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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将人格权在民法典中单独成编是落实中共十九大报告精神具体体现,也是我国民法典体系顺应时代需求而进行重大创新,对于新时代全面保障个人人格尊严、保障人民体面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人格权编(草案)》具有许多重要亮点,诸如严格区分人格权与人格概念、区分人格权与人权概念、规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格权,对个人信息规定对未来立法完善和司法实践也具有重要价值。当然,该草案也需要明确确认个人信息权概念、增加未成年人人格权保护规则、增加人格权特别保护规则,这些都需要未来立法予以完善。

  • 标签: 人格权 独立成编 人文关怀 时代精神
  • 简介: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抓手在于农业产业协同发展、城乡资源要素对接对流。通过农地经营权信托和农产品消费信托复合构造,将京津具有优势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优势有效对接河北优势农地和劳动力资源,不仅优化农业要素资源配置,亦连接生产和消费、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但是作为制度创新,既有立法对其付之阙如,当务之急是夯实法律根基,着眼于信托财产登记、受托人风险保障和激励机制等制度构建。

  • 标签: 农地经营权信托 农产品消费信托 农业产业协同发展
  • 简介:宪法第127条规定,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本文在探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含义基础上,重点讨论检察机关对监察机关职务犯罪调查制约。监察机关调查虽然不是刑事诉讼法上侦查,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将职务犯罪之调查权赋予监察机关,刑事诉讼法上职务犯罪侦查已经被监察法取代。因此,监察机关职务犯罪调查具有刑事诉讼法上犯罪侦查之法律效果,属于刑事诉讼之发动,构成人民检察院制约监察委员会法律依据和基础。检察机关通过审查起诉来制约监察机关职务犯罪调查,具体内容是依照刑事诉讼法审查犯罪事实是否存在,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是否存在非法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准确。检察机关对监察机关制约符合一定限度,必须与监察机关充分协调并且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除适用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在程序上遵守监察法,并且不能在监察机关职务犯罪立案调查阶段进行监督和制约。

  • 标签: 检察机关 监察机关 职务犯罪 调查 制约
  • 简介:杭州互联网法院设立,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开辟了司法改革新领域,是司法机关适应信息化时代变革、积极承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网络强国战略司法责任结果,同时也是司法积极对接信息时代挑战结果,适应了网络时代诉讼特点,进一步推动了司法效率与公平。但是,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定位上普遍存在着智慧法院、远程审判等误读,并过分渲染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效率优势。此种误读和模糊性认识不但矮化了杭州互联网法院真正时代价值,也遮蔽了杭州互联网法院应有的重大制度性创新和方向性突破。矗立于司法改革潮头杭州互联网法院,肩负着探索网络法治中国样本重任,应当逐步扩展案件管辖类型,从跨地域约定管辖和跨国境约定管辖两个维度入手,探索和确立网络管辖权中国模式和中国规则,惟其如此,杭州互联网法院才能真正确立自己时代坐标和历史定位。

  • 标签: 杭州互联网法院 法治网络 制度创新 管辖权 网络治理
  • 简介:立法评价方法是创立良善法律之科学工具,关注是立法者内在科学立法思维。立法评价对象是法律规范所依据价值关系。立法评价基本内容包括:法律规范价值关系范围确定,价值关系信息全面总结与要素提炼,价值关系信息类型描述,不同价值关系之间比较和选择。经过立法评价而选择"行为事实"、"社会需求"类型将会成为法律规范初步内容,而立法评价所得到价值判断也会成为该法律规范目的之基础。整体上看,立法评价方法操作过程,呈现出一种"立法评价之循环"特性,包括评价环节之反复与评价过程之循环两个方面。

  • 标签: 立法方法 立法评价 价值关系 规范目的 立法评价之循环
  • 简介: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之根本,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保障。侮辱国歌行为,不仅危害社会公共秩序,还危及国家主权和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在全球进程中,文化安全主导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发展,凝聚民族力量,与政治安全关系逐渐紧密。非传统安全因素逐渐取代传统安全因素威胁国家安全,在此背景下,为满足当前国家安全需要,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刑法修正案(十)》增设侮辱国歌罪,既惩治了侮辱国歌犯罪行为,又维护了国歌奏唱、使用严肃性和国家尊严。在填补刑法空白基础上,有效地与《中国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衔接,确保了民族优良爱国文化传承,保障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 标签: 国家安全 非传统威胁 总体国家安全观 侮辱国歌 《刑法修正案(十)》
  • 简介:尽管网络虚拟财产权利已被《民法总则》列为民事权利,但其权利性质仍不清晰。学界对这一问题不同见解,很大程度上是选择何种路径对其加以解释、描述和表达分歧。对此,讨论重点不应停留在“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属于物”这一纯粹概念性问题上,而应转向具体规则适用层面,并将后者结论作为前者讨论前提。从规则适用角度考察:在网络虚拟财产权利取得、行使和消灭上,债权说与物权说解释力不相伯仲;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救济上,债权说也仅比物权说略逊一筹;而在网络虚拟财产权利变动上,尤其在无权处分及多重让与场合,物权说解释力则明显强于债权说。因此,从规则适用逻辑融贯与简练上考虑,应将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特殊物权加以解释。

