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北朝时期"河曲"地域的行政区划经历复杂的演变。北魏统治下的"河曲"行政区划建制可分成两个阶段:军镇制阶段和州郡县阶段,遭逢六镇动乱之际,改置州、郡、县之数较少。西魏、北周时段,"河曲"地域行政建制单位较前陆续增加,并增建高级管理实体———总管府,构成地方行政区划的四个层级,分布范围较前扩大,呈现自南向北推广之势。隋朝初期8年间,在继承北周的四级行政体制基础上,更在阴山南麓的河套平原增置总管府及州县等行政建制单位。北朝时期"河曲"地域行政区划的演替进程呈现出由最初的军管体制向州郡县体制转变,而且正规州郡县行政单位数量逐渐增多、分布范围越来越广的时空特征与发展态势。
简介:现存文献,对地论师南北二道分歧的历史渊源与关键,以及门户传承等问题,所记不清晰。近代以来,学术界虽多曾探讨,但也未说清楚。本文从二道的判教结构和有关思想出发,认为南道判教是将《涅槃》、《华严》二经共同置于最高地位。北道判教则将《华严》置于《涅 》之上。双方分歧的焦点,是佛性当有还是现有。南道持“真性缘起”,有强调理性主义,突出主体意识和义理思辨的倾向。北道持“法界缘起”,较偏重实践。地论师判教对当时整个中国佛教的几种思潮皆有所涉及,其判教的基本方法是对各种现实存在的学说思潮进行认识和分析,在批判和总结的基础上进行会通。它的不足之处在于:判教结构的不完整或不均衡性,判教的内容与整个佛教发展背景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割裂。但其主体意识和批判锋芒,在当时不失为一种特色,故仍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