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共享用工存在风险及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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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共享用工存在风险及对策研究

高健雅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  湖南  长沙 410205

摘要:我国部分行业因2020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用工紧缺情况极其严重,行业、企业间的劳动需求差异也极大,劳动力市场调节能力因疫情原因下降,人力资源配置的灵活性也随之降低,进而使得人力资源供需失衡。而“共享用工”这种新型用工模式在迎合了如今大部分年轻员工追求工作自由的心态的同时,也为大部分企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它的灵活用工方式对于缓解企业劳动力紧缺或多余的窘境有极大的帮助。本文在梳理了共享用工的现状后,总结归纳了其所面临的风险,并从完善法律规范、规范三方协议合同、加强第三方平台监管三方面分别提出预防风险的防范措施,以期促进共享用工更好地实行及发展。

关键词:共享用工; 风险防范措施

一、共享用工现状

当前共享用工的主要形态有:直接借调型、平台调配型、政府指导型。 目 前餐饮、酒店、旅游、互联网等行业是共享用工主要的输出端,受疫情影响, 许多中小企业停工停产,其中传统餐饮行业输出员工人数最多, 占比 61.4%; 其次为酒店、旅游行业, 占比 30.9%;互联网、广告、教育等行业占比则较低, 分别为 5.1%、2.0%、0.6%。2020 年 2 月起,各大中小型企业逐步开始复工,但“员工回不来”、“工作开展不了”等状况层出不穷。为缓解用工以及就业层面的矛盾,许多企业采用共享用工形式。截至 2022 年,多家企业已采用共享用工,表 1 为我国部分代表企业采用情况。

1:部分企业“共享员工”实行情况

企业

介绍

2020.2

京东

7FRESH生鲜超市发布了人才共享"计划,邀请临时歇业餐饮、酒店、影线及零售联营商户员工前去打短工

2020.2

里巴巴

本地生活推出就业共享平台,招募万名餐饮员工临时送外卖。

2021.9

海尔利达成合作,伊利乳业员工前往海尔滚筒洗衣机生产基地展为期三个月的工作。

2022.5

向北京全市美团外卖商户开展共享员工"招募,商户可申请将员工注册为驻店美团骑手

疫情以来, 已有部分省市探索组建了产业用工的专门化联盟平台,运用市 场化的手段开展企业调剂等人力资源调配的用工服务。但企业使用共享员工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工伤风险的责任主体是用人方还是借人方,这就导致了共享用工的稳定就业的功能依旧不能充分发挥。

二、疫情下共享用工存在风险分析

新冠疫情导致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受到了很严重的制约,全社会各方各面的发展速度都有所下降,许多企业也因此受到影响,员工不能按时按量地工作,企业产能大大下降。这个时候共享用工就能及时地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共享用工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存在着许多法律、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及问题。

(一) 法律关系风险

共享员工与劳动合同,借调关系这两者不同,传统员工借调多出现于企业 集团的内部、机关事业单位或关联企业的内部,“共享用工”这是一个被定性

为员工借用法律关系的用工模式,而在员工借用法律关系中,具有劳动者、出 借单位、借用单位这三个主体。而其中法律关系究竟要如何确定,如何保障劳 动者的切身利益,已经成为这个用工模式在疫情期间常态化发展的阻碍。根据已发布的政策中规定,有关共享用工模式的法律性质说到底是员工属于一重劳动关系还是双重劳动关系这个问题,仍没有一个确切的答复和结论。目前,法律对共享用工这一概念的定义仍然存在争议,实践过程中目前共享用工大部分在两家企业之间共享,而未来产生的问题和风险肯定会更加复杂,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规划一个完整的法律法规,并落实效果。

(二) 工伤责任认定风险

《工伤保险条例》 中指出工伤保险的底层资产的来源是用人单位缴纳的保 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则是统一负责工伤是否成立的认定。一旦认定员工拥有 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所有的工伤医药费就将会由工伤保险负担。在共享员工 工伤风险责任认定中, 由于员工的这些费用往往都是由借出方单位缴纳,而员 工受到工伤时又是在借用方单位的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又因为这方面为了方便 管理而不允许开设多个工伤保险账号,故其在核查借用方单位的工伤保险登记 中无法查到该员工的保险记录,所以很可能会因此导致企业拒绝认定成立工伤。

