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教育研究范式包括思辨范式、实证范式、批判范式、建构范式、人文范式和"无范式"的范式等六个类型。思辨范式从普遍的哲学出发,依赖于思辨与理性寻求世界的不变法则,并推导世界的发展趋势,但纯粹的、抽象的思辨,容易导致形而上学的玄思;实证范式秉承寻求不变真理的认识论传统,将观察、实验与归纳等作为基本的研究方法,但其崇尚冰冷的技术,排斥价值与情感,从而一直受到学界的普遍谴责;批判范式不再只是用科学实验来验证或还原真实,而是通过猜测、反驳、证伪以促进知识的进步,虽然其怀疑与批判精神为创新提供了可能性,但容易导致对一些经典价值的漠视与放弃;建构范式强调依赖个体的实践智慧与创造热情,以理解世界而独立建构知识,但它容易排斥技术难度较高的实证方法,因而也非十全十美;人文范式视人的意识、自由、尊严等内在精神为人的本性,凸显了高贵的生命价值,但其对复杂的教育现象似乎束手无策;"无范式"的范式,并非范式的虚无与消解,而是喻示着教育研究诸范式的多元并存、辩证融通的演变趋势,它倡导打破教育研究者和教育实践者的界线,形成教育研究中的主体间性,从而使各种思想不断争辩与碰撞,逐渐形成共识。
简介:犯罪学是专门研究犯罪事实(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人)的综合学科。基于事实反映的基本特征,实证研究是这个学科最基本的研究方法。但是,犯罪学的实证研究,又存在两个突出的问题。一个是主流的犯罪学理论都倾向于把自己的学说看作完整的犯罪理论体系(如盲人摸象)。另一个是当代中国的犯罪实证研究,不仅描述犯罪现象、解释犯罪原因、深入探讨犯罪人的实证作品屈指可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是严重不足。从一体化的观念出发,犯罪学亟需以整体思维协调相关学科、方法、结构、体系的关系,加强实证研究的同时,也要避免一以贯之的绝对主张(如管中窥豹),寻求犯罪治理和学科地位的整体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