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法两国的犯罪侦查制度各有特点。中国侦查机关的单一系统有利于侦查部门的协作配合,侦查效率高;法国侦查机关的两个系统侦查权限不明,侦查效率低。中国实行专门化侦查与一般化侦查相结合的侦查模式可以节省警力;法国实行的专门化侦查模式有利于提高破案率。中国实行的一步式侦查有利于增强侦查人员的责任心;法国实行的二步式侦查有利于在人员的使用上扬长避短。对于侦查人员的讯问,在中国,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回答;在法国,犯罪嫌疑人享有不供述的权利。对于拒绝作证的人,中国不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处罚;法国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处罚。比较两国犯罪侦查制度的异同,评价两者的优点、缺点,吸收、借鉴对方的有益经验,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犯罪侦查制度。
简介:我国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有许多事实或现象需要运用这种侦查措施进行澄清和解决.但是,关于侦查实验中的诸多问题,国内侦查学界还没有对其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侦查实验作为一种科学操作性较强、实验应用很广泛的侦查措施,由理论到实践需要形成一个完整、系统、严谨的科学体系,以求得对其正确的认识和运用,这对丰富刑诉中的侦查理论,科学地指导刑事侦查工作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从指导侦查实验的理论基础,即方法论中的模拟方法和侦查实验的范围两方面进行探讨.
简介:刑事推定是集程序法与实体法理论于一身的特殊问题。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推定制度的产生以严格责任制的发展为基础,在社会历史的变迁中逐渐自我完善。我国刑事推定的理论探讨深受英美法系“重程序而轻实体”的影响,多将刑事推定纳入程序法学的范畴,忽略了实体法推定责任规范的司法适用对证明责任分配等的程序启动功能。在我国的刑事立法现状中,实体法上以推定责任代替严格责任入刑,而程序法上却只有无罪推定原则,立法者对推定规则的程序适用采取的是默许态度。在刑事推定规制路径的重构上,立法犯罪圈的划定应以人本主义理念为价值导向;刑事推定立法技术的归正,应严格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平衡人本主义理念导入与立法价值择取之间的冲突为技术标准。
简介:中西方对刑事政策概念的认识和界定是在不同的话语体系及社会环境背景下展开的.西方刑事政策完成了由古典刑事政策到现代科学刑事政策的转变,并向广义的社会政策转变,走出刑法的圈子获得了独立并超然于刑法之上的地位,是基于形而上抽象思辨的作为价值的刑事政策;而在中国缺乏这种价值上的刑事政策,刑事政策是作为具体的刑事政策先于刑事立法出现,且在较长的一段时期替代着刑事立法,直到1979年刑法出现后,才作为刑法位阶之上的政策指导刑事立法.二者关系随着法治发展逐渐复位到较合理的状态,中西方刑事政策间也具有一定共性,批判的借鉴西方思想,对于理清中国刑事政策的应有之意及其与刑事立法的应然状态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