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思想是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领导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对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保障人民政权起了重要作用,开始认识到法制的重要性,依法治国思想开始孕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法制建设重新步入正轨,依法治国思想初步形成。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标志着依法治国思想正式形成。中共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总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使依法治国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具有完整的理论形态。
简介:十五大提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当前的反腐倡廉运动针对的都是政风问题。当前的政风问题大致可归为三类:(1)吏治不清;(2)行政权责不明;(3)司法和执法涣散。这三大问题的根子显然是现行政治体制。在进行了20年的经济改革之后,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已基本消失,市场经济的框架基本搭建完毕。计划与市场的矛盾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让位给新经济体制与现存政体的矛盾。中国的市场经济尚未“成熟”的关键不在于未深化经济改革,而在于缺少严格的执法和公正的司法。而执法和司法,则取决于改革官制、或曰“吏治”。政治改革的导向有两种选择:一是民主化,二是法治化。二者总有先后,世界上从未有哪个国家
简介:毋庸讳言,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而且一般公认的改革方向是建立一个“高度民主、高度法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但是在《法治与未来中国政体》(《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5期)、《民主迷信与咨询型法治政体》(《中国社会科学季刊》,2000年秋季号)、《民主与民主的神话》(《天涯》,2001年第1期)等一系列文章中,潘维指出:政治改革的导向存在民主化和法治化两种选择,二者不可能同时兼得。根据中国的国情,也参照新加坡、香港“有法治缺民主”的成功经验和俄罗斯等国“有民主缺法治”的惨痛教训,我们应该选择以“咨询型法治”为方向的政改方案,而且只要“建立了法治的国家体制,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就顺利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