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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个结果
  • 简介:本文针对《国家赔偿法》修正后增设的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生效的赔偿决定实行法律监督的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和我省检察机关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在国家赔偿工作中,对内实行制约,对外进行监督的经验和具体做法,对这项监督工作的规范和完善,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 标签: 国家赔偿工作 检察监督 规范化建设
  • 简介:通过对140件刑事错案案例的求偿情况进行研究可知,刑事错案索赔难、赔偿范围窄、赔偿金额少一直是刑事错案赔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我国刑事错案赔偿制度,当务之急就是澄清刑事错案责任与刑事赔偿责任,在此基础上明确错案赔偿的归责原则,并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错案赔偿的标准。

  • 标签: 刑事错案 错案赔偿 国家赔偿法
  • 简介:当今社会是风险社会,各种侵权行为的产生,对社会生活影响巨大。单纯依靠侵权责任法加以调整,往往使责任人不堪重负,从而导致侵权法的救济目的难以很好实现。本文着力论证在侵权领域引入责任保险制度使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可行性以及具体的模式,以期能对我国侵权法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 标签: 侵权损害赔偿 救济功能 责任保险 社会化趋势
  • 简介:非财产损害赔偿可以用金钱来赔偿,有不同学者对其正当性用事后的功能性补偿、事前威慑以及受害人事前保险的理论来说明,但是上述理论各自有其缺陷,尤其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即赔偿额的算定中,并不能发挥相应的作用,从而难以为实践所采用。相反,价目表通过集体估价确定各种非财产性损害的价格,同时不排斥个案情况,是较为合理且操作性较强的确定损害赔偿额的方式。

  • 标签: 非财产损害 赔偿 保险 价目表
  • 简介:法国早在1978年就确立了行政司法重过错赔偿原则。2000年以来,法国最高行政法院通过“马吉拉案”、“博潘女士案”、“盖斯塔斯案”等一系列案件,回答了行政司法赔偿责任归属与归责原则问题,超期审判被定性为一般过错并成为行政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之一,大学、行业协会的纪律委员会等专门行政法院在行使审判权过程中造成的损害也统一由国家承担。

  • 标签: 行政司法赔偿 责任归属 归责原则 法国行政法
  • 简介:【裁判摘要】修正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赔偿确认前置程序.赔偿请求人认为赔偿义务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可以直接提出国家赔偿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变更赔偿义务机关尚未生效的赔偿决定.应按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明确了精神损害赔偿。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根据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结合侵权行为造成的影响、协商协调情况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予以确定,.

  • 标签: 国家赔偿案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精神损害抚慰金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已于2011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37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2月15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赔偿案件 案由 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高级人民法院
  • 简介:本文主要针对在国家赔偿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中出现的法条竞合情况进行分析,以法条竞合理论和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个案批复对现行三种解决方案进行探讨,创造性提出应建立尊重当事人诉权选择的第四解决方案,为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 标签: 国家赔偿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 法条竞合
  • 简介:我的朋友王某因工作需要与他人一起租房。房子虽然有些老化,但由于离王某工作单位较近,王某一直在此居住。不久前的一天晚上,王某的室友回家发现浴室门反锁,呼唤王某没反应.破门进去发现王某躺在浴室地上已经死亡。

  • 标签: 赔偿责任 死亡 房东 漏电 插座 房屋
  • 简介: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审查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规定如下: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

  • 标签: 国家赔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立案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 简介:现行法律在解决渤海溢油环境污染侵权中存在着对康菲石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低、对因溢油事故遭受损害而提起赔偿诉讼的主体资格有着严格的限制等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通过加重环境不法行为人的赔偿责任,制裁和遏制了环境侵权中不法行为人本人及他人类似行为的发生;其具有的私人诉讼机制,不仅有利于环境法治的社会化,还有利于环境行政执法效率的提高。

  • 标签: 环境侵权 惩罚性赔偿 渤海湾溢油 法律适用
  • 简介:由于中国存在立法空白,在保赔保险属于非强制险的情况下,若加害船东无力赔偿或下落不明时,受害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船东保赔协会赔偿其损失,国内法院基本上以无法律依据为由,驳回第三人对船东保赔协会的诉讼请求。为平衡受害第三人与船东保赔协会之间的利益,维护航运业的良性发展,立足中国的社会发展现状,充分结合国际公约和国外立法的先进理念,提出构建中国保赔保险中第三人对船东保赔协会赔偿请求权的法律框架。

