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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对我国卫生法学名称出现的背景和发展进行考察,同时比较了欧洲大陆和英美卫生法学名称的历史发展。卫生法学名称的争论表面上是名称、研究范围以及学科属性之争,但实质上是不同学科背景的研究人员对人类的健康权益维护的不同角度的界定。

  • 标签: 卫生法学 名称 比较研究
  • 简介:咸丰县地税系统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州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认真贯彻新时期“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结合地税系统行业特点,着力建立推行包括税务公示制度在内的四项执法制度。坚持税收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税相结合,为增强全县地税干部依法治税观念和提高全体公民纳税法律意识,逐步实现国家依法征税同公民依法申报纳税有机结合,推动了我县税收法制工作的进程。

  • 标签: 依法治税 地税系统 税收法制 申报纳税 依法征税 税务
  • 简介:武汉大学法学法学博士、青年教师,柳正权的“忙”,在学校内外是出了名的,作为法学院的骨干教师,他要带本科生、研究生的课,每周四门课12个课时连轴转,除了承担繁重的教学任务,每年还有一、两个科研课题。对外,柳正权作为武汉大学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劳工部部长、兼职律师,每年至少要完成30件法律援助及其他案子。对内对外,他都忙出了“名堂”,高效、有序地兼顾了二者,并且在二方面都取得了引人注目的业绩。

  • 标签: 法学博士 印象 武汉大学 青年教师 骨干教师 教学任务
  • 简介:医事法学是医学与法学的交叉融合。但由于目前医事法学培养目标、学制、学位授予等不一致直接导致课程设置、教学方法不一致。本文主要从医事法学教育现状出发,以期通过课程开发和实施,从培养目标、教学内容体系、教学手段和方法、考核四大方面探讨医事法学校际选修课整合构建。

  • 标签: 医事法学 选修课 课程构建
  • 简介:卫生监督,是卫生行政执法的专用同义词,主要应用于社会公共卫生管理领域,它是国家管理社会公共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和手段,是公共卫生管理活动中的基本法律制度。我国自建国初期,就提出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1954年由政务院批准的《第一届全国工业卫生会议决议》中,明确提出实行卫生监督制度。同年,卫生部颁布的《卫生防疫站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卫生防疫站的任务是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与传染病管理。从此形成了以行政业务管理为主的全国卫生防疫体系,卫生监督内容也从工业卫生逐步拓宽到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以及传染病控制等公共卫生各个领域。

  • 标签: 卫生监督 体制改革 管理模式 执法主体 制约机制
  • 简介:了解我国医务人员职务犯罪的规律及特点,从法律层面结合医院管理角度提出减少医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防治医疗领域的腐败。方法:通过浏览法律网站,收集经法院上诉的医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例,对典型案例进行统计和分析。结果:医务人员职务犯罪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居多,缓刑适用比例高;涉案金额以10万元以上为主;犯罪事实以开处方收回扣、医疗器械收回扣为主;被告人主要以40-49岁的男性中高层领导人居多;案发科室主要集中于内科、外科、行政科室。结论:需科学细化医务人员受贿罪刑罚等级,注重职务犯罪定刑的标准化,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及时完善裁判文书网相关信息,加强医疗改革并加大医疗投入。

  • 标签: 医务人员 职务犯罪 法律
  • 简介:医科院校卫生法学教学要顺应时代的要求和发展,在注重实践环节的基础上深化教学改革。本文从卫生法学课程设置的必要性入手,并分析了卫生法学教学中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文章最后详细介绍了师资、案例教学、诊所式教学、模拟法庭教学、移情式教学等新的教学方式,以期改进本课程的教学效果,造就出有良好法律素养的医药卫生人才。

  • 标签: 卫生法学 医患纠纷 诊所式教学 案例教学
  • 简介:目的:探讨参与式教学方法的实践应用,以提升卫生法学专业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法律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方法:在每个年级抽取卫生法学专业课程,然后由教师在课堂上应用参与式教学方法,最后使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对学生进行调查。结果:上大学后,分别有84.3%和97.1%的学生认为自学能力和搜集资料能力有提高,学生在网络上查找资料更加熟练。82.9%的学生认为参与式教学相比传统式教学更能提升学习的主动性,有94.2%的人认为参与式教学可以推广。结论:卫生法学专业开展参与式教学方法应当推行并且可行。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坚持参与式教学法与讲授教学法有效结合,讨论应围绕教学目的,教师应了解授课对象的特点,教师应努力激发学生有效参与。

  • 标签: 卫生法学 参与式教学 讲授式教学
  • 简介:为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医学院校陆续开设了医事法学专业,但作为一个新生的法律发展方向,它还存在太多的探索空间。作为一个学科,医事法学专业课程的科学设置尤为重要。文章以此为契机,提出了科学设置医事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

