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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个结果
  • 简介:<正>一直以来,杀人与伤害之间的关系纷繁复杂,难以厘清。而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是刑法分则中极为重要的罪名。区分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标准,有目的说、事实说、故意说等观点。现在学界基本达成共识,认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是杀人故意还是伤害故意来作为二罪区分的标准。[1]但是,区分标准与判断规则的提出,未必能改变主观判断的困难,未必能够解决疑难问题。究竟如何界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

  • 标签: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 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刑法分则 既遂
  • 简介:目次引言一、中国的美浓部理论(一)频繁引用及其价值(二)引用的倾向及其理由(三)小结:以"公法与私法"为契机二、公法私法关系论的现状(一)公法私法关系论的沿革(二)"物权法违宪争论"和"公私法融合论"(三)"公私法融合"和"公法私法的区分"(四)寻求对应现实状况的理论框架(五)小结:"公法学"的问题三、"统一公法学"的课题和可能性(一)"统一公法学"的样态(二)"民主集中制"和"统一公法学"(三)共产党和"公权力"结语——对"美浓部"含义的再思考

  • 标签: 美浓部理论 公法私法区分论 公私法融合论 统一公法学
  • 简介:群众路线是司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路线。倾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党的群众路线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新形势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笔者认为,倾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人民法院的广大干警是主体,必须立足自身实际和工作岗位,努力做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好法官”、“亲人”和“能人”。

  • 标签: 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群众 警民关系 党的群众路线 司法工作 基本路线
  • 简介:将宪法资源运用于两岸政治关系定位,既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宪法学人的贡献和责任。宪法资源包括宪法规范、宪法思维、宪法方式和宪法理论,它们在两岸政治关系定位中起着不同的作用:两岸宪制性规定所肯定的“一中性”是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规范依据,宪法思维是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策略体系,宪法方式为两岸安排合情合理的政治关系定位提供实践机制,宪法理论则构成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的理论支撑。

  • 标签: 两岸政治关系定位 宪法资源 宪法思维 宪法方式 宪法理论
  • 简介:我国针对环境侵权致人损害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实质上采纳了与“间接反证说”相似的因果关系推定法.根据环境侵权因果关系“间接反证说”理论,采用日本学界所提出的好美、竹下说和淡路说两种学说,即可判断云南东川“牛奶河”污染事件中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成立.

  • 标签: 环境侵权 因果关系推定法 间接反证说
  • 简介:作为刑事诉讼基本法律关系之一,检警关系直接涉及到整个审前程序的构造问题。科学合理的检警关系,对于侦查与公诉模式的准确定位,对于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目的的最终实现,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检警关系不够顺畅,存在侦查质量不高、人权保障薄弱、法律监督乏力、控诉效率低下等问题,理论与实务界对此予以高度关注.

  • 标签: 检警关系 法律监督 协作 基本法律关系 刑事诉讼 侦查质量
  • 简介:<正>一、基本案情2009年8月11日11时50分许,被告周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货车在常熟市某服装厂内由北向南倒车过程中,货车车尾将步行的石某撞倒,造成石某受伤。2009年8月25日,常熟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周某驾驶机动车在事故地倒车时,未能察明车后情况,是造成该起事故的

  • 标签: 因果关系认定 巡逻警察 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交通肇事 全部损失
  • 简介:新刑诉法增强了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色彩,对其进行一定的司法化改造。但是仍未规定直接利害关系人对审查逮捕决定的救济申诉程序。基于利害关系人的诉讼权利,文章指出了现行立法存在着倾向公安司法机关和救济滞后的弊端。并指明在审查批准逮捕环节建立利害关系人的申诉制度有利于保障权利、加强监督和促进程序公开.因此有必要全面构建该制度.包括强化权利义务告知义务,构建理由说明机制、赋予被害人聘请律师权利以及规范相关程序等。

  • 标签: 审查逮捕 利害关系人 申诉
  • 简介:本文案例启示: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不论其分工及参与程度如何,其行为均视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由于共同受贿犯罪行为是犯罪结果发生的共同原因,因此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挂名股东帮助受贿的行为就应当适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以受贿罪共犯论处。[基本案情]2007年初,某石料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找到主管工业、安全生产的某市副市长段某帮忙承包工程项目,段某多次与有关单位沟通,要求关照该公司并最终使该公司获得项目承包

  • 标签: 特定关系人 共同受贿 共犯 挂名 他人 持股
  • 简介:目次一、中国走向法治的三种动力机制二、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三、法律发展的"中间变革"(一)中间变革的内涵(二)中间变革的类似者:"实验性立法"、"边缘革命"与"部门改革"四、"两个积极性"与走向法治的大国道路五、结语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顾炎武《亭林文集》

  • 标签: 法治 顶层设计 中间变革 中央-地方关系
  • 简介: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独立辩护观,实践中,这已经危及到了律师与被告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以及被告人的利益及其主体地位。由此,有观点认为应改独立辩护观为被告人中心主义辩护观。但是,鉴于刑事辩护工作的专业性与公益性,为维护被告人的实质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行业利益,律师辩护中仍需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律师辩护应遵循相对独立的辩护观,明确独立辩护的具体内涵及其边界。

