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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个结果
  • 简介:限制考试资格作为行政行为的一种,既维护考试的公平与公正,又关涉考生权益的有效保护。目前,各类考规定在形式、内容、程序及救济方面存在诸多漏洞与不足,亟待完善。以"考试法"的制定为契机,应当明确规定考性质,合理设定处罚标准,科学区分作弊行为,严格进行规制,确立正当程序,完善权利保障。

  • 标签: 限考行为 批判分析 规范化研究 合理规制
  • 简介:隐名股东的资格认定一直是理论界和司法界争议的焦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为解决这一争议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该解释仍存在不周密之处,不能完全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在处理有关隐名股东的法律关系时,应区分公司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两种不同的股东资格纠纷,进一步完善隐名股东资格认定的标准,方能真正协调各方当事人利益关系。

  • 标签: 隐名股东 显名股东 股东资格
  • 简介: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问题,法律更倾向于公司意思自治,但意思自治在个案中往往因公司多数决制度造成大股东对小股东的压制问题。虽然法律为小股东设定了股份收买请求权及公司解散制度等救济途径,但此类规定更加侧重在保护有限责任公司完整性的基础上再对小股东权益进行救济,而且,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大股东压制行为是滥用权力且破坏了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根基,该种行为应由法律规制,而不能仅仅拘泥于"资本多数决"、"股权平等"等原则而对小股东权益被侵害的事实视而不见,法律应持积极态度介入,强化对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实现股东间实质的平等和自由。

  • 标签: 股东压制 股东诚信义务 股份收买请求权 公司解散制度
  • 简介:裁判文书的上网是落实审判公开的一项有力措施,但其对隐私权的威胁亦不容忽视。裁判文书的全文上网原则上应预先获得当事人的同意,当然,若裁判文书涉及公共利益,则隐私权也应受到限制。但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将裁判文书上网时,仍应对具有可识别性的个人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予以保密。被害人、证人、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应予特殊保护。调解书原则上不应通过网络公开。

  • 标签: 裁判文书上网 审判公开 隐私权 个人信息
  • 简介:我国1993年和2005年的公司法均未对优先加以明确规定,但两法在内容上的根本差异使得2005年公司法在解释论上应作出肯定的结论。除了法律层次上未予明确,而留待国务院另行做出规定外,行政法规和规章层次的立法有大量的文件对优先予以肯定,尤其是新近的创业投资和征地拆迁中对优先的应用值得重视。在实践中,优先被应用于股份合作制企业、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会、国有转优先以实现国有股权的保护、风险投资等领域,但在上市公司中的优先则较为少见。日本公司立法对优先规制较早,几次修订优先制度也日益合理化、灵活化,更能满足公司和投资者的需求,美国的优先实践也历经变迁,它们的立法经验和公司实践均值得我们参考和重视。

  • 标签: 优先股 公司法 实践 发行
  • 简介:从《合同法》与《公司法》相结合的二元思维考虑,股东优先购买权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有限。《合同法》应当关注相关规范的性质与立法目的、受让人的主观善意等要素,《公司法》应关注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发展规律与非法定权本性、股权变动模式对合同效力判断的影响等要素。认定未满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并辅之考察受让人善意与否的效力判断模式,能够同时实现满足理论自足、遵循公司规律以及符合社会实际的多重目标。

  • 标签: 股东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合同 股权变动 有限公司人合性 合同效力
  • 简介:为了谋取暴利,自称“荐专家”的三名青年联手伪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印章,以向股民提供股票投资咨询为名,编造虚假股票内幕信息,借机收取高额服务费用。公章、营业执照、全是假的;股票内幕消息、操盘手、全是子虚乌有。那么,这三工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缘何能够轻松骗取了资深股民的信任?2010年2月下旬,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对这令人警醒的诈骗案件作出了判决,其中的内幕令人深思,发人深省。

  • 标签: 专家 骗局 演绎 团伙 营业执照 内幕信息
  • 简介:当前,有限公司除名问题并不突出,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权利意识不断增长,原本封闭的纠纷解决机制,可能逐渐需要更多的外部法律解决方式的介入。股东除名机制作为公司股东纠纷的解决方式之一,其适用需因存在重大事由,并在用尽其他可能方式仍不能解决时,唯有以除名为最后手段使其离开公司。在避免公司被司法解散,并顾及社团团体分合本质以及股东相互间、公司和债权人等权益保障的基础上,股东除名机制是公司外部法律机制介入的妥善处理模式。我国目前公司法没有关于股东除名问题的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中涉及股东除名争议的解决没有直接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有限公司股东除名机制进行系统研究,在比较德国法有关股东除名制度的基础上,分析我国股东除名机制的基本问题并阐述我国股东除名制度构建的基本原则,为相关司法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

  • 标签: 股东除名 除名重大事由 股东除名决议
  • 简介: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四种特殊盗窃的对象,可以是客观价值不大而主观价值较大的财物;特殊盗窃不是行为犯、举动犯、危险犯,而仍是结果犯,以取得财物为既遂;入户盗窃的着手为侵入住宅时,既遂为财物出户时;普通盗窃与特殊盗窃竞合及并存时,除非符合《盗窃解释》第6条的适用条件,否则应在盗窃累计数额所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或者适用同种数罪并罚;应在'住宅'意义上把握'户',违反住居者意思即非法侵入住宅的,即为入户目的的非法性;除非盗窃作案工具本身具有相当的杀伤力,而且行为人具有用之对付被害人反抗的意思,否则不成其为'凶器';职业性佩戴的器具,除非行为人盗窃前意识到带有凶器,否则不成其为'携带';扒窃并非保护所谓的'贴身禁忌',而是着眼空间上的公共场所与对象上的随身携带的财物。

