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适用宪法的基本权利的规定保护新兴权利的问题,在国外是新兴权利保护中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方法。在我国,新兴权利保护实践有三种确认新兴权利为基本权利的方式:通过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确认新兴权利的基本权利身份和位阶;通过司法解释创制规范的方式将特定的利益纳入宪法上已经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从而赋予其基本权利的资格;司法机关在具体个案中创造性地扩大解释现有的宪法基本权利规范,在既有宪法规范文本含义内创造出涵括新兴权利的新面向新空间。如何通过对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的解释性操作或者其他方法实现宪法基本权利规范与新兴权利的衔接与涵摄,是一个动态发展且永无终结的进程,基于不同的宪法架构和宪法适用传统(包括禁忌),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互动需要找到妥当的桥梁。
简介:<正>社会稳定是我国进行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保持稳定,促进发展,历来是邓小平同志的一贯思想。十年"文化大革命"特别是前些年的社会动乱,更使邓小平同志感到,社会稳定与否,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近年来他反复告诫全党和全国人民:"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①而社会稳定不仅表现在政治经济的稳定和协调发展,更重要地表现在人心的稳定。社会心态是社会形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客观社会形势的折射,又是社会形势中的一个独立变量。因此社会心态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是强烈的、广泛的;积极的社会心态能够推动社会