  • 标签: 独立辩护观 被告人中心主义辩护观 相对独立的辩护观
  • 简介:我国教育行政机关与中小学间的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一直以行政法学中的管理论为理论基础,这在实践中已对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基础教育发展构成了严重阻碍。对此,应以平衡论为指导,对二者间的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予以反思和重构。这就要求我们完善中小学的行政权利,明确界定和充分保障其民事权利,尤其是办学自主权。教育行政机关也应转变行政理念和权力行使方式,加强依法行政,并有效控制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 标签: 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管理论 控权论 平衡论 办学自主权
  • 简介:“直接适用的法”制度已是各国实践广为采纳的一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从法律适用角度确立了“直接适用的法”的适用制度,但由于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将“直接适用的法”制度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和法律规避制度相混淆的现象,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该制度的规定较为简略,使得该制度在我国的适用仍有若干问题亟须注意。

  • 标签: 直接适用的法 强制性规则 公共秩序保留 法律规避 冲突规范
  • 简介:继2004年《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之后,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法典,我国实现了从"人权入宪"到"人权入法"的立法转变。如何在立法和司法层面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是一个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对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进行历史考察和理论解读,揭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在两法关系方面的进步及存在的问题,以促进两法关系的未来发展。

  • 标签: 宪法 刑事诉讼法 人权入宪 人权入法 转变
  • 简介:目前,对宏观调控法体系的构成尚有争议,影响到我国经济法作为一个在宪法统率下的二级部门法的地位和经济法学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科学体系与理论的形成。不对各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内容作细化分类,笼而统之地将调整与国民经济有关的社会关系的财政法、税收法、金融法、计划法、投资法、产业调节法、国有资产管理法、价格法、审计法、国际收支平衡法、就业法、农业法、外贸法、工商管理法、统计法、国民经济增长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等法律规范纳入宏观调控体系构成,是将国家的一些传统的政治职能、行政管理职能、社会秩序维持职能所发生的财产社会关系、行政管理社会关系、社会管理社会关系等同于国家实现经济调节职能而运用计划、财政、税收、货币、汇率等手段引导社会再生产各要素流动与总需求相适应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并不科学。宏观调控法的内容在结构体系上主要包括调整计划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财政调节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货币调节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汇率调节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宏观调控法体系的法律规范内容构成与文本化的宏观调控法律规范载体之间的关系而言,宏观调控基本法调整的是比较综合的宏观调控手段运用所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在不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的情况下,这些法律规范内容也可以由"综合性基本经济政策法"、"产业政策法"、"财政税收政策法"、"货币金融政策(可以包含汇率引导政策)法"、"价格政策法"来分别予以规定。各宏观调控手段及其工具专业化运用中所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的文本化宏观调控法律规范载体,可以部分地在各宏观调控政策法中予以规定,也部分可以在预算法、国债法、税�

  • 标签: 宏观调控法体系 财政税收法 金融法 宏观调控手段
  • 简介:股权受让人在股权转让后是否直接取得股东资格而成为股东,现行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发生股权转让后公司尽管有义务变更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但只在股权受让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公司后,才产生公司的变更义务。通知公司后即产生变更义务。在公司实务中,股权出让人在出让股权前向其他股东发出的通知有时可以认定为通知公司,应该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股东名册法理上的对抗效力与明文规定的工商登记的对抗效力相互矛盾,而且只有公司才能申请变更登记,这会影响股权受让人股东资格的取得,损害股权转让双方及其债权人的利益。

  • 标签: 股权转让 股东名册 工商登记 股东资格
  • 简介:<正>饮酒驾驶的危险行为在主观心理、客观行为和结果上可能呈现出多种形态,《刑法修正案(八)》使得原有的罪名关系出现了变动,危险驾驶罪的出现导致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之间出现错综复杂的罪名关系。对此必须进行小心翼翼地分析,确保对具体案件的正确定性。《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来,理论界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目前,统合各方学说,全面分析危险驾驶行为、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交通肇事罪之间关系的时机已经成熟。危险驾驶行为能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能构成,在何种情况下构成?这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说明。首先是在没有发生严重实害结果的情况下,危险驾驶行为与《刑法》第114条的关系;其次是在发生了严重实害结果的情况下,危险驾驶行为与《刑法》第115条第1款的关系。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多被司法实践误读,因此也值得我们认真考虑。

  • 标签: 危险驾驶 危害公共安全 故意杀人罪 间接故意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 简介:<正>解读一:司法解释充分注重劳动者与劳动关系的利益平衡,确保劳动关系和谐劳动关系中,过分扩大劳动者权益保护,加大企业责任,就会使企业用人自主权受到束缚,最终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是,如果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到位,对企业责任要求过少,就会影响劳动力供给,不利于高素质的健康的职工队伍的形成,最终企业利益也会受到损害。因此,在制定《解释(四)》

  • 标签: 劳动争议案件 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者权益 用人自主权 竞业限制 责任要求
  • 简介: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业务员与保险公司之问究竟是劳动法律关系还是代理法律关系的争议由来已久,本文讨论的主题是借用他人保险资格证从事保险业务人员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问题。作者认为,借用他人保险资格证从事保险业务虽系违法行为,但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通过举证来查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双方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结合保险代理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和区别,最终界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 标签: 保险业务员 劳动关系 保险资格 保险公司 人寿保险 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