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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终身监禁并不比生命刑轻缓,将其适用于特重大贪污受贿罪犯过于严苛且与轻缓化的刑罚进化趋向相背离;而且不能根除减刑、假释制度在刑罚执行中的弊病。由于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不够明确且逻辑混乱,造成一般死缓、终身监禁与死刑立即执行之间界限模糊,因而难以为惩处贪污受贿犯罪提供统一的司法适用标准。

  • 标签: 终身监禁 刑罚强度 刑罚执行 适用条件
  • 简介:当前我国的刑事到案体系无论是在制度设计还是实际运行层面都存在一定问题,法律条文的设计相对粗疏,存在许多的交叉和遗漏。而司法实践中也的确出现了各种到案措施被违法使用、混用、错用和借用、自愿性到案措施被强制使用、非羁押性措施被赋予了羁押性等一系列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到案手段甚至沦为了专门的强制取供措施,而一些诉讼阶段也成了刑讯逼供的高发阶段。而上述乱象的形成不仅和法律规定本身的粗疏以及侦查机关侦破手段的不足相关,同时也与我国现行的临时性羁押措施权力配置中的内在性矛盾以及到案过程中侦查机关急于破案、注重口供的心理密不可分。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并实现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正义,有必要在侦查机关公权力行使和公民权利保障两方面,重构我国的刑事到案体系

  • 标签: 刑事到案措施 强制取供 初查程序 制度重构
  • 简介:各级检察机关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和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干部学习、干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究谋划“十三五”时期教育培训工作,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把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健全开放兼容共享的教育培训网络体系,促进提升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 标签: 教育培训工作 检察队伍 能力建设 网络体系 全开放 素质
  • 简介:不仅形式判断存在于构成要件阶段,实质判断亦存在于其中。若是把此种判断仅仅界定为形式判断,会严重弱化实行行为的功能,引发不必要的理论争论。

  • 标签: 构成要件 实质判断 形式判断 实行行为
  • 简介:WTO体系内的外部反措施系指一国针对另一国在WTO体系外的违法行为而在WTO体系内采取减损自身基于对方所承担的义务的措施,目的在于促使对方终止其不法行为。WTO体系内并无规制外部反措施的确切规范。而无论是WTO体系的"自足性"特性,还是"默示放弃"理论,抑或"例外"条款的效力,都不能作为排除外部反措施在WTO体系内可援用性的依据。无论是GATT时期的谈判资料,还是美国诉墨西哥"软饮料案",都没有明确否定外部反措施在WTO内的可援用性。而GATT时期美国1978年《乌干达禁运法案》则直接提供了一个外部反措施得以援用的实际案例。对于类似于钓鱼岛渔船事件这样的他国严重国际不法行为,中国应重视外部反措施对于自身利益维护的积极意义。

  • 标签: WTO体系 外部反措施 可援用性 发展中国家 固有权利
  • 简介:深入辨析“检察监督”的内涵和外延,全面细化检察监督体系的具体内容以及进一步明确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工作,对准确领会、贯彻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理论和实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检察监督 体系化建设 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监督体系 检察工作
  • 简介:邮轮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是国家应急处理体系的一个特殊面相,考虑到突发事件的特性,战略部署上可以有所侧重。应急体制的变革上,除了政府与社会层面的责任外,市场、传播媒介等具备沟通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外部系统在邮轮运输突发事件中应该更受重视,这也是风险应对理念的嬗变使然。应急法制的建设上,顶层设计与具体操作之间存在的断层需要更重视多元主体参与的应急法制予以调整,以回应政府、应急市场、公众、乘客以及邮轮运输企业等多方利益诉求,这也是回应型行政视野下的法治期望。

