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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个结果
  • 简介:高校学位授予究竟属于国家行政权,还是高校自主权这一法律争议焦点的背后是以学生权利为中心和高校权益为中心的两股力量的博弈。面对这场博弈,各个法院在不同规范的支撑下作出不同的选择。对核心条款《学位条例》第8条、《教育法》第22、28条,以及《高等教育法》第11条的解读显示,我国现有法律规范体系中存在对高校学位授予法律性质定位的规范缺失。实践中,法院把高校学位授予的性质定位在国家行政权或高校自主权,分别蕴含着对学术秩序或学术自由的不同价值追求。通过价值反思显示,将其定性为高校自主权更具正当性。将学位授予这类带有学术性特质的权利,实质性地回归予高校,而不是将其视为国家行政权的下放.有助于高校去行政化。

  • 标签: 学位授予权 国家行政权 高校自主权 高校去行政化
  • 简介:亲属免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基于其特定的亲属身份,依法享有的拒绝承担证明责任的权利,或者免除其作证义务的权利。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多对亲属免证权作出相关规定,我国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也对刑诉中亲属免证进行了规定。亲属免证的制度构建是国家进行多种利益权衡的必然选择,体现了国家对家庭关系维系之重视与刑法的谦抑制品格,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化。我国刑事诉讼法从1979年立法至今经过了1996年和2012年两次较大的修订,均未对亲属免讧制度进行明确、规定,2012年修改后的刑诉法在明确规定证人强制出庭制度的同时,赋予了被追诉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被强制出庭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了免证特权的色彩,却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亲属免证特权。

  • 标签: 亲亲相隐 亲属免证权 必要性与可行性 亲属免证制度的构建
  • 简介:上海自贸区正式获准成立,这是中国法治转型中的重大创新。上海自贸区内通过临时性的授权调整,逐步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此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投资领域努力扩大服务业的投资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准入制的转轨、构筑对外投资服务促进法律体系;在贸易领域积极推动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在金融领域应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实现“在岸金融”与“离岸金融”的互动;并在争议解决机制构建方面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 标签: 上海自贸区 自由贸易园区 法治转型 改革开放
  • 简介:由于缺乏《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的明示授权,国际法院是否有权审查安理会的决议,在国际法学界是有争议的。司法实践以及隐含权力的理论,可以成为国际法院间接司法审查的法律基础,间接审查的特点在于审查的效力,在《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修改之前,国际法院不能宣告安理会决议的无效。安理会的决议按其涉及的内容,分为执行、准立法和准司法三类,国际法院对三类决议分别适用不同的审查标准。

  • 标签: 安理会决议 国际法院 间接司法审查
  • 简介:《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第22条可能不完善,但在逻辑上,我们不能否认它充要条件的地位。第22条给出了“无过错”的范围,等于给出了“过错”的范围。传统民法以“过错”为侵权的唯一要件,视频网站侵权责任的根据也不例外。对视频网站的“过错”的认定,在实践中集中表现为对“应知”的认定。

  • 标签: 视频网站 共同侵权 间接侵权 红旗标准
  • 简介:"生乳新国标案"中消费者的败诉引起对过程性信息豁免公开的关注。对于该项信息不予公开的理由与判断标准目前并未有统一清晰的认识。作为信息公开制度的先行者,美国《信息自由法》通过规定"机构之间或机构内部备忘录或函件"作为豁免公开事项确立了过程性信息的保护,通过信息性质标准、信息功能标准与采纳标准构成的规则体系对政府信息是否具备"审议性信息"的内容要件,以及"决策前信息"的阶段要件进行判断从而认定是否拥有豁免特权。在比较中可见我国目前对过程性信息的定性标准与功能定位缺乏统一的理解,且限制规则一度缺位。为此,应当对域外经验有借鉴地运用并对我国过程性信息豁免公开规则进行重构。

  • 标签: 信息自由法 过程性信息 豁免公开 判例研究
  • 简介: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已成必然趋势,但注册制并不等于不进行实质审核。合规审核本身包含有实质审核的内容,而且,证监会不能对持续盈利能力等商业判断事项作出判断是一种误解。中国实行注册制后,证监会的权力会发生结构性重整。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权力型”证监会的完全隐退,相反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我们需要一个更强大的证监会。

  • 标签: 证监会 证券 发行 IPO 注册制 审核
  • 简介:西耶斯并非决断主义制宽观的源头。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制宪仅限于决定政制,而人权作为价值规范是其前提和目标。制宪的至上性只是相对于宪制而言,它服从干国民主权原则之下的代表制·且蕴舍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分配正义。大革命之后,西耶斯意识到制宪的危险并将其掩藏,构想了宪法审查会以实现违宪审查、宪法改良和人权的终极保障。我国“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的主张者在论战中各执制宪与人权,怛都忽视了西耶斯这个重要的理论源头。特别是前者在阐释西氏的制宪理论时切断了与人权的关联。将制宠的客体从政制扩大到政治体本身,将规范主义替换为决断主义,忽视宪法在民主正当性之外的规范正当性;“政治宪法学”应当以积极姿态有效地融入人权话语,从而走出理论泥淖。