(三) 平台信息泄露风险

根据兼职猫曾发布的有关共享用工的数据显示,在全国范围内收集有用工 需求企业 131 家,用工缺口 3670 个,人力输出企业 565 家,为企业提供共享员 工数百人。这些平台通过建立信息中转系统,让有闲置人力资源的企业和急需用工的企业进行供需联系,但是大部分都没有一套完善的安全监管系统保护用 户等信息数据,同时对员工的管理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导致可能存在信息 泄露的问题,使得许多企业哪怕招不到人也不愿意用共享用工第三方平台招人。“共享用工”这种新模式的发展,对于企业更为方便的便是直接与第三方 平台进行合作,这样这些需要员工的企业可以直接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劳动力, 而不需要去了解这个模式。可是这样就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那便是第三方平 台的信息储存的安全性,很多第三方平台会为了形成用户偏好,在迎合用户心 理的同时赚取经济利益从而使其在竞争中的占据主导地位而过度征集用户信息, 更有甚者会买卖用户信息,这将导致这个模式出现极严重的信任危机。

三、预防风险的防范措施

新的用工模式会带来新的风险与危机,而如何规避和避免这些风险和 危机,是每一个企业都将会面临的问题。本文针对“共享用工”面临地风险提出对应的解决方法。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020年9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对“共享员工”这一新型用工模式的实施提出了指导意见,但是目前因为没有相关完整完备的法律法规而导致这种新型用工形式在实施过程钟乱象丛生。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确定共享员工的法律性质,健全共享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填补法律漏洞,对劳动合同关系,商业秘密,工伤保险责任等进行明确的规定。明确共享员工、用工单位、原用人单位三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共享用工因某事项未明文规定而导致的纠纷。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为需要的企业、员工提供相配套的法律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企业开展共享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引导共享用工健康发展。

(二)规范三方协议合同

尽快制订相关三方的专业格式合同条款,共享用工模式涉及到了用人单位、 劳动者和实际用工单位这三方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又兼顾着雇佣与使用的特性,可是三者之间也依然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与不同,这种三方协议合同有着十分复杂的责任关系,这时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推行出一份全社会通用的指责关系明确的三方协议合同,将其中的各项条例罗列清晰,将此合同定为社会通用模板,将其作为当前市场的范本。

(三)提升第三方平台专业化管理水平

在疫情之中,网络行业的发展变得更为快速,网络平台专业化管理也就变 得尤为重要。针对平台信息泄露的风险,应当提升第三方平台专业化管理水平,选择具有平台专业化管理技能的人才任职管理岗位,让人才培养人才,提高基层网络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使网络平台管理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同时提高网络管理员工的职业操守,培训网络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和基础素养,严肃网络信息监督管理,确保每一名用户的信息不会因员工管理不严格或者网络平台防护墙脆弱而发生泄露。

考文献:

[1]朱岩.趋利避害,巧用“共享员工”[J].人力资源.2022,(19).          [2]陈溢.建立用工共享机制,有效破解企业招用工难题[J].四川劳动保      .2022, (09).                                                         [3]李嘉娜.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共享员工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治理机制研究[J]. 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22,36(01).

[4]詹世杰,蔡利平.湖北黄石探索共享员工模式[J].中国国情国力. 2021, (04) [5]曹越.疫情反复时代共享员工的法律风险及规制建议[J].太原学院学报(社 学版). 2022,23(04).                                                 [6]冯冰菲.企业间共享员工的法律问题研究[D].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 211 工程 院校教育部直属院.

[7]李衡,蔡子龙,杨洁艳.网络数智运营体系构建的相关思考[J].邮电设计 术.2022, (01).                                                        [8]李文团.共享员工用工关系规制的法律问题研究[D].甘肃政法大学甘肃.

[9]姚佳伟,郭荣,杨雅兰,王建喆,钱程瑾多元共治下App用户信息泄露风险 及应对[J].数字通信世界.2022,(06)

本文系 2022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共享用工模式的研究”(教高司函〔2022〕10号项目编号:202212303009)研究成果,特别感谢周奕副教授和沃尔玛湖南公司事务区域总经理刘石炎的倾力指导。

作者简介

健雅,女,20024月出生,汉族,吉林长春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人力资管理专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