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全面风险管理能够通过风险间的关联性更全面地识别和控制风险,从而降低额外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并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但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企业的经营效率。本文以寿险公司为研究对象,重新定义了全面风险管理程度指标,并通过Malmquist指数法测度企业效率,采用固定效应面板回归以及门槛效应回归模型,研究全面风险管理对于企业经营效率的影响。结果表明全面风险管理主要通过规模效率变动进一步促进技术效率增长,并最终改善全要素生产率变动。但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相对而言,适度的全面风险管理措施更符合当前市场环境和企业发展状况。
简介:本文基于2003-2015年全国31个省份保险业发展的相关数据,以保险深度、财产保险深度和人身保险深度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建立我国保险业减贫效应的空间面板数据模型。利用莫兰指数、LISA集聚图、空间滞后模型、空间误差模型和面板门限回归模型对保险业减贫效应的空间集聚、区域差异和门槛特征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保险业发展和贫困程度都存在空间集聚特征;从全国角度来看,保险业、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都具有显著的减贫效应,并且财产保险减贫效应大于人身保险;从区域角度来看,对于整个保险业而言,只有东部和中部具有减贫效应;对财产保险而言,东中西部都具有显著的减贫效应,并且西部财产保险减贫效应最大,中部次之,东部最小;对于人身保险而言,只有东部地区具有减贫效应。保险业减贫效应还具有显著的门槛特征,当经济发展到特定水平,越过某一门槛,保险业减贫效应会显著增加,甚至发生质变。因此,我国应该大力发展保险业,将保险业纳入到扶贫开发体系中,充分发挥保险业的减贫效应,逐步降低我国贫困人口的数量。保险公司还应该采取积极差异化承保策略,为区域经济稳步发展保驾护航。因为只有区域经济提高到一定水平,保险业减贫效应才能产生预期效果。
简介:车险保费收入占我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约七成;其中商业车险占车险保费收入的约七成,但针对我国商业车险市场的学术研究还很少。在分析我国商业车险市场的发展概况后,先研究了财产险公司特征(产权性质、规模、经营年限)与商业车险业务经营绩效(包括赔付率、销售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用率、营业税费率)的关系,发现了几点经验结果。再研究了财产险公司业务构成中商业车险的“北重”对财产险公司的利润绩效(包括价格成本边际、承保利润率、资产收益率)和风险绩效(包括价格成本边际、承保利润率和资产收益率的波动率)的影响,发现商业车险的“比重”对财产险公司的利润和风险都有负向影响。
简介:本文以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和问题为背景,采用“两步法”研究保险资金的动态资产配置问题:首先,采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建立结构方程模型,研究宏观经济与保险资金可运用的各资产收益率之间的定量关系;其次,借鉴Black—Litterman模型对不同时间区间的保险资金资产配置进行实证研究,并对最优资产配置结果进行比较。研究发现,在不同约束条件和不同时间区间下,最优资产配置不尽相同,但其收益一风险特征均优于市场组合。同时,时间区间越短,预测效力越高。据此,对Black—Litterman模型在保险资金运用领域的实用性进行了讨论,并对我国的保险投资实践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简介:要加强保险创新并以此推动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应加大保险理论、保险体制、保险管理、保险产品、保险服务、保险监管的创新力度。要围绕经济社会生活、发展政策和城乡居民消费习惯,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引导保险产品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形成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保险产品创新体系;要转变服务观念,创新服务手段,改革服务体制,通过服务创新实现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与培养客户忠诚度的结合,通过服务创新为客户创造价值;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风险的集中性、成本的后发性、产品的同质性、服务的广泛性等特点,它决定了保险公司在快速发展保险业务的同时要加强管理,要不断进行管理创新,以保证保险业持续发展。
简介:本文通过构建政策性农业巨灾保险市场博弈模型,将保险赔付、政府监管、购险补助和灾后救助纳入模型讨论范围,在法律规范和连续经营约束下形成了多跟随者的stackelberg博弈问题。以保险公司和消费者交替决策的迭代算法为基础,结合遗传算法对模型进行市场模拟与分析求解。结果显示:在当前条件下,由于有效风险分散体系的缺失导致了农业巨灾保险供需的错位;购险补贴、巨灾救助和保险监管存在相互制肘和政策套利的可能。适度降低购险补贴比例,提高灾后救助标准,加强监管力度能够更好地促使农业巨灾保险对现有保险体系形成良好的补充。
简介:保险业新国十条的贯彻落实需要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系列制度支持与保障。现行营业税税制存在税基过宽、重复征税和税负偏重等问题,制约着我国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应以“营改增”为契机,借鉴国际经验,设计基于不同性质业务的保险业增值税制度,围绕免税范围、抵扣项目和税率水平等方面强化税制的激励效果,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营造良好的税制环境。“营改增”后,对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业务改为免征增值税,以保持税收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将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的保险业务纳入免税范围,发挥免税政策对责任保险等业务发展的激励作用;以财产保险为主的非免税业务实行抵扣型增值税税制,以达到抵扣链条完整和税负稳中有降的效果;对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实行简易型增值税税制,通过简化税制、降低税负推动保险产业内部分工的深化和产业体系的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