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隐名出资方式进行资本投资在商事交易中屡见不鲜,部分投资人出于规避法律或其他个人原因,通过与对方达成合意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而自己隐于幕后。虽然隐名投资有利于实现商事自由和利益最大化,但是在现实中因隐名股东身份认定引发的纠纷、股权代持协议效力纠纷、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纠纷等问题层出不穷。因此,针对隐名股东权益受损于现有法律框架下寻求法律保障是保护隐名股东权益的应有之义,对于解决现实中隐名股东相关权益纠纷具有积极意义。
简介:摘要:公司治理模式的现代化提高了公司的治理能力、盈利水平,基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情况下,一般小股东不直接参与经营公司事务,难以完全掌握公司信息,保护股东知情权遂成为保护股东权利的重点之一。从1993年公司法颁布,到2005年《公司法》修改,再到2017年《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实施,直到2023年《公司法》修改,我国公司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水平不断进步。有关股东查账的程序与范围问题,素来也是司法实践中争议的焦点和裁判的难点;本文围绕公司股东知情权、公司法修改前后的变化、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方式及其范围进行讨论和阐述。
简介:摘要:完善土地经营权入股的相关配套政策是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流转,提升农民基本生活质量的重中之重。对于拓宽农民收入,扩大内需具有重大意义。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有限公司后的股权退出,是更关乎农民权益的重要环节。由于土地经营权出资方式的特殊性及农民股东自身存在弱势性等客观事实,建议在法律层面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应适当放宽农民股东退出限制,明确土地经营权期限性的规定,减小农民股东的失地风险,完善农民股东退出阶段的权益保障制度。
简介:摘要:以搜集、分析案例的方法了解《公司法》第152条的运行情况,发现损害赔偿之诉的赔偿请求越过法人人格的界限不明,其原因是该法条对诉因的设置不清晰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缺位;发现损害赔偿之诉被诉主体涵盖不全,实践中常见股东联合董事等高管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发现损害赔偿之诉举证责任设置不足以适应现实情况的不足。对比域外的商业判断法则,建议建立我国自己的信义义务的判断规则以应对董事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权滥用;建议细化《公司法》第20条,将股东也列入损害赔偿之诉的被诉主体;比照法人人格否定制度的法律后果,建议损害赔偿之诉采用“限制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