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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7年10月9日,“中国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法学期刊引领与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研讨会”在暨南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主办,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中国知网和《法治社会》杂志社协办。

  • 标签: 中国法学会 期刊研究 年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暨南大学 法治理论
  • 简介:长久以来,我国法律的有效实施大量依赖法律的配套规定。这是由我国的诸多历史背景决定的。但是,理论和实践中,对配套规定基本范畴的界定并没有达成共识。过度依赖配套规定也为法律自身和社会治理带来了不少消极影响。如今,造成配套规定产生和存在的因素不断弱化:立法经验的积累,对改革的认识趋于清晰,改革越来越稳定。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应当转向具体、可操作、逐渐精细化的道路,逐步减少法律的配套规定。

  • 标签: 配套规定 消减 法律制定 改革 经验
  • 简介:“同步实践教学”模式、理念的提出和坚持,推动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在法治人才培养中同步进行,推动实践教学全程化、实体化、常态化贯穿于法治人才培养的始终;推动社会优势资源与高校资源的整合,探索全方位、无缝式衔接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实现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职业教学与伦理教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法学院校与实务单位四维立体同步的嵌入式、交互式、贯通式实践教学体系。同步实践教学模式、理念的提出和坚持,同时解决了当前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三个核心问题:一是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的建立和运行;二是法学教育中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重新定位;三是从一个侧面回答法治人才培养中“教什么”和“怎么教”的问题。

  • 标签: 法治人才培养 实践教学 依法治国 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 高等教育
  • 简介:国法学教育受到德国联邦法、州法和大学自治法的规制,法律体制较为完整,法学教育全过程均受法律规制,实现了法治人才的法治化培养。中国学教育面临规范文件散、规范效力低、存在法律规制空白等问题,对此可以借鉴德国法学教育经验。

  • 标签: 德国 法学教育 法治人才 法治化培养
  • 简介:传统理论依赖于将外国法归属于事实问题抑或法律问题的定性来确定涉外民事诉讼中法官与当事人在外国法查明问题上的责任划分,但在比较研究中忽略了各国在诉讼模式等制度背景上的重要差异和在裁判方法上异曲同工的原理。而我国诉讼模式正处于转型和不确定状态,由于缺乏基本裁判思维和方法训练所导致的对事实与法律之间逻辑关系的普遍误解在外国法查明问题上很具有典型性。从裁判技术角度来看,国际私法研究领域中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外国法究竟属于事实问题还是法律问题"主要是一种概念争议,甚至争议各方已忘记了问题的出发点——各国在外国法查明问题上是如何配置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义务和权限的?从这个功能视角出发,在概念上看似迥异的事实问题或法律问题之定性或归类,在特定诉讼模式之中如果按照事实问题或法律问题相应的逻辑和规则进行调查,并不会导致查明义务主体的重大差异。因此,中国对于外国法查明问题的研究重点不应停留于事实问题抑或法律问题的符号之争,而应当置于转型之中的中国民事诉讼模式对法官-当事人权限配置关系这一特定的制度语境下,以"外国法"为对象,以"查明"为目标,对现行外国法查明的具体制度进行功能性考量,探索其适用规范。

  • 标签: 审判方法 裁判方法 裁判思维 外国法查明
  • 简介:法治衡量举报执法发现诸多问题:法治价值有难题,法治方向有偏移,法治运行有路障,法治目标有异化,法治路径非程序。有效性价值是考核判断标准,法治合法性和道德合法性构筑整体架构,自然法价值是原始基因,程序价值是法定步骤,行政构成和行政价值成为技术要素,执法衡量为外观终点。所以,举报执法宏观上难以坚持法治立场和紧随依法治国的法治步骤,中观上难以规范依法执法和促进主动行政执法,微观上难以提供合法、合理和合情根据,价值上难以蕴涵行政法治精神和构建现代道德善良体系。

