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司法考试的考题及其答案应当符合考试大纲,具有法律性质,同时能够辨识应试者法学专业素养的高低。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第四卷第一题之命题完全符合规范要求,但其答案之法律性质稍弱,同时对考生法律专业素养不具辨识力。此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源于法律界对于经典政治命题的生硬照搬并未考虑到法学自身的特殊性,体现出自身的不成熟。
简介:
简介:本文通过对涉及的法律主体和法律关系的分析,建议通过国家立法规范大学生家教老师的主体地位和建立家教中介组织的聘用制度,使大学生的合法劳动权益受法律的保障.而且依据构建居间合同、服务合同的契约链条从而更加有效的保护大学生家教老师的劳动权.
简介:受教育权是我国公民依据宪法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学前教育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国家对其负有不可推卸的公法责任。学前教育民营化后,国家直接给付责任因实质民营化而转移至私人,但其仍然负有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包括宪法委托责任和法定职务责任。立法权主体应当落实宪法委托的学前教育立法任务,结合学前教育的特殊性和域外有益经验为其他责任主体提供规范指引;其他责任主体则应当以上位法为依据构建双层多元的职务责任体系,保障学龄前儿童的受教育权。
简介:司法考试报考资格拓宽至在校本科生,给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但仍应定位为法律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双重属性,而教育方案上,应当将绝大多数法学主干课程提前至大四之前,精简必修课和限选课,增加通识课等任选课,提高实践课的比重,增设专门法学方法课程,扩大课堂信息量,推行案例教学和双师同堂教育,并配备一支既懂理论、又通实务的高素质的综合性教师队伍。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新药的研制,加强新药的审批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新药系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已生产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的适应症或制成新的复方制剂,亦按新药管理。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新药审批工作。新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研究或生产上市。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新药研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督及审批管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传销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它包括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多层次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通过发展两个层次以上的传销员并由传销员将本企业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单层次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
简介: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资格考试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制度,保证律师队伍质量,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
简介:法发[2012]22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现将《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2012年11月16日
简介:近来,最高人民法院接到了很多电话。所有来电都在询问同一件事——根据6月30日修改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从今年起,取消律师资格考试以及两院分别对初任法官、检察官的内部考试,三者合并为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并将于明年3月首次开考。
简介:西北政法大学宪法学教学内容基本涵盖司考大纲的知识点,但是教学重点与司考命题重点存在不同。以司法考试新政策的出台为背景,宪法学教学应以规范与实践为重心,进一步整合完善宪法学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进行教学环节和考核方式的完善与改革,从而建立起司法考试和宪法学教学的良性互动关系。
简介:经济法和行政法始终无法彻底分开的根本原因在于过去学界一直将国家调节权视为一种行政权。事实上,国家调节(干预)经济的权力是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权的新型权力。早期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致力于"政企分开",实际上就是要将国家所有权与国家行政权分开。但是政府任意干预企业自主经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权,将国家调节权从国家行政权中分离出来。而国家调节权又可以细分为市场规制权、国家投资经营权和宏观调控权,需要进行不同的配置。
简介:案情原告严某原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某县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员。在严某经力、下,被告邹某胞兄邹万青于2004年6月4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假用、冒用他人名义向某县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9笔共计人民币35万元。其中,对刘某、吴某、
简介:<正>《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称《办法》)于2002年6月25日发布,2002年9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目前惟一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全国性行政立法,全国人大制定的权威性立法尚告阙如。因此,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尚在起始阶段。《办法》的颁布与
简介:(2006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便利个人外汇收支,简化业务手续,规范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耐人寻味的吊诡——关于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第四卷第一题的省思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
浅析大学生家教劳动权益的法律保障问题
论学前教育民营化后的国家责任体系
契合与超越:司法考试报考资格拓宽后的法学本科教育
环境信访办法
煤炭经营监管办法
新药审批办法
传销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61号令:律师资格考试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司法考试改革内幕
宪法学教学如何适应国家司法考试——以西北政法大学宪法学教学改革为例
国家调节权、国家所有权和国家行政权
信贷员归还违规发放的贷款后可向担保人追偿吗
学生伤害事故立法基本问题研究——兼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