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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游戏有一漫长的过去,但游戏仅有一短暂的历史。游戏人的命题使游戏在人权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但是游戏的实现离不开生存、发展和受教育的保障。提出游戏是学前儿童受教育的核心内容的命题有利于促进两种权利成为实有权利。作为学前儿童受教育的游戏具有自由和社会的双重属性,游戏的实现有利于儿童各方面的协调发展,对于公民意识和自由精神的养成具有重要价值。作为学前儿童受教育的游戏可按年龄段分类,也可分为游戏受保护、游戏参与和游戏设施,以及自发游戏和组织游戏

  • 标签: 学前儿童 受教育权 学前儿童受教育权 游戏权
  • 简介:在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的教育哲学演进前提下,回顾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理论,应用能力、教育理论,从人的发展的哲学视角,阐释职业教育与人的发展关系。最后指出职业教育改革政策方向应以“人的发展”为核心展开,回归教育本源,即对人性本身的关注。

  • 标签: 人本主义 职业教育 教育权 发展权 教育哲学
  • 简介:服刑人员的受教育是公民的受教育在服刑人员这一特殊主体上的体现,是服刑人员依法享有的,要求国家积极提供一定的条件和机会,通过服刑人员的学习而获得知识、技能和发展身心的权利。服刑人员接受教育不仅可以使他们受到感化和改造,而且有利于他们刑满释放后重新融入社会。本文从服刑人员受教育的相关理论入手,结合现有的国内国际法律制度,探讨服刑人员受教育的保护问题。

  • 标签: 服刑人员 受教育权 保护问题 国际法律制度 特殊主体 接受教育
  • 简介:教育写入宪法的本意是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动儿童面临的教育困境包括:借读费过高、公立学校无法容纳、农民工子弟学校太差等。保障受教育的'兜底'责任应由中央政府承担,确定中央政府承担责任的限度应制定义务教育必要教育设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应作为儿童请求政府给付的司法依据。流动儿童受教育问题可依此思路解决。

  • 标签: 义务教育 受教育权 流动儿童 中央负责 国家标准
  • 简介:高等教育阶段,残疾人的受教育主要表现为教育机会平等。我国立法规定高等学校必须录取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国家应对残疾人参加国家升学考试提供便利条件。但与国外立法或与残疾人教育机会平等的内涵要求相比,还存在立法不足以及法定权利未能转化为现实权利的问题,应从转变立法理念、细化相关立法、侧重补偿以及强化程序实现权利救济等方面予以改进。

  • 标签: 残疾人 高等教育 教育机会平等权
  • 简介:频繁流动,特别是儿童、教师和学校多重流动所造成的不稳定状况,与教育所需要的持续稳定性和教育资源分配的计划性相矛盾,对学生自身的学习和流入地学校的教学秩序、教学效果都产生一些不利影响。要保护流动儿童的平等入学、平等在学和平等升学,相关制度建构应借鉴当代教育平等理论,改革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就近入学,增加教学评价主体,改进学生评价标准,逐步取消升学限制,优化配置教育资源。

  • 标签: 多重流动 儿童 受教育权 保护
  • 简介:随着心理疾病学生在校自杀、自伤,杀害他人等校园危机事件的频发,是否接纳心理疾病学生在校教育成为高校的一个两难命题。分析校园安全事故中高校法律责任归责原则,高校可在复学评估、日常危机干预、教学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对该类学生的管理,在保障学生受教育的基础上降低法律风险。

  • 标签: 心理疾病学生 受教育权 法律责任 风险防范
  • 简介:<正>核心提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而确权颁证是整个改革的基础。广元市利州区、泸州市泸县以还赋能为核心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农村资源资本化、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基础。11月5日上午,广元市利州区赤化镇司马村二组58岁的张国祥在家门前晾晒稻谷,"今年水稻丰收了,再有两天谷子就打完了。"提起确权,他转身回屋拿出已经颁发的五个权证,向前来调研的广元市委农工办调研科副科长米春城询问这些本子到底有什么用。"实行确权颁证,相当于给土地上了‘户口’。以后你的

  • 标签: 广元市委 镇司 张国祥 农工办 资源资本化 土地经营
  • 简介:自由融资与刑罚的冲突主要表现在自由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证券私募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冲突。限制自由融资的正当性在于防范社会稳定风险,而面对集资问题政府应首先调整金融政策并承认自由融资,其次运用民商法、行政法来规范,最后慎用刑罚。建议将以下情形定为非法集资罪:向不特定对象借贷或发行证券超过50人;向特定对象借贷或发行证券超过200人,但自然人向三等直系与旁系亲属和关联关系人借贷、法人向关联关系人借贷、法人向第一、二类特定对象借贷或发行证券不计算在内;法人向内部职工借贷超过500人。

  • 标签: 自由融资权 刑罚权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简介:文化领导的建立、发展和维护对一个政党、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至关重要。一个政党的文化领导的获得和巩固以民众的自觉认同为前提和基础。思想政治教育是执政党文化领导的建立、发展和维护的主要途径。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中国共产党文化领导建设能力的高低。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模式和载体是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维护和增强文化领导的必要手段。