  • 标签: 船东保赔协会 赔偿请求权 利益平衡
  • 简介:作为刑事诉讼基本要素之一的刑事诉讼客体理论内容系统庞杂,但我国理论界对刑事诉讼客体的内容素有争论,时至今日也并未达成一致,这阻滞着公诉变更、法院变更罪名、"一事不再理"等问题的解决。应结合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规范的目的,并以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为双重基础,确立包含实体内容与程序内容在内的案件事实、对案件事实的法律评价为刑事诉讼客体的内容。

  • 标签: 实体法事实 程序法事实 法律评价
  • 简介:世界范围内媒介素养教育理念开始由"保护主义"立场向"超越保护主义"的"赋权"立场转变,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与思辨能力、信息生产与传播能力成为新的教育重点,而对于学生传播行为的前提——传播权利或媒介权利的教育却极其缺乏。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伴随着网络媒介时代的到来,我国公民的媒介素养状况呈现出媒介权利意识缺乏与媒介权利滥用并存的畸形状态。"媒介权利素养"概念的提出与普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培养社会公众健康成熟的媒介权利素养,其难点既在于权利主体自我权利意识的内化,更在于公共理性与公共责任意识,以及他人权利意识与规则意识的培育和养成,即要形成权责均衡的权利观念。这种权利素养的形成与固化,既需要媒介权利素养教育的开展,更需要媒介权利法制的完善与有效实施:一是要完善现有的教育法律与法规;二是要增强现有媒介权利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三是要通过立法加大对新媒体环境中对公民违法媒介行为与对公民媒介权利侵权行为的管理力度。只有如此,才能让社会公众既在理论上,更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到两者的统一。

  • 标签: 媒介素养教育 媒介权利素养 权责均衡 教育立法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立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以下简称《案由规定》)已于2011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37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2年2月15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赔偿案件 立案工作 案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高级人民法院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在"林玉暖案"中,法院运用扩张解释,肯定了直接受害人以外的近亲属自身的赔偿请求权,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进行了创造性地适用。〔1〕但本案也给我们提出了不少问题: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在直接受害人之外发生之情形,是否肯定"间接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地位?若予以肯定,其标准何在?其赔偿范围如何界定?本案是《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背景下的司法运用,在《侵权责任法》背景下,其解释论依据何在?

  • 标签: 间接损害 赔偿问题 第三人 人身损害赔偿 直接受害人 实践
  • 简介:司法实践中,囿于各种潜规则制约刑事疑案往往回流至公安机关。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将逮捕后的刑案赔偿归责改为"结果归责"原则,导致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检察院能否做出赔偿,事实上取决于公安机关是否撤案及撤案的原因。检察机关主动协调获得上述文书虽能解决个案却于法无据也可能引发其他问题。国家赔偿是对遭受国家侵害的赔偿请求人的权利救济,应本着愧疚之心最大程度地弥补其受损权利。公安撤案应以刑诉法规定为准。应在制度设计上明确撤销案件与撤销指控之区别,并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期限。检察机关应及时履行对公安撤案程序的监督职责。

  • 标签: 立案 撤案 国家赔偿 检察机关
  • 简介: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判断问题是民事审判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但无论是当前学说还是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并不能提供一个明晰的操作办法。对该问题,存在语义分析、规范效力层次分析、民法内外规范区分、效力性规范与管理性规范区分、规范效力类型化五种主要分析模式。但这几种分析模式,站在法解释学的角度而言,均没有掌握准确的解释规则和方法。要解释好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合同效力问题,就要遵循基本的解释学规律,找出合适的解释路径。首先离不开目的解释,同时要辅助以经济分析的方法,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得出合理的解释结论。在一些典型案例中,目的解释和经济分析双重视角的分析能得出合理的结论,验证了这一解释模式的可行性。

  • 标签: 强制性规定 合同效力 法解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