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12年12月19日,财政部、教育部以财教〔2012〕488号印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指岀“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在此制度背景下,越来越多的高校积极探索以校系两级管理为抓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两级管理体制改革。高职院校由于其在高等教育中的特殊性,更偏重于技能教学。因此降低管理重心,实施两级管理,是高职院校尊重自身发展规律,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的必然之路。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作为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深化“教学与舞台实践相融合,教学与创作研究相融合,教学与学生职业素质涵育相融合”的办学特色,建立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本文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研究对象,对艺术高职的财务两级管理权责进行了探讨与研究。
简介:摘 要:21世纪是经济快捷发展的时代,人们的消费水平也显著提高,商标品牌之下隐藏的巨大利益逐渐被发掘。与此同时,明星及其网红们的姓名也不只是字面上的含义。很多商家已经意识到,用他们的名字去注册商标,可以快速提高自己的品牌知名度,让自己的商品快速上市,赚取更多的利润。由于我国《商标法》没有禁止使用姓名进行商标注册,因此许多商家利用这个漏洞赚取利益,这在实践中引发了商标权与姓名权冲突的一系列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