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台湾少子化现象导致私立大学院校新生注册率低,大学评鉴加剧部分私校经费困难,私立大学办学品质不断下滑,台湾教育部引进退场制度以淘汰办学绩效不佳的学校。自退场制度实施以来,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起始期确立了私立大学院校退场的法源基础;发展期发布了私立大学院校退场制度系列报告书;完善期出台了私立大学院校退场相关配套政策。台湾私立大学院校退场由教育部长指派督学召集组成的项目辅导小组以及私立高等教育咨询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包括合并、转制、停办、解散四条退场路径,并对学生、教职员工和校产之活化再利用做了明确的规定。台湾私立大学院校退场标准争议较大、退场制度安排动力不足、政府在私立大学院校退场中定位不明,未来台湾私立大学院校退场会朝着减少政府干预、退场与大学评鉴脱钩,协助教师安置、高级人力流向产业,探索退场诱因、引导私校主动退场的方向发展。
简介:从古至今,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经历了孕育、萌芽、形成、完善四个阶段。古代社会主要从制度和观念层面对教师的德与才提出要求,孕育了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产生。到了清末民国时期,由于清政府重视教师质量的提高,颁布了《教师资格检定制度》对教师进行资格检定,初步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教师资格制度的基本模型和体系,是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萌芽期。自新中国成立,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性条文对教师资格制度进行细致说明,使得教师资格制度趋于正规化。其中《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对教师资格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划,为我国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提供了宏观框架,自此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初步形成。《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颁布使得教师资格制度在我国全面实施。2010年中共中央政治局指出要使教师资格制度更加完备,不断完善和改革我国教师资格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化。
简介: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2013年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有利于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但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着过度适用的风险,我国民事检察监督仍然在程序启动及范围、民事检察监督程序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当从坚持民事检察监督的谦抑性、明确民事检察监督的重点范围、完善民事检察建议的程序和加大民事检察监督的投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既注重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功能的发挥,又要确保民事检察监督的谦抑性,使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在维护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和促进司法公正之间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