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游离于司法途径之外的上访因其与法治的固有冲突而备受诟病,甚至有人断言"信访一日不除,则法治一日不能实现"。本文从如下四个方面论证了转型期司法与上访之间的融通:一是融通于对公平正义的永恒追求之中;二是上访培育了法治所必须的社会基础;三是上访有利防治法律异化、实现法律发展;四是二者融合与转型期社会客观现实需求。并在此基础上,从法治理念与我国传统观念、法律的形式理性与社会生活多样性、上访和诉讼成本以及当前权利话语的角度分析了涉法诉讼上访激增的原因。最后从上访和司法体制、农村经济、社会保障、农村法律服务以及司法公正几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的出路。
简介:近数十年来气候变化导致的海平面上升,切实威胁到岛屿国家和沿海小国领土的存在。如果国家领土被淹没于海平面以下,其是否仍有国家资格是一个必须面对的法律问题。国际法在国家资格上确立了创建和消失的一般规则,同时也存在着没有领土和人口、没有政府、没有完全主权的国家,此种特殊性使得国家资格不能简单以几项标准来判断。从国际法的实践来看,一项或几项判断标准的缺失,并不必然导致国家失去国家资格。而导致领土被海水淹没的原因,是全人类所造成的,被淹没的国家只是受害者。所以,于情于理都不能轻易剥夺被淹没国家的国家资格。国际法应该调整自身的规定,发展和创造出更好的方案,最大程度地保障被淹没国家的权益。
简介:作为中国特殊历史产物的劳动教养制度,长久以来在对象范围、审批程序、期限和管理方式等存在比较明显的制度性缺陷,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的同时,意味着我国劳动教养时代的正式终结。但是对于劳动教养的后续讨论并未终止,如何更好的保护人权、健全法治,完善刑罚与治安处罚之间的空白地带,就需要进一步确立“违法行为矫治”的独立法律地位,明确违法行为矫治的基本性质,制定一部违法行为矫治法,进而在整个社会治安制裁体系中,将违法行为矫治法与刑法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协调设置,更好的完善我国社会治安制裁体系,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简介: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有赖于从法治视野下完善信访运行机制,从以行政为主导的权力控制模式转向以司法为主导的权利救济模式。当前,以“一票否决”作为涉法涉诉信访处置的动力机制,以“实质正义”作为涉法涉诉信访的评价机制,以“稳控”作为涉法涉诉信访的应对机制,使涉法涉诉信访运行陷入难以有效终结的困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难以有效终结的难点和原因还在于其终结的依据不充分、程序不科学及效力不确定。破解这些难点,构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终结的制度逻辑主要在于:要凸显法律在终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支撑作用,要发挥听证制度在终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沟通作用,要实现救济制度在终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巩固作用。
简介:杰里米·边沁是现代英美法理学的先驱,他开创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后来发展成为现代西方三大法学流派之一。人们一谈到边沁的法哲学,马上会想到他的招牌式理论即"功利主义"理论,但除此之外。边沁法哲学还有另一个重要维度即"逻辑"维度,这一维度常常为人们所忽略。为什么边沁如此重视"功利"与"逻辑"呢?这是由边沁法哲学的现代性特点决定的——边沁试图使得法律更具有理性特点。为此,他诉诸了"功利"与"逻辑"这两大工具,他试图通过前者保障法律的内容具有科学性,借助后者保证法律的表现形式具有现代性。最终,边沁部分地实现了自己的目标,但同时,过度形式化的法律也遭到了人们的猛烈批判,边沁法哲学陷入了现代性的"迷思"之中。
简介:伴随着我国劳动管理向劳动治理模式的转换,软法将成为劳动治理的法治新模式。劳动软法是以规制劳动关系及其相关社会关系为目的,不直接依赖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规范。在规范渊源上,劳动软法主要表现为劳动政策、非强制性劳动标准、自治性劳动规范、柔性劳动法律、执行性和解释性劳动规范、国际劳工保护规范等。在功能上,劳动软法以其独特的特点推进劳动关系的柔性治理、弥补劳动硬法的不足、推动多元网状劳动治理模式的建构。在效力实现机制上,劳动软法主要依靠国家强制之外的成员自我约束力、社会劳动组织的自治力、外部的社会压力、市场监控力和国家机关的自我规制力保障实施。为确保劳动软法治理实效,应针对转型期我国劳动治理的社会制约条件,在精细化设计劳动软法机制制度的同时,始终坚持公民社会、公共理性、硬法权威和多元劳动治理模式等基础性装置的同步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