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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人民满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目标。近年来.泸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入地开展了“双满意”活动,于2000年1月被省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6个人民法庭中有4个被县人大授予“人民满意的法庭”称号,8名干警被省、市政法委、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人民满意的法官”。为了让人民群众更满意。2001年12月初.泸县法院新一任领导班子决定在全院开展“迎新春、创满意”活动,公开向社会承诺:“除非具备法定理由,不让任何一件案件过春节”。该项活动的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衷心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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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3)23号《关于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的裁定应否撤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通知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业经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案件,在其再审裁定中,除写明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外,还应一并撤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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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杨海坤教授是辛勤的学者,其虽已年过花甲,但强烈学术的使命感使其从未停止过对学术的追求。2008年岁末,其又与章志远教授合作推出了新著《中国特色政府法治论研究》。该著作语言平实,观点深邃,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法治论的基本思想。全书共46万字,十章,体例科学,论证严密。绪论部分重申并升华了其主张的在实现

  • 标签: 法治论 法治理论 中国特色 行政法理论 章志远 法律控制
  • 简介:为了解决跨地区性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和跨地区性公共事务治理失灵等问题,需要建立地方政府制度化协调模式,即成立区域政府。与地方政府相比,区域政府在其属性、设立、功能、权力来源、经费来源、组织机构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在解决跨区域问题方面有其优越性。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区域政府,要在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区域治理模式基础上,从区域立法机制、区域执法机制和区域司法机制的角度构建区域政府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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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我国《民事诉讼法》适用的困境自1991年《民事诉讼法》颁行至今已有17年。在这17年中,改革与发展一直是民事司法工作的主旋律。如果要把握改革的脉络,我们必须借用两个概念:一是诉讼模式;二是法院与当事人的作用分担。前者为张卫平教授首倡,将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模式划分为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两种,并主张我国的民事诉讼模式应当从职权主义模式转型为当事人主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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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成立于一九九三年,前身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成立的国家公证处。建处以来,长安公证处秉持“真实、合法、优质、高效”的工作准则和“团结一致,拼搏向上”的长安精神,积极适应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要,为国内外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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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澄迈法院老城人民法庭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围绕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服务群众,为老城经济开发区的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

  • 标签: 公正司法 人民群众 司法服务 便民 党的群众路线 先进集体
  • 简介: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是历史长河中的匆匆一瞬,是文明进程中的惊鸿一瞥。当然,这40年也是我人生中最难忘的40年。

  • 标签: 人民法庭 记忆 改革开放 文明进程
  • 简介:人民监督员制度中的释明是指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人民监督员监督过程中,就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向人民监督员进行客观公正地解释,以便人民监督员正确、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的一种制度。由于人民监督员并非法律专业人士,在监督过程中对人民监督员进行法律适用及其他相关问题的释明是司法实践中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然而,目前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此却鲜有探讨,

  • 标签: 人民监督员制度 释明 法律适用问题 办公室工作人员 监督过程 客观公正
  • 简介:本文分析了我国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存在的价值;当前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途径;着重对如何完善.发展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进行了论证,对合议庭中陪审员的确定程序,陪审员回避的情形,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陪审员是否适用“错案责任追究制”等问题作者提出了自己具体的、独到的见解,以期为正在制订的我国《人民陪审员条例》的完善,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 标签: 新世纪 陪审制 探析
  • 简介:人民调解适用范围有扩大之必要,立法以及实践发展均表明适用范围的扩大化趋势。实现人民调解适用范围扩大的条件包括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以及完善调解组织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问题上认为调解协议是民事合同,这种规定不仅增加纠纷解决的成本而且有违诉讼法理。目前尚不具备直接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的条件。合理的思路是设置司法审查环节赋予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人民调解不应当成为诉讼的前置程序。委托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结合是诉调对接的形式之一。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应当区分不同的请求设置相应的诉讼程序,其中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应当适用非诉程序;主张调解协议无效或请求撤销、变更调解协议内容的应当适用争讼程序。

  • 标签: 人民调解 适用范围 调解协议 法律效力 衔接
  • 简介:人民法院的称谓在我国存续已久,但从法律历史及法律翻译的角度来看,该称谓井不科学。英语court对应的汉字,从严格意义上来看,应当是法庭或法庭建筑物。从历史上看,西方文明也只存在法庭、司法诉讼广场,而不存在类似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而且.人民法院的称谓还有其弊端,夹带了封建糟粕和文革遗弊,例如,我国法院按照行政组织那样设置院长职位,而美国则是首席大法官。因此,应当纠正人民法院的名称,改称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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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法定货币的名称是'人民币',法定货币单位名称是'元',这是不科学的。'人民币'的称谓太过政治化,也没有使用货币发行国的国家名称或其简称('中国'或'中'),而且货币的名称与货币单位的名称是二元的,有违对本位货币以及货币单位命名的国际惯例,给中国货币单位的运用带来了麻烦和混乱。建议将中国本位货币的名称与货币单位名称加以统一,改为'中元'。人民币的国际化日益引人注目,为中国货币名称'正名'适逢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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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被害人的损害赔偿主要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来实现,但是该制度在实践中矛盾重重,被害人的损害赔偿往往难以实现。我们先来看两个案例:案例1易门女童轮奸案2008年12月12日,云南易门浦贝一名12岁女童玲玲(化名)遭三名男子轮奸,易门县法院作出重审判决,三被告分别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原告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没有支持玲玲一家3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而是赔偿原告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2039.24元。[1]案例2长春盗车杀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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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检察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每一个司法细节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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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为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保障举报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举报工作是检察机关直接依靠群众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作斗争的一项业务工作,是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有效形式。第三条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受理、查办单位和个人对犯罪行为的举报,依法追究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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