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劳务派遣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已经初步显现了促进就业和调配劳动力资源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也助长了一种趋势:对强者利益的进一步袒护和对弱者利益的进一步蚕食。我国劳务派遣现状中存在的差别待遇、雇主责任不清等缺陷,这些缺陷相互作用产生的结果显现出很强的“马太效应”,亟需法律从消除差别待遇、明确雇主责任、创新劳动监察等方面加以详细规制。
简介:法律在促进企业经济活力与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倾斜保护之间,如果偏重于后者,按照传统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调整模式从严规制劳务派遣活动,其效果可能适得其反。现行立法以贯彻"三性"原则为目标限缩劳务派遣的用工范围,以落实"同工同酬"待遇保护被派遣劳工的工资权益,以"共同雇主"理念下的连带责任承担来加强对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均有失妥当。法律规制手段的选择,应将对劳务派遣机构的市场准入作为重点,完善对劳务派遣活动的有效监管和对违法行为的严厉制裁,应正确看待用工单位对派遣用工的弹性化需求与派遣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之间的关系,不能把传统劳动法对工厂制下正规就业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保护体系无差别地移植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不能擅自扩大"共同雇主"的范围以加重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