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美国法上的公众人物理论及真实恶意规则对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产生了深刻影响,这种现象是否合理,值得反思。真实恶意规则的适用主体包括公务员和公众人物。该规则源自于普通法上的诽谤规则难于有效保护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制度背景,诞生于民权斗争日趋高涨的时代背景,因而被寄予了通过优先保护言论自由来促进人权平等的“重任”。但是,一方面,公众人物理论缺乏明晰的内涵与判断标准,难以将其与普通私人妥当地区分开;另一方面,真实恶意规则的用词并不精确,其既不能妥当地保护个体的名誉,也不能周延地保护新闻媒体,而对言论自由的过度保护在实际效果上可能适得其反。当前我国并不存在类似的制度背景和时代背景,亦无通过优先保护言论自由来促进人权平等的迫切诉求。既有的规范框架足以妥当解决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冲突问题,引进公众人物理论及真实恶意规则并无必要。
简介:<正>一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把下一代造就为社会主义新人,主要靠教师的教育。同时,也要靠学生的自我教育。现代教育认为儿童不仅是教育的客体,同时还是教育的主体,当他们的个性、智力和自我意识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便开始不仅认识他们的外界目标,而且也认识他们自身教育的目标。他们开始把自己当作对象来看待,自己便成为自身教育的客体,自身又成为教育自己的主体,参与对自己的教育。这种自我教育活动,在一年级小学生身上就出现了。在良好的教育引导下,儿童作为教育的主体,学习的主
简介:一、“无为”的内涵“无为”是顺应“道”的,“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本规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是自然无为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提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因此,“无为”即不着人为,自然化生的意思。天地万物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人类不能无视这些规律而故作妄为;万物各有其自身的本性,人类亦不能违逆它们各自的特殊本性,不能以自己的主观意志任意改变这种本性,顺应自然才能让万物自由自在地生长,发挥各自的优势、长处和特点,达到“无不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