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情]黄某系某房产中介销售人员,负责帮助客户办理房产交易税收手续,王某系该区税务所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处理辖区内房产交易营业税及其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的减免申请.2013年年初,黄某找到王某,希望王某利用自身职权违规减免相关税款,并依减免额的25%提成作为感谢费交给王某.具体操作中,由黄某利用自己在房产中介工作的机会,诱劝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同意其代为办理税款减免业务.黄某在客户同意后,收集客户资料,并假冒客户名义填写减免税款申请表,交于王某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税款的50%返还客户,剩余50%由黄某和王某平分.从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案发时,黄某和王某共违规减免税款48笔,减免额度80余万元.返还客户后,黄某和王某各分得20余万元.
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四部分"群岛国"规定了群岛水域制度,但对大陆国家的远洋群岛能否适用群岛制度却未予明确规定。通过考察分析起草《公约》的准备文件发现,《公约》回避这一问题是受到政治及外交因素的影响,而不是因为缺乏相关的事实和法理基础。实践中,不少大陆国家通过国家立法为其远洋群岛设立直线基线,有些国家的相关立法还得到其他国家承认。近年来,有些大陆国家在以其远洋群岛的直线基线为基础提交的外大陆架界限方案没有受到其他国家的反对。这表明大陆国家在远洋群岛适用直线基线的做法越来越被国际社会所包容。虽然现阶段还不能得出大陆国家在远洋群岛适用直线基线已经形成了习惯国际法规则的结论,但现有国家实践表明了这一发展趋势。
简介:有关国家豁免与国际强行法之间关系问题的讨论早已有之。随着人权保护观念的兴起和普遍管辖原则等理论的发展,国际强行法规则如禁止侵略、奴役、贩卖人口、酷刑、种族灭绝、种族歧视与隔离,对国家豁免理论普遍的权威地位提出了挑战。然而,在国际司法实践中却罕见作出基于国际强行法的判决,国家豁免的优势地位似乎依然牢固。本文拟从国家豁免理论的基本概念及演变历程入手,论述近年来因人权保护观念的兴起和普遍管辖权等理论的提出对国际强行法与国家豁免之间关系的冲击和影响。同时,通过联合国国际法院德国诉意大利案等判例以及人权保护与国家主权豁免无冲突的角度,详细阐述国家豁免与国际强行法二者的关系,并得出两者并不矛盾、可相协调的观点和结论。最后,笔者对国际强行法与国家豁免关系的发展方向作了展望,并对我国应如何在坚持绝对豁免主义与保护人权二者之间作出平衡的问题上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