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毒品是一种全球性的公害,我们人类的共同敌人。近20年来,由于受周边国际环境的影响,在50年代就成了国际有名的“无毒国”的中国,禁绝已久的毒害问题不仅死灰复燃,而且已泛滥成灾,特别是沿边沿海地区及大中城市都成为毒害重灾区,并有继续向内地蔓延的趋势。吸毒人员已由过去的中老年人到青少年蔓延,这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和严重恶果。广西作为西南地区沿边又沿海的自治区,毒害的严重性不言而喻。为了解戒毒劳教人员情况,不断总结劳教戒毒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改造技术,最大限度地降底复吸率,我们在1999年对广西第一劳教所869名戒毒劳教人员,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谈话
简介:戒毒制度的法律定位取决于社会对于吸毒行为的观念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立法响应的态度,同时也受历史惯性、人文环境等复杂因素的影响。将吸毒者视为社会越轨者和病患的态度差异导致了制度构建上的差异,戒毒制度"医疗化"的兴起,是基于否定犯罪前置化的法律认识,顺应社会福利多元的社会政策以及逐渐科学理性看待吸毒行为而演进的结果,代表了戒毒制度的发展方向。以此审视我国当前的戒毒制度,虽然在立法层面体现出"医疗化"特征,但是在执法和实务当中仍旧呈现出与之理想相悖的执行措施。戒毒制度应当以"医疗化"作为未来走向的观念基础,以"科学、人道和宽缓"作为制度设计和措施执行的标准,逐步建立以"社会化"为特征的戒毒体制。
简介: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发布,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是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劳教废止后,原适用于劳动教养的对象如何处置,与劳动教养制度相类似的其它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如何改革,是值得中国法律人备加关注和深入探讨的重大现实课题。回顾劳教的历史不难发现,劳教适用对象经历了一个由少到多、不断添加的过程,涉及行为种类十分庞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