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现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14年11月2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简介:【摘要】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是物权法中崭新的内容,它从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角度出发,对登记错误状态下事实权利人提供了救济手段。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后,充分利用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直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物权纠纷,是一条方便快捷的救济途径。【关键词】物权纠纷异议登记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系统地建立了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制度。凡在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的物权即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公示方式确定了其公信力,称为法律物权。一般情况下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是一致的,但是对于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后,事实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何实现救济,本文依据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对不动产的异议登记制度相关问题做出探析……
简介:摘要我国《物权法》第20条确立了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对保障当事人权利、维护市场交易安全有着重要作用;预告登记其性质为“特殊债权”;《物权法》规定可适用不动产预告登记的范围过窄,条文对于其设立条件、效力、以失效并没有作出确切规定。
简介:摘要目前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我国物权法律制度建设的里程碑式制度,但是就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方面还存在很多法治问题,例如,针对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尚不完善,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和缺陷,制度不完善也就导致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出现不明确界限的现象。除此之外,由于对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的规定并不明确,无法准确的判断其归类,这些问题直接制约我国物权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农村人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会受到一定的阻碍。所以,解决好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的统一登记等法治性问题是当务之急,因此,本文针对上述现象进行探讨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进行完善和补充,确保农村人在农村土地和房屋不动产中的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