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旨在通过交往合理性来解决人类社会的各种冲突,他坚信人因为可以具备交往理性而彼此在必要问题上通过商谈而达成基本的普遍性共识。这一思想适用于我国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的改进,使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两者有机融合。前者体现为教师对课堂的组织和协调,对学生的启发和诱导;后者体现为所有学生有权对所涉价值观进行独立思考、平等交流和自主选择。
简介:以道德为基础来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不仅求所立之法为体现基本道德精神的良法、善法,还将道德理念、道德价值、道德追求等贯穿于执政、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真正发挥道德对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在立法环节,将道德价值和精神渗入立法过程的始终,保证所立之法都为良法;在执法环节,培育执法者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使之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在司法环节,促使司法工作者将公平正义作为首的道德价值追求,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树立道德信仰,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在守法环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源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构建全民守法的道德基础,凝聚全民守法的道德共识,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坚实的群众道德支撑。
简介:<正>在任何一部社会学思想史或社会学理论教科书中,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杜尔克姆(EmileDurkheim,1858—1917)都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然而,提到杜尔克姆对社会学理论的杰出贡献,人们往往专注于这位“实证社会学先锋”的功能主义分析方法,宗教社会学和社会劳动分工论,却很少有人对他的道德社会学学说进行系统的研究。事实上,在现代社会领域,从来没有一位社会学家象杜尔克姆那样,对困扰着人类思想与行动的道德问题作过如此广泛和深入的探讨。本文试图对贯穿在其主要著作中的道德社会学思想作一客观和科学的评析,以期对我国现阶段的两个文明建设有所启示。
简介:管子之著作对法治思想的论述可谓卷帙浩繁,各种关于“道法”的追问亦由是而生。对管子之法伦理思想的探究,重现“缘法而致道”的法伦理图景,或许是理解管子之根基。“引道而入法”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根源,其规范性建构乃是管子为“以法治国”这一统治模式所设立的先决条件;“良法与民心”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要义,其道德性诉求乃是管子所推崇之“法制模式”的应然标准;“至道与宝用”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功效,其现实性作用乃是管子所宣扬的“国道盛行”之目标为君王臣民所带来的实然福祉;“严法与教化”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形式,其明晰性结构乃是管子推崇的“赏罚明晰”之理念所必须具备的重要制度。
简介:<正>“对学生进行数学教育是不是道德基础和道德原则教育?”起初我回答说,数学内容本身,数学的逻辑精确性趋向以及概念和结论的确定性,无疑会激起正直与诚实的内在要求。其次,教师本身酷爱课题,会使他去积极培养学生类似的感情,同时也向他们指明了认识的乐趣,以及掌握了认识定量法的人类理智的能力。教师这种积极性在道德上是深刻的,以致于我们不由得参与到形成学生道德基础的过程中去了。我的老师A·R·辛欣曾讲:钻研数学科学必然会在青年人身上循序渐进地培养出许多道德色彩明显,并进而能够成为其主要品德因素的特点。在数学教育所形成的特征中,辛欣指出了真诚、正直、坚韧和勇敢四点。人们都明白,数学教师是不可能搞欺骗的,任何自高自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