  • 标签: 网络虚拟财产 债权说 物权说 解释选择 民法学方法论
  • 简介:本书之主旨,意在描述当法律遥不可及时,人类行为范式为何。进而揭示,人类,无论文化或国别,在基本正义判断方面。直觉相通,正是这种放之四海皆准正义直觉,将我们紧密联系存一起。此,乃人类根性之一部,在这个意义上,将本书翻译成各国文字,殊为适当。藉此,可以将上述理念播散至不同文化阈,其中所蕴涵跨文化旨趣,为其普通性奠定了基础。

  • 标签: 正义 公开课 海盗 病人 囚徒 跨文化
  • 简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首次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侵权责任规则,为网络购物侵权案件中各方责任承担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法条本身规定过于原则,存在一定不足,导致司法实践中理解上分歧和适用上不统一。为此,需确立"粗细适宜"立法理念,注重消费者、销售者或服务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之间利益衡平,通过修订法律和司法解释等途径,进一步明晰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侵权责任构成主客观要件,消除法律规则内部与外部分歧和矛盾。最终,通过立法、实践和理论互动构建相对完整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侵权责任规则制度。

  • 标签: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侵权责任 利益平衡 侵权行为名单
  •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在贪污受贿罪刑罚配置中增设了"并处罚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附加刑,其中,"并处罚金"是贪污受贿案件常见附加刑判处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所有的贪污受贿案件中,对被告人判处主刑同时,必须毫无例外地并处罚金,相反,"并处罚金"在适用上因受制于从旧兼从轻原则和上诉不加刑原则而存在着两种例外情形。在例外情形下,贪污受贿案件中主刑与附加刑可以分开适用,分别适用新旧不同刑法条文,罚金刑完全可以脱离主刑而不适用。

  • 标签: 贪污受贿 并处罚金 刑法溯及力 从旧兼从轻 处刑较轻
  • 简介:在经济犯罪发展为社会主流犯罪趋势中,伴随银行卡产业高速发展,信用卡犯罪逐渐成为高发性金融犯罪,广东信用卡犯罪形势尤为严峻。现有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探索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我国信用卡安全与信用卡犯罪防范机制建立,但未能治本。治本之策在于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基于信用环境现状,广东应以信用基础立法制定为着力点,构建社会信用环境正式制度框架,并通过信用道德规范建设,重塑社会信用非正式制度环境。

  • 标签: 信用卡犯罪 广东 社会信用环境
  • 简介:在社会法语境下,劳动者集体行动合法性内涵应当包括法律规制、道德层面和认知层面。我国劳动者集体行动在合法性三个层面的不完备状态,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包括形式法治产生消极路径依赖、非正式规则形成负面效应,以及阻碍了劳资矛盾解决制度构建。基于这些问题在权利定位和治理体制深层根源,从权利可实现角度来看。与其仅仅从法律文本或者道德规范上主张权利,毋宁重新审视合法性实践途径:在资源优化配置中解决集体行动合法性产业基础问题;在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中解决法性面临实践问题;在劳动关系伦理实践中化解合法性存在认知危机。

  • 标签: 劳动者集体行动 合法性 集体协商 劳动关系伦理
  • 简介:审判中心主义要求诉讼活动应该围绕审判建构和展开,侦查、起诉、执行制度设定都是为了使审判能够有序进行,庭审阶段证据调查对于事实认定具备实质影响。因此,审判中心主义使证据成为诉讼活动展开基础,而预防关键证据灭失保全措施成为举证制度保证。与民事、行政诉讼不同,刑案证据采集具有很强时效性,个别证据如果不进行妥善保存,就会面临灭失风险。被告人依申请取证程序虽然存在,但由于启动条件设置较高,对于辩方合法权益保障能力发挥有限。刑事诉讼追诉犯罪性质要求证据收集与保管主要由追诉方完成,这使追诉方通常重视收集对追诉有利证据,而忽视对被追诉人有利证据采集。刑事证据保全重要性直接源于控辩双方权利对等,建立完善刑事证据保全制度。赋予被追诉人证据保全申请权,不仅对于维护被追诉人诉讼权利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我国当前审判中心主义刑事审判方式改革进行也将形成促动。