  • 标签: 医事法学 课程设置 课程体系
  • 简介:一、引言用移植器官治疗脏器疾病,是人类久远的梦想。在《列子》中就有神医扁鹊为人换心脏以治疗疾病的故事。在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有想象移植肢体的油画,18世纪开始出现器官移植的动物实验。通过一个世纪的奋斗,现在人类终于将器官移植的理想变为现实。自1912年到1996年的84年中就

  • 标签: 立法 治疗性克隆 器官克隆 器官移植 法律分析
  • 简介:狱情分析是监管工作的一项核心制度,也是监管最安全防范的主动进攻措施和科学认识罪犯的具体体现。狱情分析的目的是及时掌握狱情动态,并根据狱情的变化及时采取对策,将各种违纪违法甚至是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确保监管秩序和安全。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特别是象我们武汉市第三看守所这样一个代为执行监管犯改造的机构。站在惩罚和改造的前列,科学地做好狱情分析工作是稳定我们监管改造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甄别黑白是非,观察罪犯思想倾向,针对性地开展改造对策的行动依据;是对罪犯集体、个体改造成果的总结。笔者认为,分析狱情应贯穿于监管、教育、生产劳动的始终,遇人、遇事、遇时只要是所务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点滴,我们都应该进行认真地分析

  • 标签: 科学认识 监管工作 监管改造 安全防范 监管秩序 主动进攻
  • 简介:医疗不作为是医疗损害的表现形式之一,既包括违反强制缔约义务即拒绝接诊的行为,也包括接诊后怠于救治的行为。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行为应属于侵权行为,致人损害的可追究其侵权责任;接诊后怠于救治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可由患者选择追究医方的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我国相关法规倾向于追究医方的侵权责任。医疗不作为侵权行为的认定具有特殊性,宜采相当因果关系说,赔偿范围及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淮。无主病人、欠费病人救治问题也应纳入医疗不作为的研究视野。

  • 标签: 医疗不作为 侵权责任 强制缔约 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当因果关系
  • 简介:本文通过对北京市朝阳区2005—2007年医疗卫生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掌握了近三年来医疗卫生举报投诉的分布状况。经过对案件的分类和来源进行分析和探讨,为今后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和举报投诉查处提供经验和借鉴。

  • 标签: 举报投诉 医疗卫生 分类和来源
  • 简介:广州孕妇拒签事件反映了医疗服务实践中应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告知义务,医患互信缺失以及法律规定缺乏弹性等问题,本文就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实务处理和法律规定中需要改进的方面。

  • 标签: 医疗告知 医患互信 法律僵硬 改进
  • 简介:21世纪信息化时代的今天,互联网被应用在各个行业领域,网络医疗也随之发展。网络医疗冲击了传统的医疗模式,解决了传统医疗受时空性限制的问题。但网络医疗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医疗质量方面的问题,例如网络诊疗及时性差、网络治疗安全难以保障以及效率低、病人满意度差等。因此,需要采取措施通过对网络医疗平台的监管和完善相关法律条文来保护患者权益,保障网络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 标签: 网络医疗 医疗质量 法律分析
  • 简介:警示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医疗领域,医德医风建设也离不开警示教育。本文结合医院工作实际,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从目前警示教育的形式、医院职工参与警示教育情况及各种警示教育的有效性评价等方面分析、总结了目前所开展的警示教育的现状与经验,为医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供参考。

  • 标签: 医院 警示教育 党风廉政建设
  • 简介:统计神经外科常见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产生的原因,从法医学角度探讨临床医师如何规避此类风险。方法:对2009年-2014年涉及神经外科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进行统计分析。结果:神经外科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涉及医院级别较高,其中三级医院87家﹑二级医院16家﹑一级医院4家﹑专科医院1家;过错种类较多。结论:神经外科规避医疗纠纷应着重加强告知义务的履行及术后严密观察。

  • 标签: 神经外科 医疗过错鉴定 侵权责任
  • 简介:本文旨在通过对上海市"月子会所"的调查与分析,探索"月子会所"卫生监管模式及监管重点,保障该场所内母婴健康安全。方法:对上海市36家"月子会所"进行实地调查,填写调查表,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上海的"月子会所"已具规模,大中型月子会所占主导地位。会所选址以酒店内为主,除了母婴日常护理外,婴儿沐浴和游泳、产妇足浴和美容均出现在会所中。母婴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集中式空调、饮水卫生等,与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内容相同。大部分会所聘用医护人员,涉及医疗卫生监管。会所管理者普遍认为不需要开设医务室,也不希望按照护理站的设置标准来开设"月子会所",产妇和婴儿如果有需要诊疗的疾病或伤口,可以到相关医疗机构去就诊。结论:建议将"月子会所"纳入公共场所监管范畴,强化依法行医的宣传和监管,加大无证行医的打击力度。

  • 标签: 月子会所 现况 调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