  • 标签: 制宪权 人权 宪制权 西耶斯 宪法的规范正当性
  •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检察体制改革,目的是为了纠正当前我国检察机关存在的检察地方化和检察一体化过度运用的问题,确保检察机关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进而保障检察的良性运行。本文运用逻辑分析、实证研究等方法,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司法改革为切入点,在介绍当前我国检察运行的现状的基础上,详细阐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为了保障检察独立运行而建立的两项制度:一方面,为了保障外部独立,实行省级以下检察机关人财物垂直管理制度;另一方面,为了保障内部独立,实行主任检察官制度。

  • 标签: 独立 垂直管理 主任检察官制
  • 简介:书信物与著作分属于不同主体并互相限制。对于物对著作的不合理限制问题,宜增设著作人的“接触”。同时,“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的发生又引发了书信手稿可以构成书法类美术作品的讨论。由于著作人对书信作为文字作品享有发表,所以书信原件所有权人虽然享有美术作品的合法展览,但是该展览行为仍然构成对著作人发表的侵害。

  • 标签: 文字作品 美术作品 发表权 展览权
  • 简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知识产权保护应秉持怎样的价值理念是法院在审理区中国内知识产权案件面临的首要问题。自贸区内“先行先试”的要求并不会改变法院管辖、程序法的普适性适用。知识产权实体法律、尤其是对侵权行为的实体评判尺度也应得到普适的适用。我们也不应为便利贸易的自由化而放松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在维护区内外适法统一的前提下,我们应当以已经加入、待加入的多边或双边条约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手段,在实体评判尺度上,可结合国内的政策需要谨慎做出统一的适法性安排。

  • 标签: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平行进口 知识产权保护
  • 简介:SIFIs的道德风险、不公平竞争及负外部性等会导致SIFIs与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故SIFIs监管制度的核心是平衡SIFIs与非SIFIs、SIFIs与金融消费者、SIFIs与SIFIs管理层、SIFIs与SIFIs股东及债权人、SIFIs母国与东道国等之间的利益冲突。平衡的法律路径是重新调整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以实现金融安全、金融效率与金融公平之间的法价值平衡。危机后的SIFIs监管改革就是围绕上述平衡所进行的规则创新。这些创新启示着我国应基于上述平衡借鉴国际经验完善SIFIs监管制度:确定SIFIs认定规则并课之以特殊义务;扩大金融消费者保护范围并课以SIFIs金融消费者保护义务;以管理层薪酬控制为重点完善SIFIs的公司治理;以金融市场约束机制为重点完善SIFIs风险防范与处置制度;依据合作与对等原则完善SIFIs国际监管协调制度。

  • 标签: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金融监管 利益冲突 权义平衡
  • 简介:煤炭是我国能源供应的主要来源,煤层气则是赋存在煤层及围岩中的气体,俗称瓦斯,近十年来逐步成为我国的高效清洁能源。地面开采称为煤层气抽采利用,煤矿井下抽采称为瓦斯利用。我国煤层气产业起步于1996年,发展于本世纪以来的近十年间。随着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技术水平的提高,其经济价值也得以彰显。虽然煤层气的抽采利用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和资源的综合利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但在中国目前现行的矿法律体制下,煤层气矿与煤炭矿的重叠设置严重地限制了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及其产业发展。本文着重从破解煤层气矿与煤炭矿权重叠难题出发,阐述两种矿权重叠的法律解决方案,以提高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效能。

  • 标签: 煤层气产业 瓦斯利用 煤炭开发 地方立法 矿业权 开发和利用
  • 简介:逮捕必要性审查是审查逮捕工作中的一项重点,由于其本身的模糊性、伸缩性等的特点决定了其具有内在扩张的趋势,存在裁量的选择空间。实践中存在构罪即捕、逮捕必要性审查过于随意以及被滥用等的情形,因此规范逮捕必要性审查裁量有利于贯彻少捕、慎捕的刑事政策,防止逮捕权力异化等的现实意义。文章从加强逮捕必要性证据提供、提高审查公开性及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等方面来加以规范逮捕必要性审查。

  • 标签: 逮捕必要性 自由裁量权 规范
  • 简介:《陕西省公路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省公路工作迈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新台阶,对于提高全省公路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法规只有付诸实践,其作用才能显现.对于《陕西省公路条例》来说,接下来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做好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

  • 标签: 事业发展 依法推进 公路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