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案例简介案例1:潘某,男,46岁,1999年1月20日晚因说一句玩笑话,被人一拳击中口腔,致上颌1.1门牙脱落,伤者在现场找到一枚牙后,于当晚去某县医院口腔门诊进行牙再植术治疗,现在效果很好,仅左上1牙缺失.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案例2:张某,男,45岁,2002年5月30日凌晨因阻止他人行凶被对方用拳头打伤口腔.医院查体见:上唇高度肿胀,疼痛出血明显,口腔粘膜多处裂伤,上21.牙脱落于口腔中,上.1牙Ⅱ度松动,上21.1牙槽骨骨折.于局麻下行21.牙复位再植术,上3-3牙栓丝固定.12月15日复诊见:上右2牙再植失败,已脱落,上右1牙再植效果较好,仅Ⅰ度松动.法医鉴定为轻伤.
简介:胸部是外界暴力作用的常见部位。胸部损伤常引起严重的呼吸循环机能紊乱或衰竭及一系列严重的并发症,造成不良后果,严重地损害劳动力,甚至导致死亡。如同时伴有头、颈、腹部及四肢损伤,情况更加复杂。这就要求广大医务工作者,在抢救伤者时树立全局观念,不仅要尽力挽救伤者的生命,避免发生并发症,减少伤者的痛苦,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要维护伤者胸部脏器的功能,尽力保持伤者的劳动能力。法医学来源于医学,以医学理论为基础,但又区别于医学,有其自身的理论体系,法医学实践中,胸部损伤者损伤程度、伤残程度评定时其并发症及对劳动能力的影响是主要的参考依据。本文就胸部损伤后并发症医学与法医学侧重点不同,来比较研究,目的是要让广大医务工作者在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救治的同时,为法医工作者提供更多更有用的第一手材料,为日后的法医学鉴定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简介:目的总结外伤性鼓膜穿孔的法医学鉴定规律。方法回顾性分析308例316耳外伤性鼓膜穿孔法医学鉴定资料。结果确诊外伤性鼓膜穿孔237耳,穿孔愈合50耳,穿孔合并感染6耳,排除穿孔11耳,8例(耳)排除与所受外伤的关系,3例(耳)无法认定外伤性鼓膜穿孔,1例(耳)诊为慢性化脓性中耳炎。结论外伤性鼓膜穿孔诊断要点为:(1)有耳部或头部受伤史;(2)伴耳痛、耳聋、外耳道少量出血;(3)形态符合外伤性穿孔特点:穿孔多位于紧张部.呈裂隙状、三角形、不规则形等。穿孔边缘锐利、外翻,附有血痂;(4)声导抗检查不能引出鼓室图,或伤耳呈B型曲线但外耳道容积明显大于健耳;(5)排除中耳炎所致穿孔。声导抗和耳内镜检查可以客观真实的反映鼓膜穿孔的形态特征.能为外伤性鼓膜穿孔的法医学鉴定提供客观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