  • 标签: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 认定
  • 简介:民事权利有绝对权与相对权之分,民事法律关系有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之别,法学界普遍承认绝对权和绝对法律关系存在的客观性,但目前还没有见到任何关于绝对法律行为和相对法律行为的论述。事实上,绝对法律行为在逻辑上是成立的,在制度设计上具有可操作性,在某些特定领域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德国物权行为理论清晰地认识了相对权与绝对权、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之间的差异,但它没有能够把这种区分贯彻到法律行为领域,德国物权行为理论的症结恰恰就在这里。

  • 标签: 物权行为理论 绝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行为
  • 简介:【裁判摘要】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的规定.系公司全体股东所预设的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的一种制裁措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体现了有限公司的人合性特征,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应合法有效。但公司章程在赋予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职权时,应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股东会在没有明确标准、幅度的情况下处罚股东,属法定依据不足.相应决议无效。

  • 标签: 股东会决议 公司章程 罚款 财务顾问 有限 纠纷案
  • 简介:<正>对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定义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它并不是本文争议的焦点,笔者沿用通说,即认为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足以造成既遂结果的第一次侵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发生既遂的危害结果,在当时有重复实施侵害行为的实

  • 标签: 犯罪中止 实行行为 既遂犯 侵害行为 主观说 犯罪未遂
  • 简介:当前刑事司法实践中受到刑罚处罚的'网络游戏外挂'相关的行为包括了制作运营网络外挂的行为与使用网络外挂牟利的行为。对制作运营网络外挂行为的定性存在侵犯著作权罪和非法经营罪两种观点,由于刑法上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仅限于侵犯复制发行权的行为,而制作运营网络外挂行为虽然属于对网络游戏软件作品的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但却不能认为是侵犯其复制发行权的行为,因此在现行刑法框架内,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是较为妥当的。但对于使用网络外挂牟利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在解释上是存在疑问的,同时将此种广泛存在的使用网络外挂的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其刑事政策上的合理性也是值得怀疑的。

  • 标签: 网络游戏外挂 侵犯著作权罪 非法经营罪 复制发行行为
  • 简介:案例:李某系某国有控股公司会计,负责单位的财务统计、账目核对。2011年6月,公司为财务人员统一配备一台价值2万元的计算机,李某见该计算机性能较好,就将此计算机带回家中自己使用,并将自己家里使用的一台旧的计算机拿到单位,后被单位领导发现。李某谎称计算机丢失,自己为了工作方便才将自己家用计算机搬来。单位报案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李某抓获。

  • 标签: 家用计算机 国有控股公司 单位领导 行为 财务统计 财务人员
  • 简介:一、简要案情沈阳某公司负责人唐某因急用钱,将一张7万元现金支票交给吕某作抵押,支票上加盖了公司财务章和唐某的名章,并写出书面保证一个月内账户内会存入相应款项,吕某遂将7万元人民币交给唐某。一个月后,吕某经查询该支票没有资金,吕某找到唐某索要钱款,唐某逃匿,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唐某的家人在法院二审审理期间代其偿还了欠款。

  • 标签: 应当 行为 现金支票 公司负责人 公司财务
  • 简介:日本的不当劳动行为是指雇主对劳动者和工会的团结权的侵害行为。不当劳动行为的责任主体是雇主,目前有根据劳动关系的实际状况对雇主性质进行判断的倾向。不当劳动行为主要包括不利益对待和拒绝集体谈判两个方面,前者是指雇主以劳动者加入和组建工会,或者进行工会的正当活动为理由对这些劳动者进行解雇和其他不利益对待;后者是指雇主没有正当理由,对工会的集体谈判加以拒绝或进行不诚实的集体谈判。劳动者或者工会因雇主的不当劳动行为受到权益侵害时,可以通过行政机关的劳动委员会实行行政救济,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裁判所进行司法救济。

  • 标签: 不当劳动行为 不利益对待 集体谈判 行政救济 司法救济
  • 简介:<正>一、引言历经十余年的修法与立法努力,台湾地区的集体劳动三法(亦即工会法、团体协约法与劳资争议处理法)终于在今年(20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三法修正的改变甚大,可谓树立了未来集体劳动关系发展之法律框架,其中大的修正重点之一,即是不当劳动行为制度及其救济制度(裁决)之建立。以下谨就该制度之制度目的与救济程序,略加介绍:

  • 标签: 劳动行为 集体劳动关系 团体协约法 劳资争议处理法 调查程序 协商代表
  • 简介:1案件简介李某,男,某日傍晚出外洗澡回家后被人杀死。李家位于居民区中心部位,为一座北朝南二层楼院落(院落面积40斫),东南角为大门,院南侧为一东西走向的小巷。死者位于院中东侧靠近大门处,头北脚南,呈仰卧位(为120医务人员翻转形成),死者面部、衣服上浸润大量血迹,双脚鞋底未见沾有血迹。北屋门挂有门帘,进北屋门为客厅,客厅北侧及东侧为卧室,二楼为空房。

  • 标签: 现场勘查 犯罪行为 现场血迹分析
  • 简介:[案情]徐某至铜陵市狮子山曹山路星河手机专卖店,佯装购买手机,要求被害人翟某拿出金立牌M500手机一部给其观看,徐某趁翟某转身招呼其他顾客之机,拿着该部手机迅速跑出店外,在逃至狮子山朝山焊条厂附近被翟某抓获。

  • 标签: 行为分析 付款 购物 狮子山 手机 专卖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