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18年由农业部门主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且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统一登记五年过渡期届满两年多,很多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未纳入到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中,登记档案的移交、数据清理整合等工作进展缓慢,当中存在诸多方面的因素,既有技术层面的因素,也有管理衔接和分属登记导致历史遗留等方面的问题。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是对党中央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重要抓手。
简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兼具社会性和财产性双重价值,在破产中处置土地经营权的财产价值,常常受到社会性价值的掣肘,致使土地经营权的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的立法宗旨之间形成冲突。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趋势不可阻挡,以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出资的过程中,应当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市场经营充满风险,当其经营陷入危机引入破产制度解决债务问题时,需要妥善处置土地经营权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立法宗旨的矛盾。建议给予以土地经营权出资的农民附条件的优先权和选择权,优先权和选择权的设置是有偿且自愿的,在农民遭遇投资失败导致失去土地时,可以行使优先权或选择权重新购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