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院前急诊实施个性化护理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取100例急性心肌梗塞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随机进行分组;对照组采取常规护理,而观察组在采取常规护理的基础上,实施个性化护理,包括心理护理、疼痛护理、防感染护理及卧床休息;对比两组患者的存活率、并发症发生率、病情复发率及护理满意度。结果观察组患者的存活率为92.00%、并发症发生率为22.00%、病情复发率为6.50%、护理满意度为96.00%;对照组患者的存活率为74.00%、并发症发生率为54.00%、病情复发率为24.00%、护理满意度为82.00%;两组数据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院前急诊实施个性化护理的临床效果确切,可显著改善患者的预后,值得临床广泛推广使用。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急性呼吸衰竭患者采用急诊无创正压通气治疗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取2014年2月到2015年2月山东新矿华丰煤矿医院急诊科收治的76例急性呼吸衰竭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患者入院编号奇偶数分成对照组(奇数)和观察组(偶数),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急救,观察组在常规急救的基础上采取无创正压通气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对比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结果观察组疗后心率(HR)、呼吸频率(RR)、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PaCO2)、血氧分压(PaO2)、动脉血氧含量(SaO2)与对照组相比存在明显差异,P<0.05。观察组死亡率和并发症的发病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临床上对急性呼吸衰竭患者采用急诊无创正压通气治疗能显著改善患者的临床指标,提高治疗效果,值得应用。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急诊科层级管理在降低急诊护理不良事件中的作用。方法随机选取我院2013年12月-2014年12月间急诊科收治的218名患者进行分层级管理,根据护理人员技能水平以及资历进行分层,明确各个层次的工作人员职责,固定其工作范围和任务,并进行定期的培训考核,比较分层级管理前后的护理质量以及满意度改善情况。结果实施层级管理后的护理措施良好、基础措施落实良好率均明显提高,差错率明显下降,各项护理评分指标均明显优于实施前,实施层级管理后患者满意率、护士自我满意率、医生满意率均较实施前明显提升,投诉率明显下降,组间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结论护理分层级管理应用于急诊科护理能够改善护理质量,提高医生以及患者满意度,值得推广应用。
简介:
简介:摘要目的对冠心病快速心律失常患者采用胺碘酮急诊抢救的效果及安全性进行分析探讨。方法将我院2013年1月~2015年2月收治的220例冠心病快速心律失常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对照组110例患者以利多卡因治疗,观察组患者以胺碘酮治疗,对比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及不良反应发生率。结果观察组的治疗有效率为91.82%,对照组的治疗有效率为79.09%,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观察组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2.73%。对照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64%。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无显著性差异,P>0.05,有可比性。结论对冠心病快速心律失常患者急诊时以胺碘酮治疗能够有效提高治疗效果,在临床上值得应用推广。
简介:摘要目的对个性化护理在畸形心肌梗死患者院前急诊护理中的应用效果进行观察。方法选择我院2012年11月-2014年11月间38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将所有患者分为两组,实验组患者在院前急救中采用人性化护理,对照组患者采用常规护理,对两组患者的住院时间、抢救成功率以及死亡率进行比较。结果实验组满意的15例,满意程度一般的4例,满意度为789%;对照组患者满意者7例,满意程度一般的6例,满意度为368%,两组比较存在明显差异,P<005。实验组患者的住院时间平均为(68±21)天;对照组患者平均住院时间为(92±25)天,两组患者比较存在明显差异,P<005。实验组有18例患者抢救成功,成功率为947%,1例患者死亡,死亡率为53%;对照组患者有13例抢救成功,成功率为684%,6例死亡患者,死亡率为316%,两组患者比较存在明显差异,P<005。结论个性化护理能够减少患者的住院时间,提升患者抢救成功率,降低患者死亡率。
简介:摘要目的讨论研究厄贝沙坦氢氯噻嗪胶囊对急诊老年重症心衰患者心功能的影响,从而为临床提供可靠的数据.方法随机选取自2014年3月至2015年10月间收治的100名重症心衰老年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将其中50人分配为实验组,剩余50人分为对照组.对照组采用常规治疗,实验组患者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加用厄贝沙坦联合氢氯噻嗪治疗,对比治疗后两组的临床疗效.结果实验组的总有效率为,对照组的总有效率为,二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厄贝沙坦联合氢氯噻嗪治疗老年重症心衰的疗效显著,可以明显改善患者的心功能,在临床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关键词厄贝沙坦;氢氯噻嗪;重症心衰;心功能中图分类号R541.6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6315(2015)12-06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