  • 标签: 文化领导权 思想政治教育 创新
  • 简介:宪法人格权作为基本权利,具有主观权利和客观法的双重性质,这是宪法人格与民法人格具有密切关联性的根源。作为主观权利,宪法人格的义务主体指向政府,基本理念在于防范公权力对公民人格的侵害;民法人格的义务主体指向私人,防范私人间的相互侵害。宪法人格所承载的基本价值有赖于民法的贯彻与浸润,宪法中的人格的规定具有概括性和指导性,民法中的人格的规定具有具体性和补充性。基于当下我国宪法实施和人格的保障现状,应当主张宪法人格在民法中的直接效力。

  • 标签: 人格权 双重性质 区分 转化 直接效力
  • 简介:玉雕是一项传统的工艺美术技艺,又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中国文化的一张名片。改革开放后,中国玉雕的产业逐步走上了腾飞之路。然而,当中国玉雕产业发展到现有的规模和档次,由来已久又悬而未决的著作保护问题,正成为中国玉雕行业发展的瓶颈,影响着中国玉雕创新能力和传统工艺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 标签: 著作权保护 中国文化 著作权归属 著作财产权 合作作者 著作人身权
  • 简介:我国现行《著作法》第10条第1款第(3)项规定:修改,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然而,正在进行的《著作法》第三次修订却将此项权利予以删除,并将“授权他人修改的权利”并人到修订草案的第11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保护作品完整之中,其理由是“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多数意见认为修改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一个权利的两个方面,建议借鉴日本、德国等著作法的规定,将修改纳人保护作品完整”。。由此,将长期争论的修改存废问题正式提升到了立法的层面。

  • 标签: 《著作权法》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修订草案 存废问题 权利
  • 简介:李开复曾讲过这样一个小故事:他国外的一位朋友有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儿。有一次,这个小女孩儿对他说:“兔子最可爱了。”他逗着女孩儿说:“不,小猫更可爱。”那女孩儿点了点头就走了。他又追问女孩儿:“到底是你对,还是我对呢?”女孩儿说:“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嘛。”小女孩儿的真知灼见让李开复甚为感佩。

  • 标签: 李开复 女孩 可爱
  • 简介:行为理论一直是法学理论界讨论的基础问题,相关法律规定也并未对其应否承认予以定论,深入理解物行为对正确进行法律定性、指导实践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仅从物行为的基本理论出发,阐述对其存否的个人观点.

  • 标签: 物权 物权行为 债权
  • 简介:公民平等权实质就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分为结果上的平等、形式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平等。就业平等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基于先天自然因素和后天因素形成的不同应当适用不同形式的保护。目前,就业歧视在我国普遍存在,为实现就业平等可以从立法上明确界定含义,构建行政救济途径,细化司法审查标准和政策规定等方面作出努力。

  • 标签: 平等权 就业平等 歧视
  • 简介:随着融资融券、表决信托、种类股等业务的兴起,同一个股东所持股权中的共益和自益开始分别属于不同主体,即共益和自益的主体发生了偏离.我国公司法允许的共益与自益主体偏离形式有表决的章程另行规定、红利分配的另行约定、特别股、基准日后的股份受让;以合同方式引起的共益与自益的主体偏离形式有融券、表决信托、表决拘束协议等业务.以合同方式进行的共益与自益主体偏离一般是有效的,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也有其弊端,应综合公司法、市场规制法、行业规范来解决.

  • 标签: 共益权 自益权 主体偏离
  • 简介:商号与商标均是现代社会重要的商业标识之一,由商号与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引发的纠纷,已成为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热点问题。但当前的相关研究多集中于阐述权利的性质与提出立法建议,鲜有对既有制度进行梳理。本文将克制立法冲动,采用经济分析与规范分析方法,探讨冲突形成的原因,并试图从既有制度中寻求解决冲突的民法、行政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途径。

  • 标签: 商号权商标权权利冲突反不正当竞争法
  • 简介:公示原则是物权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为贯彻物的对世性和排他性所设,旨在保护交易安全.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人格,是自然人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应贯彻于民法的方方面面。尽管物公示原则和隐私所指向的内容可能会存在一定重叠,但因两者分别服务于不同的立法目的,适用于不同领域,在理论上并不排斥,故两者可以且有必要并存于一圆法律体系之下。在具体适用上,因隐私保护属于基本法,而物公示原则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法理,为贯彻物公示原则所必须公开的信息,隐私人应当作出让步,但这种让步仅限于物公示原则的目的范围内,且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否则便构成对隐私的侵犯.我国现行立法多为原则性规定,过于抽象,且存在漏洞,应尽快予以完善。

  • 标签: 物权公示 隐私权 对立 协调
  • 简介:在自然资源物化倍受争议的背景和语境下考察无居民海岛使用,只有在不同的逻辑进路下予以系统化和体系化的展开,才可能具有合理性。准物和生态化下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都存有法理上的不足。在“体系后研究范式”之下,无居民海岛使用的公权属性颇为明显,尽管无居民海岛使用的法律属性具有复杂性和独立性,但是其具有公私法兼备的混合权利的属性亦是情理之中。无居民海岛的海洋属性决定了在海发展的逻辑进路理解和阐释无居民海岛使用是可行的。系统地审视无居民海岛使用的法律属性,不仅是厘清无居民海岛使用的基础性问题的需要,而且在弘扬海洋意识和诠释财产权与国家主权的可通约性方面具有相当的法学意义。

  • 标签: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海洋属性 海权发展 混合权利 可通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