  • 标签: 风险社会 邮轮运输 突发事件 应急法制
  • 简介:教唆犯的属性与一国的犯罪论体系一脉相承。教唆行为的法律本质是决定教唆犯属性的核心内容。教唆犯独立性体制下的教唆行为实行行为说与教唆犯从属性体制下的教唆行为共犯行为说都存在不可逾越的理论暗礁。教唆行为的非独立构成性否定了教唆行为的犯罪实行行为性,将教唆行为定义为共犯行为具有片面性,犯罪预备性是教唆行为的原则属性。由于教唆行为的法律本质是所教唆之罪的犯罪预备行为,德日刑法坚持教唆犯从属性理论与其不处罚无独立犯罪构成要件的预备行为之犯罪论体系一脉相承,而英美刑法主张教唆犯独立性与其根据教唆的后果不同而分别立法的犯罪论体系遥相呼应。我国非独立预备犯的立法模式、一元之共犯参与体系及独立教唆犯的立法规定决定了我国犯罪论及立法体系中的教唆犯具有独立性。我国犯罪论体系中的教唆犯独立性理论不仅体系完整,逻辑严密,而且避免了其他各说顾此失彼的缺陷,并维持了构成要件的定型作用。

  • 标签: 教唆行为 犯罪预备行为 独立性 犯罪论体系 构成要件
  • 简介:在中国刑法学日益体系化、精细化的时代,数额犯之数额的犯罪论体系定位问题,角度虽小但至关重要而学界又观点不一。数额之客观处罚条件说由于走向了使数额脱离主观认识、明显违背责任主义的极端,而无法取得令人信服的效果;数额之构成要件要素说不能使作为舶来理论的教义学方法与我国刑法具体规定有效结合,对于解决中国刑法语境下的具体问题显得力不从心;数额之可罚的违法性说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得心应手,为数额之体系定位提供了富有价值的方案,但尚需进一步对其进行论证。处理该问题的思路是:引鉴日本的可罚的违法性理论,以藤木实质处理构成要件说为原则,在数额犯的情况下例外采取佐伯说形式看待构成要件的观点。如此,既以教义学方法为依托,对传统阶层体系及理论做出轻微调整、本土改造,又实现了以中国刑法具体规定为背景的教义学知识的重构,最终达到数额之阶层犯罪论体系定位的逻辑自洽以及功能自足。

  • 标签: 数额 阶层犯罪论体系 定位 违法性要素说
  • 简介:我国工作时间基准体系成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已运行20年并未有任何系统修订,难以有效应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长时间工作、无序加班等问题。为此,应当从市场化的劳动关系本质出发,厘清现有工时制度的内在矛盾,界定工作时间的概念内涵,确立工时法制的调整边界,以指导司法裁判。工时基准法制的立法完善应沿袭现有的标准工时规定,细化特殊工时的适用范围并强化保障手段,实现工作时间调整的法治化。

  • 标签: 工作时间 劳动基准 加班 标准工时 劳动弹性化
  • 简介:农业补贴在德国国家补贴体系中占据特殊的地位。这种特殊地位来源于农业经济在整个国家的建设中所承载的经济功能、生态功能以及社会文化功能等。欧盟及其成员国都构建了一个卓有成效的推动社会责任的农业经济政策,农业经济政策的社会责任源于德国基本法本身对于社会国的界定以及国家宪法性责任。当然在构建具体的制度时,欧盟及其成员国都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但从其总的政策制度来看,财政手段一直是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和农村地区区域结构的重要手段。

  • 标签: 农业补贴 竞争法 农业政策 农业经济的功能
  • 简介:刑事诉讼的目的具有层次性、多元性和变动性三大属性。以此检视现有目的理论,可以发现其存在以下缺陷:第一,未能合理体现层次架构;第二,未能全面囊括多重要素;第三,未能及时顺应制度发展。刑事诉讼的目的体系应当涵盖直接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三个层次。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是解决刑事案件。在解决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教化国民、抚慰被害人和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的中间目的得以实现,社会和谐的最终目的方能达成。

  • 标签: 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模式 协商性司法 恢复性司法
  • 简介:对于刑法必须进行体系解释,割裂规范之间的逻辑关系只会背离理论运用的完整性。如果将我国《刑法》关于预备犯、共同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体系性思考,单一制与区分制、从属性与独立性的区分又显现出另一番图景:其一,如果实行预备犯的普遍处罚制,共犯从属性说、共犯独立性说、单一正犯体系之间无万丈鸿沟,罪之有无立场一致,只是犯罪形态可能有异——预备与未遂;其二,客观主义之下,于定罪量刑而言,单一制与区分制之共犯从属性并无二致;其三,采区分制(主要是共犯从属性说)之学者,无视预备犯与单一制的理论可以共通,指摘其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之论难以成立;其四,犯罪形态上,由于我国《刑法》未确立广义未遂之概念,单一制有效避免了'一个行为两种状态'的理论困境。在此基础上,如进一步结合超越国别之单一正犯体系的优势,不难发现,宣示共犯从属性之二元犯罪参与体系与一元犯罪参与体系的立场无根本对立,而且后者的论理高度一致、科刑亦属相对合理。因此,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有必要采用一元犯罪参与体系

