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非法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并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是两种相互交叉但又相对独立的诉讼形式,两者有联系也有区别.设置行政赔偿诉讼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两者都是因行政争议引起的,被告都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都由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进行审理和裁判;行政诉讼可以附带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除适用国家赔偿法的特殊规定外,在审理程序等方面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简介:野山参是国家一级保护的濒临灭绝的物种,但当今采挖野山参的行为无人制止并可获厚利。目前国内主产地长白长区的野山参资源已极其稀少。真正去放山的人(实际的采参人)也越来越少,纯正的国产野山参商品已十分罕见。但由于野山参价格越来越高,人工培育的山参(包括移山参和各种趴货)日益增多。国内对移山参、充山参和各种类似的山参,并没有统一或明确的定义,市场上普遍喜欢使用移山参的名义销售各种非正品山参,甚至一些长脖型的园参品种(如圆膀圆芦、竹节芦、草芦、线芦等)也常常充当移山参。目前,山参类药材的市场十分混乱。近年在上海俏销的“活性移山参”,由于价格在野山参与普通园参之间,又是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前景看好。但是,有此并不是真正的移山参。究竟什么是移山参?它和各种趴货之间的界限如何确定,很值得研究。
简介:刑诉法第141条对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作了规定,即“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正确理解起诉的证据标准,首先要和有罪判决的证据标准相比较。刑诉法第162条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做出有罪判决,”从表面看两法条好像没有什么区别,从表述上基本一致,检察机关的证据标准应该等同于审判的证据标准,我们的目的就是将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如果我们掌握的标准不同于法院的标准,证据就无法得到法庭的认可,缺少证据的事实也不能够被法庭认可,因此,检察机关的诉求就不会被法庭支持。然而这种标准使检察机关在起诉时过于慎重,担心可能在适用相同的标准却作出与审判机关不一致的“错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