  • 标签: 举报执法 依法行政 行政执法 自然法 道德价值 法治价值
  • 简介:陈晓景在《知与行》中撰文认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和实现绿色发展,其具体路径也必须要遵循良法善治的法治内涵,确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法理念,通过治理能力法治化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法制化来保障和实现绿色发展。首先,保障绿色发展的法治思维必须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坚决摒弃强渊人在自然中的主导地位,

  • 标签: 绿色发展 法治内涵 路径 人与自然 和谐共生 治理体系
  • 简介:习近平针对网络时代突出问题,高度重视互联网法治建设,强调在认识和把握互联网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维护网络安全和国家根本利益。习近平互联网法治思想既突出互联网法治建设的重点和主要任务,又强调互联网法治建设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互联网法治建设关键有两点,一是要求全面规划,重点推进,二是要求互联网法治建设实现全覆盖,各方都要遵守法律。

  • 标签: 习近平互联网法治思想 网络空间法治化 互联网法
  • 简介:法官员额制和法官助理制度的改革,呈现出改革推动高位化、性质定位职业化、管理序列单独化、人员来源多样化、基本职责明晰化趋向,这既为法治人才带来了新的市场需求,又提出了法科学生向“熟手”助理迅速转变的素质需求。《司法责任制意见》对法官助理职责界定为审判业务辅助,为法治人才培养及素质训练提供了标尺基于法官助理所承担的诸多职责,应着重培养和训练法治人才的理念(司法良知、法律信仰和法治思维)、知识(法律知识和社会知识)和技能(法律运用、人际沟通、纠纷化解和文书写作)。在法治人才的培养方式和机制创新上,应推进职业教育的坚持与深化、法院与高效的有效互动、专业能力与“关键能力”的有机统一、考核方式的不断丰富等。

  • 标签: 司法改革 法官助理 法治人才培养 需求导向
  • 简介:当前,"一带一路"建设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其制度建设和发展模式为世界瞩目,被视为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一带一路"推进过程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只有选择法治化发展道路、构建科学的法治化体系,实现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良性互动,才能确保"一带一路"建设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一带一路"法治化体系构建,应遵循平等互利、规则导向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着眼于国际法和国内法两大领域:一方面,融合现代国际法、吸纳国际经贸规则发展的最新成果,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特点,创新现有国际经贸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借鉴各国先进法律经验,不断改进并完善我国对外经贸法律制度以及涉外民商事法律制度。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对"一带一路"法治化体系不可或缺,应本着平等协商、谈判解决争端、坚持运用现代国际法规则及公认的国际商事规则、推动"一带一路"国家之间司法合作的基本原则,构建一套多层次、立体化、国际机制与国内机制相结合的经贸争端解决机制,从而为"一带一路"建设打造稳定性、可预见性的法治环境,为新世纪的全球经济治理树立典范。

  • 标签: “一带一路” 法治化 研究
  • 简介:“方德法治研究奖”是由中国现代化研究院作为发起人、江苏方德法律研究中心支持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鼓励学术创新,推进法治实践,推动中国现代化的时代进程。

  • 标签: 法治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现代化 公告 申报 法学研究
  • 简介:法治一体建设是依法治国战略发展的逻辑必然,当前法治建设首先需要对法治效力领域的三个层面:社会、政府、国家进行依次解读。法治一体建设战略的推进应以法治效力领域的三个层面为基点,对法治"一体三面":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行逻辑关联的解构。在此基础上,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国家学说、法社会学研究范式以及法政治学等视角进行进路探索,向构筑法治"一体三面"相融通之共建、共享、共赢的法治新格局发力。

