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实现资源型村庄有效治理的内在机理是什么,通过怎样的策略能够振兴资源型村庄,这是本文的核心问题。为了探讨资源型村庄的有效治理模式,本文从十九大提出的中国乡村振兴时代背景出发,建立了一个"任务型治理"的理论框架,并在此框架下使用浙北荻港村的个案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发现,资源型村庄的"任务型治理"模式是一种围绕解决资源型村庄建设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特定任务而采取的方式、手段与途径。在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模式中能否有效地实现治理目标,促进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其关键点和难点正是对于任务的界定,以及根据各个不同阶段的任务而不同治理主体分工协作所达成的一种良好的"一主两辅"治理结构。通过构建资源型村庄的"任务型治理"模式,不仅能够取得重振村庄组织活力、复兴产业实力、重塑文化魅力、再造环境美化等村庄外在层面的振兴,而且更能够达到村民主体性的确立、社会资本的培育、多元参与的建立以及乡村精神的重塑等村庄内在层面的培育,真正实现资源型村庄的振兴繁荣。
简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在于厘清当前我国农村在村人口的基本生活秩序。既有人口学、社会学、心理学和教育学视野下的相关主题研究问题视角突出,有将留守现象问题化、甚至道德化之嫌,忽略了留守议题背后丰富的家庭再生产实践和经济机会结构。基于鄂西D村的田野调查表明:中西部留守型村庄的出现,起点是打工经济,调节因子是家庭再生产目标导向下的家庭内部劳动力分工,留守生活只是其实践结果。这一留守局面,并非单纯由城乡二元制度决定,其背后有着复杂的经济因素,更是农民家庭以代际分工或夫妻分工为基础的半耕半工主流家计模式的策略选择,不宜过分放大极端个案中留守问题的悲情之处。中西部留守型村庄中,高龄老人群体日常照料需求、困难家庭民政救济需求、留守儿童高质量教育需求、小农家庭便利生产需求等多重属性公共品需求突出,亟待国家切实履行公共品供给主体责任,完善农村公共品供给机制,及时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