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的教育供给制度中,最主要也最基本的是教育权的分配制度。这种分配是多元的、全方位的,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间的分配,也包括教育权这一客体在不同的主体如国家、社会、家庭与公民个人之间的分配。在教育权的这种分配体系中,基于教师的特殊身份及其所具备的特殊功能,教师教育权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因而,在教育需求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教师教育权的重新定位和合理配置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地审视、分析和解决。
中国高等教育评估
2010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