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著名法史学家杨鸿烈先生曾对中华法系作了如下论述:“中华法系者,盖指数千年来支配全人类最大多数,与道德相混自成一独立系统且其影响于其他东亚诸国者,亦如其在本部之法律制度之谓也。”唐律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它代表了中国古代立法的最高成就。长期以来,国内外学者对《唐律疏议》这部法典给予了高度重视,中国、日本、韩国以及欧美等许多国家的学者发表了众多研究成果,对现存《唐律疏议》的制作年代、版本流传、立法思想、条文内容等进行了认真的探讨。但是到目前为止,法史学界对于现存的元代刊本《唐律疏议》究竟是永徽四年(653年)的《永徽律疏》还是开元二十五年(737年)的《开元律疏》仍存在着重大分歧。值得庆幸的是,二十世纪初,在中国西北敦煌的藏经洞发现了部分唐律、律疏的残卷;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在新疆吐鲁番的阿斯塔那等地又发现了一些唐律、律疏的残卷。
简介:<正>郝懿行《尔雅义疏》(以下简称《义疏》)有学海堂本与家刻本两种行世,世称前者曾经王念孙删节,后者乃为足本。黄季刚先生曾手批《义疏》足本,其工程之大,令人惊叹,功力之深,令人折服。郝书黄批不但为《尔雅》的研究提供了非常丰富的材材,而且显示出黄先生研究学问的精神和方法,实在是训诂研究中极其宝贵的财富。王怀祖与黄季刚先生,一位是乾嘉小学巨匠,一位是民初国学大师,将他们对郝书的处理加以比较,可以从中得到不少有益的启示。全面地比较、分析王、黄两位大师对《义疏》的处理,是一项需要长期研究的课题。这里只拟就其显然易见者,主要着眼于其相异之处略加分析,目的在于说明黄先生治学的一些特点。譬如管窥蠡测,仅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简介:1931年,日本学者仁井田陞、牧野巽发表长篇论文《〈故唐律疏议〉制作年代考》,提出现存《唐律疏议》不是制定于永徽四年(653年),而是制定于开元二十五年(737年)的新说。新说发表后,日本学界震动,并很快接受,成为定论。1978年以来,仁井田陞、牧野巽的新说也引起中国学界的空前关注,但与日本相反,不是广为人们所接受,而是受到了强烈质疑,杨廷福、蒲坚等各自撰文予以反驳。不过,检讨中国学者的回应,我们发现都缺乏足够的说服力,甚至仁井田陞、牧野巽在论文中涉及的某些问题都根本没有触及。《唐律疏议》的制作年代是可以讨论的,其他学术问题也是可以讨论的,但任何讨论都需要恰当的方法,严密的逻辑和过硬的证据,而在这些方面,我们中国学者还需要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