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权是否是一项基本人权或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学术界虽尚存理论分歧,但将环境权载入宪法文本的国家日益增多。本文以世界193个国家宪法为蓝本,考察环境权入宪的基本状况。从中可知,环境保护是以三种维度进入各国宪法文本的,即作为宪法权利之维、作为公民义务之维与作为国家政策、原则与社会目标之维。通过归纳与总结,本文认为宪法环境权是所有人或公民(国民)享有适于人发展的、良好的、健康的、可持续的、和谐的环境的权利,及时、全面获得关于环境方面的可靠信息的权利、参与制定与环境相关的公共决定的权利,以及权利受到侵害或造成身体或财产损失而要求法律救济并给予赔偿的诉讼权利。环境权纳入宪法之后,在具体实施与权利救济方面可能面临着理论与实践上的困境。
简介:《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规范》讨论了宪法价值,宪法规范的价值核心
简介:随着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宪法学界已经达成这样的共识,即不能单独的移植和研究原生于西方价值系统中的“constitution”,而应该在当下的现实社会中构建中国的“宪法”.也有学者看到中国人在接受宪法概念和理论时把西方宪义转变成为国人所接受的范畴.这种词与物的不对应影响到我们对宪法的认识与相关制度设计.笔者也坚持这种思考角度,并且认为:如果把西方宪法界定为关心秩序和个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知识体系和制度设计的话,那么在古代中国文化语境中,也一定存在着某种知识和制度,它解释了人类秩序的产生和状态,回答了个人为什么在社会、国家等秩序现象中生存以及如何生存发展的问题;它应该是一套与自己民族文化和历史语境有着密切联系的知识系统,尽管它可能未能抽象出西方式的尊严、理性、人权等范畴,尽管它回答问题的思路可能与西方文化中的解读有着天壤之别.这种知识赋予了我们在社会、国家等权力组织中生活的方向、勇气和自信.
简介:法国大革命之后,如何在新宪制中安置一个拥有显赫声望的建国之父,从来都是民主国家的难题。我国的1954年宪法在制订时也同样面临着这一困境:一派观点认为,"建国"只是完成共产革命的一个中间环节,那么革命领袖便应自然地转化为国家元首。另一派观点则认为,在人民主权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已被确立的前提下,将单个个体提高到最高权力的中枢就必定构成了对宪法精神的伤害,因此它必须从宪法中移除或彻底形式化。而在作为制宪者的毛泽东看来,国家主席未必是一个实质的职位,却必须拥有实质的职权;它的存在并不是为了担当政治上的"国家元首",而是在"继续革命"的意义上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在"过渡时期"不偏离其路线的制度保障。在最终的宪制安排和日后的宪政实践中,拥有全国武装力量统率权和最高国务会议召集权的国家主席的确有效地实现了上述创制动机。但革命政治的延续性与日常政治的周期性之间的不匹配,最终导致了这一制度的瓦解。
简介:本期编发的一组文章,主要围绕财政宪法学的各个层面展开讨论。公共财政问题在当代中国的理论和实践中已经引起广泛关注。然而,从宪法学角度探讨这一问题却不多见。同时,在宪法学领域分工日益细致过程中,财政宪法学主题的提出也应时而生。本组笔谈中的前两篇论文侧重于对财政宪法学理论框架的描述,澄清了目前对该学科的误解,但作者的思考路径各有差异。第三篇则通过对预算法律说的辨析,提出预算在我国宪法中并不认为具有法律性质,但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后两篇则对税收原则进行了宪政解读,当然观点和论证有很大不同。由此,从学科到具体问题,财政宪法学的轮廓渐渐清晰。
简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宪法学理论界始终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乃是如何摆脱左倾意识形态的消极影响,重构宪法学的科学品格.宪法学者对宪法基本问题的深入追问,以及对于宪法学之学科性质与内在体系的深入思考,都已经切入了哲学方法论的理论视角.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宪法哲学”概念逐渐成为宪法学人所广为讨论的一个话题.本人认为,宪法学是一个具有开放性但是有相对自足的知识理论体系,宪法学者对于宪法规范与宪政规律的深入研究,必将触及到一个认识论层面上的哲学问题:即人类何以认识宪法、人类如何认识宪法.只有在这个层面上研究宪法与宪法现象,才是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