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的制度脉络既蕴含自由协商的私法性特质,又与行政权之行使保持着特有的亲和性。学者从纯粹私法视角提供的解释框架只能部分映射赔偿磋商制度运行的法律面貌。以协商行政为视角,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行政机关借用私法领域的协商与填补机制来维护环境公益的行政权行使之新样态。政府的主动磋商行为应被视为体现对话与合作的协商行政手段,其实施须同时兼顾彰显灵活性的协商裁量与彰显法治性的行政控权之两方议题。
简介:2016年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扎实抓好全面深化改革,着力释放更多改革红利,农业农村改革要深度谋变。怎样谋变?“抓住放活土地经营权这个‘牛鼻子’不动摇”是关键。省委旱在2014年就提出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的农村改革主攻方向,变简单流转为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最终激活土地经营权这一核心要素。两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正确领导下,我省统筹整合各方力量,确保农村改革主攻方向不动摇、力量不分散,形成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工作合力。
简介:对于信赖利益赔偿是否以履行利益为限,我国学理上存在着肯定说、否定说与折中说三种学说。其中,肯定说多为规范与实务所采纳。从比较法上的经验来看,除了意思表示错误、无权代理等少数情形,并不将履行利益作为赔偿信赖利益的上限。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在违法合同、恶意磋商、违反预约、欺诈缔约、解约赔偿等领域,法院基本上支持“信赖利益以履行利益为限”这一命题,这一做法值得检讨。对于该命题,不应全然地肯定或否定,而应结合规范目的、可归责性与损害类型三项要素进行综合判断。当法律存在保护信赖损害赔偿义务人的特殊规范目的时,应肯定该命题的适用。除此之外,当义务人的行为构成恶意磋商或者欺诈等具有较强可归责性的情形时,应否定该命题的适用。当义务人的可归责性较弱时,则仅当权利人可证明本来会与义务人订立更为有利的合同时,对信赖损害的赔偿才可不受制于履行利益。在追求非经济目的的合同中,该命题并无适用余地。
简介:存款保险机构的早期纠正权应由法律、行政法规加以详细规定。《存款保险条例》中明确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具有早期纠正的权力,但并未对权力的具体内容做出安排。该种监管权的原则性设计,既不能保证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职责目标的实现,也难以协调“三大金融安全网”之间有效衔接。为了实现我国存款保险“双重功能”的制度目标,首先应以法律形式明确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是与中国银监会具有同等属性的监管主体,然后结合我国现有监管规范体系中的早期干预制度,对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该项监管权能进行系统化的法律设计。
简介:“自媒体”又称“公民媒体”或“个人媒体”,是指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总称。通过自媒体,人们可以向社会发布各种各样的信息,成为除传统新闻媒体外社会大众获取信息的又一渠道。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所公布的第39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所公布的第39次全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7.31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便达6.95亿,微信朋友圈、QQ空间、微博等自媒体用户使用率分别高达85.8%、67.8%、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