  • 标签: 预备犯 单一制 区分制 共犯从属性说 共犯独立性说未成年人 利益
  • 简介:近年来,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部署,大力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已基本建成;开通"浙江公共法律服务网",初步形成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

  • 标签: 法律服务体系 浙江省 司法行政系统 城乡居民 服务中心 网络平台
  • 简介:我国确立了“犯罪构成是刑事责任的唯一(法律)根据”论断,并形成了刑事责任根据中心论的研究范式,但却“静态有余而动态不足”.面临罪责关系的虚无化、刑事责任动态研究薄弱、体系性认识混乱等现实困局,研究刑事责任动态归责成为必然.从刑事责任根据论到动态刑事责任归责体系的理论突围是刑事责任范畴实现知识转型的必由之路,应以罪责关系为理论原点,遵循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并重,导入刑事一体化理念及方法,整合协调正当化事由的体系定位与刑事责任归责体系的理论建构,突出正当化事由的归责意义与功能,建立由犯罪构成与正当化事由构成的刑事责任归责体系.

  • 标签: 刑事责任根据 犯罪构成 正当化事由 刑事责任归责
  • 简介:历史上教育权曾发生过若干次转移,或源于社会政治之变,或基于教育发展所需,经历了家庭、学校、社会、国家之间的权力再分配。教育权的前两次再分配是教育权由家庭向社会、由民间向国家的转移,反映的是教育规模扩大以及教育作用提升的要求。20世纪80年代在国家与民间、市场之间关系调整中发生的世界性公共教育重建运动,使教育权又面临新的结构调整。这次的教育权再分配源于国家对教育的过度控制所导致的国家与民间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出现了教育权由国家向民间的反向转移趋势。我国历经30余年的简政放权改革意在重构国家与教育的关系,涉及权力由政府向民间及学校的转移,是教育权的一次再分配。教育行政化的倾向直接阻碍了简政放权改革的深入进行,为解决这一具有复杂动态性的当代教育问题,一种新的公共管理模式正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重新界定简政放权的内涵,并逐步实现其既定的目标。

  • 标签: 教育权再分配 教育体制改革 简政放权 教育行政化
  • 简介: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体现了由一元社会管理到多元复合治理、从传统行政管控到现代协商民主的治理方式的重大变化。随着当今社会格局的深刻变化和社会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如何在新的治理体系中创造性地展示、创新性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时代命题,亟须我们深入探究。通过借鉴国外这方面的经验,我们可以从中获得有益启示。在多元社会治理中,不仅不能缺失或弱化政府的作用,而且更应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以引领整个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

  • 标签: 政府主导作用 治理体系创新 国际比较研究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在德日刑法中,根据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行为通常只要具备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就成立犯罪,就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而对行为的量没有要求,即不存在罪量要素的规定。[1]与此同时,我国刑事立法上却采用了特色鲜明的罪量规定,比如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丢失枪支不报罪中的'造成严重后果',以及滥用职权罪中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关于数额的规定。陈兴良教授指出:'数额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为常见的罪量要素。'[2]

  • 标签: 中的定位 体系中的 数额阶层
  • 简介:2015年10月31至11月1日,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第九届学术年会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本届学术年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视角下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与法律问题研究',来自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领域的学者、学生等共计300人参与了此次会议。与会代表们分别就教育法治视角下的教育公平问题、学校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教育政策与法律热点案例、《教师法》修订

  • 标签: 政策法律 教育政策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
  • 简介: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能完成的。"无论是学历教育还是公安培训教育,政治课教学都是其中必不可少的教学内容。

  • 标签: 政治课 学历教育 公安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