  • 标签: 刑事诉讼 证据保全 审判中心主义
  • 简介:监察调查本质上是刑事侦查;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没有改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地位。《监察法》是一部具有复合性质法律,其中调整对职务犯罪监察程序内容具有刑事诉讼法性质,与《刑事诉讼法》是特别法与一般法关系。立案管辖、监察调查以及案件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是两法适用中三大程序衔接问题。监察委管辖范围与刑法、刑诉法意义上“职务犯罪”范围不同,应通过列举具体罪名方式明确其管辖权限;在并案管辖问题上,应避免监察委管辖权不当扩张,以防止相关参与人诉讼权利遭到克减。在调查过程中,留置是监察委唯一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律师参与权既然无法律明确禁止则不应无故限制;在证据收集合法性问题上,监察委应遵循刑事诉讼法规范具体要求;其在调查过程中行为合法性受检察机关监督。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检察院对强制措施审查工作应在移送前完成,并在移送时执行相关决定;在退回补充调查过程中,监察委应以《刑事诉讼法》为行为依据,不得重复留置;检察机关应依照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起诉,克服对不起诉畏难情绪,对未达到起诉条件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 标签: 《监察法》 职务犯罪 监察调查 监察管辖 检察监督
  • 简介:P2P网贷具有操作简便、难度小、成本低优势,作为传统金融补充,P2P平台和涉及借贷金额近年来都呈现了爆发性增长,但伴随着P2P行业创业者增加,资金链断裂、跑路事件大面积发生。P2P网贷平台是民间借贷与网络结合产物,P2P线上网络借贷包含了民间借贷本身信用借贷特征,也包含了网络环境所特有的特征。其刑事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资金池"引发非法集资风险、信用缺失引发其他类型诈骗风险、大量资金流动引发洗钱犯罪风险等。对P2P刑事犯罪治理和风险控制应该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依法治理正确路径,即刑法在金融领域适用,必须在金融自由和金融安全之间寻求平衡,并加强事前监管与金融体系创新。

  • 标签: P2P 犯罪 法律风险 刑事政策 防范
  • 简介:"僵尸企业"大量存续无疑会造成社会资源巨大浪费,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是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之举。我国《企业破产法》为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提供了制度安排,对于已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和营运价值"僵尸企业",及时进行破产清算;而对于仍然有营运价值和市场需求危困企业,通过破产程序中重整,和解制度实施挽救使企业重生。在破产程序中,企业因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引起商事登记变更与注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理论和实务界,针对目前实践中存在商事登记变更与注销难问题,在分析相关国家经验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建议,以期更有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

  • 标签: 破产程序 商事登记变更与注销 制度完善
  • 简介:世界范围内,大规模组织犯罪日趋严重,然而传统情报收集对此很难奏效,故而需要更新方法。通过对意大利检察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合作经验,以及“犯罪组织”概念分析,无疑会深化国民对于打击组织犯罪调查策略认识。现阶段,虽然意大利所提供宽缓刑罚利于合作机制建立,但这并非唯一选择,除此之外,还需要自主侦查努力,唯有综合运用多种策略,才是打击大规模犯罪决胜武器。

  • 标签: 大规模犯罪 情报采集 合作机制 自主侦查 综合运用
  • 简介:《民法总则》制定完成之后,编纂民法典分则各编工作有序展开,其中有学者对民法典分则设置人格权编立法决策,以及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否定性意见。这些意见似是而非,没有科学理论基础,不尊重客观事实,缺乏理性逻辑论证,因而不能否定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征求建议稿服务于中国改革开放新时代社会发展大方向,更不能否定该征求意见稿尊重人民的人格尊严,保护人民当家做主地位,保护好人民的人格权立法价值。立法机关正在将民法典分则各编草案在内部征求意见,力图将其修改得更好,成为一部好民法典分则,其中就包括人格权编。对于民法典分则各编包括人格权编草案,每一个人都可以对其提出修改和完善批评意见,但应避免无价值争论,以便经过专家学者和立法机关共同努力,把民法典分则草案各编修改好,完成我国编纂民法典伟大历史任务。

  • 标签: 民法典人格权编 立法决策 否定理由 不同见解 历史发展
  • 简介:由于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概念不清晰,导致司法实践中依据该条裁判结果不统一,影响法权威性。在比较法上,对于动物侵权责任主体界定,虽然存在着德国与瑞士保有人模式、日本占有人及管理人模式、我国台湾地区占有人模式、法国所有人与使用人模式和英美法所有人、占有人及管理人模式,但当代各国(地区)司法实践普遍以管理控制标准取代了传统物权关系标准,并在实践中围绕管理控制发展出类型多样具体认定方法。以此为镜鉴,在解释论上,第78条"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概念应以实际管理控制为一般界定标准,具体则应交由司法实践在相关案件中结合权属、意志、利益、时间、空间等辅助因素综合裁量。

  • 标签: 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所有人 占有人 管理人 物权关系 管理控制
  • 简介:在法经济学视野中,永康民间票据交易市场中民间规则生成、执行及互补呈现出与法律相异又联系另一幅图景.从规则生成角度考察,民间规则生成需要数量和品质两个条件,人际网络结构对这两个条件都产生决定性影响;从规则执行角度考察,民间规则利用学习机制在人际网络中传播,由关系专用性投资、重复博弈、声誉影响、内化性规则、互惠利他主义惩罚机制来保证其执行;从规则与法律关系考察,民间规则与法律应当形成互补局面,它们至少存在熟人之间民间规则与陌生人之间法律形成互补、法律的确定性和终局性、民间规则外部性等互补可能性.

  • 标签: 民间规则 法律 生成 人际网络 执行 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