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是否能用刑法来规制,学者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刑法不得已原则基于刑法最后性,逻辑上刑法调整对象为公民个人基本人权与全体公民基本人权之间的冲突关系。刑事立法将某种行为纳入犯罪应当审慎,只能是为全体公民基本人权而迫不得已牺牲公民个人基本人权。基于刑法不得已原则,“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行为不宜成为犯罪。
简介:作者通过对一起利用超声技术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案件的分析,探讨相关案件违法行为的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法律裁量等问题。提出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医疗机构的监督打击力度的相关建议。
简介:摘要:目的 探索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背景下,面向非医学专业大学生开展预防医学知识健康教育的实践,提高大学生预防医学理念和健康素养。方法 采用整群抽样方法,以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2019级、2020级本科生为研究对象,采用混合式教学方法,开展健康中国和预防医学相关知识健康教育,通过问卷调查进行健康教育实践效果评价,采用问卷星平台统计工具进行数据分析。结果 大学生对食品安全与营养、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控和环境卫生与健康等知识求知欲较高;应注意加强“烟草控制与健康”的健康教育。结论 对非医学专业大学生开展预防医学健康教育实践效果好,对提高大学生健康素养具有长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