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务院于2015年8月正式启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以农村土地产权为中介,实现资金的跨期配置,解决农民融资问题,增强土地、资金和劳动力的适配性。为此,选取5个具有地域代表性的样本,对我国东中西部"两权"抵押试点的现状进行实证分析。通过问卷调研,检验地域差异与农户规模对农户贷款意愿、贷款需求、贷款用途造成的约束。通过与多位承贷机构工作人员的面对面访谈,发现存在土地确权不完善,市场不健全等障碍。为打破"两权"抵押贷款的障碍与约束,尝试设计发展路径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成为农户握在手中的财富,帮助农户找到"点土成金"的"魔法棒"。
简介:浮动抵押(floatincharge)是借款人以其所有的或某一类的现在和将来取得的全部资产作为还款保证,为贷款人利益而设立的担保物权。它突破了传统固定抵押制度对抵押物范围的局限,将其从“已存财产”扩大到“将来财产”,适应了现代工商业融资的要求,在国际商业信贷(尤其是项目贷款)中备受青睐,是种新型的物权担保方式。一、浮动抵押与固定抵押之比较(-)对抵押物“特定性、绝对化”原则的冲击在传统固定抵押担保制度下,为保证债权的顺利实现,一般要求债务人在设定抵押时必须提供具体确定的现有财产,这限制了抵押物的范围和价值,不能适应二战以来由于科技发展而产生的国际分工及贸易的新变化。而浮动抵押发展了传统抵押,它
简介:为加强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管理,规范抵押登记行为,保障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应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经登记后生效,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必须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基础,并遵循登记机关一致的原则,异地抵押的,必须到土地所在地的原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
简介:基于16省2428份有效农户调查数据,在对农户资金需求以及借贷行为偏好分析的基础上,从农户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认知、意愿、申请、获贷四方面研究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行为。结果表明:短期而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农户需求不高;但长期而言,外源正规借贷偏好的农户借贷特征有向农户农业投资增加的趋势,保障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可行性;农户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认知程度很低,信息不充分是阻碍现有农户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主要原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发生率低,且多为短期小额借贷为主,多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人力资本投资上,各试点模式的具体操作不同,因此在抵押物要求、利率以及交易成本上存在较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