  • 标签: 法治一体建设 依法治国 法治效力领域 法治“一体三面” 法治新格局
  • 简介:刑法教义学的发展,是当代中国刑法知识转型的重要标志。理解当代中国刑法教义学,既要从法教义学的普遍立场和一般方法论出发,也要充分认识中国刑法理论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刑法教义学的引入不意味着学术主体性的丧失,应当区分法教义学知识与法教义学方法。要仔细甄别域外教义学知识与中国刑法语境的兼容性,积极引入没有语境障碍的教义学知识,并运用教义学的一般方法创造立足本土的新教义。中国刑法教义学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加强体系性,同时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体系封闭和僵化保持警惕。社科法学的研究不会对法教义学形成挑战,而是提供了资源和助力。法教义学有能力回应和解决疑难案件,在广泛吸收多学科知识并充分考虑利益、价值等因素的同时,仍然保持法律场域中法教义学论证的独特性。法典化国家的历史现实,决定了法教义学是法学研究的主流范式,但绝非法学研究的全部;法教义学应当充分尊重其他法学研究方法,虚心学习、共同繁荣。

  • 标签: 刑法教义学 教义学知识 教义学方法 解释论
  • 简介:近年来,我国爆发多起"毒地"致害公众事件,引起国家以及公众对土壤污染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层面已经紧锣密鼓的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工作。但是,仅依靠制定出一部《土壤污染防治法》来应对土壤污染的治理显然不够,还需要从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测技术以及保障公众参与途径与积极性等多角度探析并总结土壤污染治理的经验,形成一套有合理有针对性的土壤污染治理法律制度,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工作。

  • 标签: 土壤 土壤污染 法律制度
  • 简介:TPP知识产权规则显失平衡并缺乏可持续性,不能有效减少知识产权贸易和投资壁垒,在世界范围内难以得到推广,无法作为未来国际知识产权谈判的范本。TPP知识产权规则与我国国内发展需求不符,与我国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再平衡理念相悖,实践也已证明TPP式知识产权规则在国际上行不通。我国并没有支持TPP知识产权规则的合理理由。我国国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应当走适度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之路。知识产权保护须厘清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其保护强度须保持在激励创新的必要限度内,知识产权制度设计须为社会公众保留足够的创新空间和竞争空间。同时,我国需要进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在国际上,我国应当以RCEP和"一带一路"为契机和平台,主动掌握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完成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接受者"向"制定者"的转变。积极推动RCEP和"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规则走开放、共赢和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未来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发展指明路径。

  • 标签: TPP 知识产权规则 我国选择
  • 简介:当社会的秩序遭到破坏,当国家的主权受到威胁,在此等紧急状态下,行政机关的紧急权力应该依然受法律规范,还是应该具有超越法律的行政特权?以康德哲学为基础的规范主义僵化地把法律规范看作是绝对的、无例外的和至高无上的,这样不具灵活性的进路在应对紧急状态下国家所遇到的现实问题时往往缺乏建设性。另一方面,虽然施米特对规范主义的批评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他的观点焊接了规范与现实,存在着严重的绝对主义倾向。在此背景下,很多西方学者采用了一个"中庸"的哲学观点:他们在洛克的特权理论中找到了国家面对危机时的灵活性,同时又以洛克的法学理论保障了法治在平常状态下的优先性。洛克的理论既有规范主义的元素,同时又允许紧急状态下行政权力在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扩张,看似两边讨好,其实却存在内部逻辑的不一致与规范上的不稳定。总的来说,这三方的观点均不能为紧急状态下的法治与行政特权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理论体系。

  • 标签: 紧急状态 法治 行政特权 康德 施米特 洛克
  • 简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将对在刑事诉讼中承担侦查等重要职能的公安机关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对法治公安建设也有着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所谓"审判中心主义"的内涵一般包括理念法治化、证据严谨性及庭审实质化这三重含义,其中主要凸显的是审判的权威性、终局性以及对证据的判断认定。在"审判中心主义"导向下,公安机关一方面要树立牢固的法治理念,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学素养和业务能力,强化证据法学观念,打造合格的执法队伍;另一方面,要在侦查机制、行政执法、内部考评制度等实际工作中做出相应的调整,改变"口供为王"、"从供到证"等办案思路,以适应"审判中心主义"的各项要求,使法治公安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 标签: 审判中心主义 法治公安 证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