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广西八一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集团公司”)是由广西八一铁合金总厂按照《公司法》整体改制为母子公司体制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下属一个主体铁合金冶炼厂、8个控股子公司和一个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涉及铁合金、机制糖、水泥、酒精、生物复合肥、人造金刚石的生产销售和汽车运输、房地产开发、社区物业管理、机械设备制造加工、酒店服务业以及种植养殖加工业,拥有进出口自营权。公司同时拥有中外合资广西康密劳铁合金有限公司30%的股份,固定资产17亿元,职工1700余人,具有年生产铁合金20万吨、机制糖6万吨、水泥12万吨的能力。八一集团公司的改制,标志着该公司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
简介:本文以1997年至200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招股上市的267家公司为样本,对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大股东操纵资产评估的动机和经济后果进行了研究。本文的研究发现:(一)控股股东有动机操纵评估结果,在改制时以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比例的股份,实现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股份制改制前大股东完全控股的公司,由于没有制衡股东的约束,控股股东具有更强的动机和能力来操纵评估结果。大股东完全控股股权结构下上市公司的非正常评估增值率高于其他股权结构的上市公司。(二)由于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大股东以较小的资产投入获得了较大的股份,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无法达到其应有的水准。非正常评估增值率越高的上市公司,其未来会计业绩和回报率业绩均显著差于其他上市公司。本文研究表明控股股东在改制过程中存在通过资产评估侵占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