并不是一个与法治相割裂本体概念,它提供了一种独特方法论视角,将地方作为分析单元,观察地方在法治建设中地位和作用,确信地方能够为中国法治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 标签: 地方法制 次级规则 方法论 地方 法治
  • 简介:类推适用作为填补法律漏洞方法在司法实践中被法官广泛运用。由于实证和理论研究缺位,该司法方法实证现状较为混乱。法官对于类推运用既不系统也不成熟,存在误判类推之前提和不当类推种种不足,与之对应便是裁判说理'众说纷纭'。法官在运用类推时首先应当正确识别法律漏洞,区分'有意'和'无意'违反计划,并穷尽现存规则之可能文义;其次,通过构建形式类推和功能类推这一两层次多阶段逻辑,在形式上保证法官依法裁判,在实质上实现司法方法社会功能;再次,依托构建应有路径实现系统、有的放矢裁判文书说理,推动民法方法论在裁判和说理中自洽,实现个案裁判中利益恰当分配和法定安定性利益妥当安排。

  • 标签: 类推适用 实证研究 法律漏洞 形式类推 功能类推
  • 简介:关于人格权能否在民法典中独立设编问题,一直存在较大争论。在立法机关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人格权编(草案·室内稿)》之后,反对方提出了四个比较有代表性理由,即人格权是民法不确定概念,只能在民法中碎片表达;人格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类型不同,不是独立民事权利;人格权客体是人格,应当由民法总则特别是《宪法》规定;民法分则设置人格权编就破坏了民法结构、逻辑和民事制度体系。这四个理由不足以动摇民法人格权编草案理论基础,民法人格权编草案符合民法典逻辑体系圆满性和自洽性,能够成为民法典大厦中一个坚实可靠组成部分。

  • 标签: 人格权编 确定的法律概念 人格利益 民事权利类型 逻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