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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国内学者在对表见证明制度价值作出分析后,极力倡导引入该制度的重要性。考察表见证明和事实推定制度的法律构成要件、制度设计的本质、价值和功能、二者的攻击防御方法和产生的法律效果并无本质区别。实践中事实推定所产生的问题并非表见证明制度空白所致,而是因为法官心证不公开、事实推定的错案风险较高以及审判权本位主义的结构特征等制度保障不健全所致,因此我国暂时无需引入表见证明制度,以防概念上的混淆以及给司法实践带来更大困惑。

  • 标签: 表见证明 事实推定 反证
  • 简介: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础的方式,具有快捷、便利和低成本的优势,有利于劳动争议及时有效的处理和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在解决劳动争议、平息劳动纠纷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其存在的立法定位偏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缺乏独立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劳动争议调解能力欠缺、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还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等缺陷和问题日渐突出。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思路是:加强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建设,强化政府在其中的主导作用;取消劳动争议的企业内部调解和仲裁调解;提升劳动争议调解的专业化水平;赋予调解协议以法律效力等等。

  • 标签: 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和谐劳动关系 职工利益 工会职责
  • 简介:司法实践中,鉴定意见在诉讼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不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还是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都规定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相关内容。但多偏重于义务性限制,对于鉴定人出庭的合法权益,规定较少,缺乏有效保障且存在一些空白之处。分析鉴定人出庭率低的

  • 标签: 出庭作证 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管理 出庭率 鉴定意见 民诉法
  • 简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各行各业都呈现出繁荣发展的景象,企业的经营运行项目在不断增多,亟需建立一个科学化、系统化的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一项长远的制度建设,它是我国法律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法律顾问制度只有不断完善建设体系,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系统,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功能。本文主要针对烟草行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的相关问题进行阐述。

  • 标签: 烟草行业 法律顾问制度 特点 建议
  • 简介:一、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概念的法律界定(一)生态补偿的法律内涵生态补偿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学术界对其内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生态补偿,是指在生态要素本身受到污染、破坏的情况下,

  • 标签: 生态补偿 矿产资源 法律制度 资源税费 制度研究 法律界定
  • 简介: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为消除公众对自侦案件的质疑,主动引进公众进行监督的一种内部监督方式.因为整个制度设计均由检察院自主摸索,在实践运行中形式大于实质,所以其广受质疑.应正视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身存在的公信力危机,从重点加强制度立法、提高人民监督员的代表性、完善选任程序、强化监督效力等方面予以改善.

  • 标签: 人民监督员 检察行为 权力监督 司法公信力
  • 简介: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39条提出,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世界范围内存在的特殊管理股制度可以分成"事前管理模式"和"事后控制模式",而我国国有企业实际需要的模式是"事后控制模式"特殊管理股制度。"事后控制模式"特殊管理股制度的本质不是股权,而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应由此出发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管理股的设立及其初步设想。

  • 标签: 国有传媒企业 民营化 特殊管理股 金股
  •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赋予了邓小平制度建设思想深远的现实价值。坚持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的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完善具体制度表现形式的统一,坚持提高效率、调动积极性和保证公平、把握全面性的统一,分别是邓小平制度建设思想的生成逻辑、方法论原则和目标取向,将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相衔接,可以总结出处理好发展规律性和人民主体性的关系、处理好制度建设变与不变的关系、处理好坚守本来与吸收外来的关系、处理好动力机制建设与平衡机制建设的关系,这四条邓小平制度建设思想的现实指导意义所在。

  • 标签: 邓小平 制度建设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 简介:司法鉴定人是就专门性问题作出判断结论的司法鉴定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和实施者。鉴定人一般专研于本领域内的专业性问题,对鉴定中尤其是庭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庭审技艺,知之甚少,因而给鉴定工作和法庭对鉴定意见的判断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是否有必要设立司法鉴定法律辅助人,帮助鉴定人处理鉴定中和庭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 标签: 司法鉴定人 鉴定法律辅助人 法庭质证
  • 简介:占有与所有的分离和权利的抽象化、观念化,使得人们无需借助现实占有就可以实现对物的支配,单凭合意就可以实现物权的转移;在交易便捷和交易效率的促使下,处分他人之物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之保护成为必要,法律为此设计了一系列的制度,包括正面的预防机制即公示制度和反面救济机制即公信力、善意取得、物权行为无因性等制度。这些制度都具有保护信赖利益的功效,但各有其适用范围。善意取得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仅适用于公示不充分(缺乏公信力)之情形下无权处分时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保护,有特定的适用范围,不可随意扩大,否则不但会导致体系的破坏和制度抵牾,而且会使得善意取得在本不属于其作用范围的领域内无法发挥其效力。

