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4年5月10日,由省法院主办,广东省行政法研究会协办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颁布十周年学术研讨会”在省法院隆重召开。会议共收到论文11篇,未提交论文的会议代表也口头发表了自己对国家赔偿制度的思考,内容广泛涉及国家赔偿法的意义、国家赔偿法的适用、国家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国家赔偿法的修改等方面。现将论文和发言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简介:<正>行政法是行政管理方面法规的总称。行政法有以分类行政法形式存在;也有以部门行政法的形式出现。按照调整对象作为标准,可把凡调整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规归纳为一类,可称为分类行政法,以与调整其他性质社会关系的法规相区别。分类行政法作为法规类别,一般是由一系列单行行政管理法规组成。部门行政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有自己的法规体系和指导原则。其法规体系或形成为法典,或以几个基本法为骨干加上若干分支的单行法规组成。部门法的理论体系至少说明了其独特的调整对象和方法、结构以及基本原则。分类行政法是形成部门行政法的渊源。但同一性质的分类行政法形成什么样的部门行政法,形成几个部门行政法,这都由历史发展来决定。
简介:以邓小平南巡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我国进人了改革开放的新阶段。与此相适应,民主与法制建设也进入了新阶段。在新阶段中,政法工作和法制建设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和取得共识的重大课题。为此,本刊特约发表两篇专论,一是余烈同志的《政法工作转变观念刍议》,一是江平同志的《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思考》。这两篇专论,都以历史发展的眼光和开阔的思路,针对政法界长期以来的思维惯性,前者提出了政法工作8个方面的观念转变问题;后者提出了使经济与法制同步发展的5个方面的基本理论观点与关系问题。实现这些观念的转变,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关系,必将促进我国政法工作和经济法制建设迈上新台阶,出现新的局面。本刊特以这两篇文章作为新年开篇要论,呈献于读者面前,以供研究参考。
简介:<正>政法机关选人用人的问题非同小可。这关系到国家政权能否掌握在真正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的手里的重大问题:为此,必须掌握好如下三个环节:第一,知人。即首先要真正了解人,这是选准人用好人的基础。如何真正了解人呢?首先,要有正确的人才观。我们党的干部路线是德行兼备,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孙子兵法》中指出“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所谓智就是足智多谋;信就是守信诺言,言必信,行必果;仁就是关心和爱护部下,善于团结人;勇就是不畏强暴,敢于拼搏;严就是严于责己,自省自律,有“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性。孙子的人才观,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其次,注重实际表现。东汉末期杰出的政治家诸葛亮对“识人”之道做了较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