  • 标签: 善意取得 公示 登记 制度功能
  • 简介: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在中国已经进行了27年的时间。这也正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大变革、大调整的时期。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本国民众对建设法治国家、廉洁自律政府、诚信友爱社会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更好履行国际义务和推进廉政建设步伐,我们在法理上、廉政文化建设上、顶层设计上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为我国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构建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 标签: 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 廉政文化 核心价值 反腐倡廉
  • 简介:<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吸引外商投资、贯彻"引进来"的同时,也十分注重发展境外投资。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境外投资已经成为我国面向全球市场、利用国际资源的重要途径。国有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是发展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的重要途径,对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发展国有经济、引导民营企业境外投资、贯彻"走出去"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标签: 企业境外投资 国有经济 国有企业 投资产业 境外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法
  • 简介:巴基斯坦政府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初步建立起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巴基斯坦先后建立政府公务员退休金基金、雇员社会保障制度、矿工福利制度、雇员老年福利制度、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子女教育计划、天课基金、基金委员会等。2008年,人民党执政后,推行贝娜齐亚收入支持项目。穆斯林联盟(谢里夫派)实施食品援助和便宜面包项目。巴基斯坦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 标签: 巴基斯坦 社会保障制度 巴基斯坦人民党
  • 简介:审判权是国家治理权力之一,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裁判方式为核心保障和监督国家法律实施的制度化力量。审判活动的价值目标是公正,审判权的天然属性是中立,决定了审判权的行使方式应当是独立的。我国《宪法》第123条、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法理基础即赖于此。在我国“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制度架构中,我们党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将人民意志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为法律,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法院的司法活动就是这一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这也体现了审判权行使的独立性。如果没有审判权行使的独立,就难以保证司法公正,就会导致各种法外因素和力量渗透到案件的裁判之中。

  • 标签: 司法公正 审判权 制度化 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
  • 简介:诉讼法有一条重要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事实"在法庭上通常以"证据"的形式表现出来。"证据是诉讼的脊梁",可以说民事诉讼的过程、结果与证据都有很密切的关系。早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1999)中就提出,"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证据适用规则作出规定。"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 民事诉讼证据 证据排除规则 私人侦探 毒树之果 民诉法
  • 简介:法官的知识背景是法律知识,审判活动中涉及专业或技术问题的,需要通过鉴定予以解决。受诉讼制度和法律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司法鉴定制度体系可以分为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模式和大陆法系的"鉴定人"模式,两者具有各自的优势与劣势。中国在采用大陆法系"鉴定人"模式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吸纳英美法系"专家证人"模式中的相关因素,创立了双层鉴定模式。

  • 标签: 鉴定人模式 专家证人模式 双层鉴定模式
  • 简介:案例指导制度确立近4年来,指导性案例的运行状况并不理想:不仅案例的适用率低,且大都是隐性适用.究其原因,与指导性案例的生成机制、参照规则、公开载体、援引适用以及数量类型等存在密切关联.因此,有必要通过最高法院直接创制指导性案例,增强案例的权威性;通过赋予法官对案例的注意、报告和说明等义务,强化案例的外在拘束力;通过鼓励当事人主动援引案例,明确法官参照裁判要点,并建立案例数据库、完善检索途径、强化案例工作的激励保障,推动指导性案例取得实效.

  • 标签: 案例指导制度 指导性案例 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 样本
  • 简介:清偿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债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一项制度。在提存关系领域,应当区分提存的成立要件与提存的生效要件。在我国法上,提存的法律效力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民事实体法上的问题,也是一个与民事程序法上的公证制度密切相关的问题。在提存程序中,债务人的提存行为直接导致提存物的所有权移转于债权人,债权人取得提存物领取请求权,其针对债务人的本来请求权消灭。未来的立法应当承认债务人享有提存物的取回权,并在制度设计上适当抛弃国家主义的倾向,更加重视当事人的利益。

  • 标签: 清偿提存 法律效果 提存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